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新义》后记 汪曾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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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新义》后记 汪曾祺

2024-07-14 21: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聊斋新义》后记

我想做一点试验,改写《聊斋》故事,使它具有现代意识,这是尝试的第一批。

石能择主,人即是花,这种思想原来就是相当现代的。蒲松龄在那样的时候能有这样的思想,令人惊讶。《石清虚》我几乎没有什么改动。我把《黄英》大大简化了,删去了黄英与马子才结为夫妇的情节,我不喜欢马子才,觉得他俗不可耐。这样一来,主题就直露了,但也干净得多了。我把《蛐蛐》、《促织》和《瑞云》的大团圆式的喜剧结尾改掉了。《促织》本来是一个具有强烈的揭露性的悲剧,原著却使变成蛐蛐的孩子又复活了,他的父亲也有了功名,发了财,这是一大败笔。这和前面一家人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情绪是矛盾的,孩子的变形也就失去使人震动的力量。蒲松龄和自己打了架,迫使作者于不自觉中化愤怒为慰安,于此可见封建统治的酷烈。我这样改,相信是符合蒲老先生的初衷的。《瑞云》的主题原来写的是“不以媸妍易念”。这是道德意识,不是审美意识。瑞云之美,美在性情,美在品质,美在神韵,不仅仅在于肌肤。脸上有一块黑,不是损其全体。《聊斋》写她“丑状类鬼”很恶劣!歌德说过:爱一个人,如果不爱她的缺点,不是真正的爱。“情人眼里出西施”,是很有道理的。昔人评《聊斋》就有指出“和生多事”的。和生的多事不在于在瑞云额上点了一指,而在使其靧面光洁。我这样一改,立意与《聊斋》就很不相同了。

前年我改编京剧《一捧雪》,确定了一个原则:“小改而大动”,即尽量保存传统作品的情节,而在关键的地方加以变动,注入现代意识。

改写原有的传说故事,参以己意,使成新篇,这样的事早就有人做过,比如歌德的《新美露西娜》。比起歌德来,我的笔下显然是过于拘谨了。

中国的许多带有魔幻色彩的故事,从六朝志怪到《聊斋》,都值得重新处理,从哲学的高度,从审美的视角。

我这只是试验,但不是闲得无聊的消遣。本来想写一二十篇以后再拿出来,《人民文学》索稿,即以付之,为的是听听反应。也许这是找挨骂。

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日

载一九八八年第三期《人民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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