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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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7-10 13: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水平,提高培训质量,夯实基础,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及《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和杭州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2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杭州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经人力社保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行业主管部门所属培训中心、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的单位。   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有关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无不良记录。在申请成为定点机构前应已持续稳定经营超过一年以上。   二、认定流程   (一)申报。   1.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行业主管部门所属培训中心向注册地所在区人力社保部门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及办学许可证(或设立批文)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未细分职业(工种)的,需提供经区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开展相关培训的佐证材料;   (3)内部管理制度;   (4)申报培训项目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教材;   (5)教师的学历及职称、职业等级材料复印件;   (6)开展培训已满一个周期的佐证材料。   2.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人力社保部门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批准成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文件复印件;   (4)内部管理制度;   (5)申报培训项目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教材。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23日前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稿同时报送。   (二)初审。区人力社保部门2024年4月30日前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形成初选结果报告(盖章),连同单位申报材料,报送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三)专家评审。由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对评审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后,与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签订《职业技能定点培训协议书》。

  附件:1.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

  2.职业技能定点机构培训协议书

  3.人力社保部门联系电话及地址目录

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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