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提交的破产申请材料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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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须提交的破产申请材料列表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解散与破产公司清算的差异在哪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如下: 1.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公司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解散清算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大的任意性,破产清算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强制性强; 3.解散清算可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选择。 三、破产申请是否是包括重整申请找法网提醒您,破产申请不是包括重整申请。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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