肥料登记产品标签规范要求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肥料登记标签技术要求 肥料登记产品标签规范要求

肥料登记产品标签规范要求

2023-05-29 02: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肥料登记产品标签规范要求

 

肥料登记产品标签规范要求

 

产品标签应包括登记证信息(产品通用名称、产品商品名称、剂

型、产品技术指标、适宜作物

/

土壤、企业名称、登记证号)、执行标

准号、单一养分和有毒有害元素含量的规范标识、企业生产地址、使

用说明及注意事项等。

 

1. 

属于登记证内容的,应严格按照登记证标明内容标注。产品商

品名称、适宜作物

/

土壤等应符合登记证要求,不得随意变更或增减。

 

2. 

产品中大量元素、中量元素和

/

或微量元素的单一养分含量标识

应按照或参照已颁布的农业行业标准要求执行,包括《大量元素水溶

肥料》

NY 

1107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

NY 

1428

、《含氨基酸水溶

肥料》

NY 

1429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

NY 

1106

。其它没有行业标

准的水溶肥料参照上述标准对产品单一养分含量进行标识。

 

3. 

有毒有害元素标识要求按照

NY 

1110-2006

《水溶肥料汞、砷、

镉、铅、铬的限量及其含量测定》执行。产品实际检验结果低于限量

要求的,可按更严格要求执行,且企业应确保产品检验符合标签承诺

要求。

 

4. 

土壤调理剂中钙、镁、硅应分别规范标识为氧化钙

CaO

、氧化

MgO

、二氧化硅

SiO

2

。土壤调理剂产品标签中有毒有害元素标识要

求执行

NY 1110-2006

 

5. 

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应明确产品的使用量、使用方式、使用时

间及警示要求,不得夸大产品使用功效。

 

6. 

一个登记证允许有多个产品标签,即允许在单一养分含量、适

宜作物

/

土壤、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等存在差异。而产品通用名称、产

品商品名称、剂型、产品技术指标、企业名称、登记证号等应与登记

证一致。

 

7. 

如果登记产品标签信息有变更或增加产品标签,企业应按照变

更登记要求提出申请,履行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供变更后的标签文字

内容和图片及电子版信息。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