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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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

2024-04-16 02: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网上办理流程: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①“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银行网点;②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dgbdc.dg.cn/hlwbdc_dg/proxyWebService/nature?login=1&qllx=003&djlx=003400),在线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如申办预购商品房贷款注销抵押登记且需要到不动产属地镇街登记部门核查实物档案的,则需申请人到属地镇街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二、受理。受理人员查看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注明不受理原因。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三、审查。受理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核准并将登记。不予通过的进行退件处理。四、领取结果。1、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预购商品房贷款注销抵押登记的,权利人在线查询办理结果;2、属于非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预购商品房贷款注销抵押登记的:?权利人自行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权利人在申请环节委托代理人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③选择物流方式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

窗口办理流程:预购商品房贷款注销抵押登记: 1.申请。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查人员对材料于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同意登记按揭。不予通过的进行退件处理。 4.领取结果。同意注销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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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

对符合材料接收条件的,予以接收;对不符合接收条件的,不予接收。审查标准

申请接收办理要求:对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对申请人需补正材料作出一次性告知;对申请材料存在可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

受理

对符合材料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申请接收办理要求:对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对申请人需补正材料作出一次性告知;对申请材料存在可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

审查

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在登记系统录入登记信息和审核意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在登记系统录入审核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审查是否符合下列全部条件:1)申请登记的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管辖范围;2)申请的主体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簿等记载的主体一致;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4)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一致;5)申请登记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不相冲突;6)不存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4.8.2条等规定的不予登记、驳回登记或暂缓登记的情形。 4

送达

1.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预购商品房贷款注销抵押登记的,权利人自行查询办理结果;2.属于非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预购商品房贷款注销抵押登记的:?权利人自行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权利人在申请环节委托代理人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③选择物流方式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

窗口领取、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系统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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