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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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政府办公室

2024-06-28 01: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东政字〔2024〕16号

 

东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阿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东阿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阿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东阿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聊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东阿县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调整金融等重点领域机构职责,修订完善涉改部门“三定”规定。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统筹优化和综合设置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与职责任务相一致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编制资源和人员力量向基层和执法一线倾斜。(责任单位:县委编办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加强权责清单调整情况监督检查。依托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对县级部门落实权责事项情况进行监控,督促部门及时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县委编办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深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成果应用,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应用情况监督检查,实现同一事项全县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推进市场准入退出领域攻坚提升。推进市场准入退出领域攻坚提升。探索开展经营主体住所“标准化”登记改革,系统自动调取标准化地址库信息进行核验登记,有效防范地址虚假登记现象。7月底前,配合起草《聊城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11月底前,持续优化“政务+金融”服务,丰富东阿“e企办”微信小程序功能。持续推进简易注销预检服务,让企业退出“一次成功”。(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1月底前)

5.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落实国家制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版,落实清除市场准入隐形壁垒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商促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6.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改革。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拿地即开工”,分段办、分期办助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通过审管联动、告知承诺、强化服务的方式,实现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三零服务(零环节、零时限、零跑腿)+非禁免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1月底前)

7.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深化多审合一、多勘合一、多评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制定并完善工作规程,逐步实现高频“一件事”服务场景全覆盖。(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8月底前)

8.统筹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深入推进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以打击虚假宣传和混淆行为、保护商业秘密为突破口,狠抓典型办案,加强曝光警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9.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编制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审查专业作用。落实《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0.加强合法性审查能力建设。推进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开展合法性审查卷宗质量评查工作,促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推进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开展执法标兵选树活动。健全执法清单制度,组织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2.持续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指导,前移服务关口。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探索建立涉企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组织电子证照在行政执法领域应用试点验收,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协助事项清单,切实方便企业办事。(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3.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规违法行为。开展绿色低碳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4.持续加强人力资源行政执法。依法查处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违法问题,适时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依法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实行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11月底前)

15.强化文旅执法检查。持续打击文化、旅游、版权、文物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网络文化、在线旅游、禁止内容、跨界新业态等案件的办理能力,持续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等问题,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10月底前)

16.不断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提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7.提升农业综合执法效能。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聚焦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8.开展警情清零、积案清仓“双清”专项行动。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盗窃、危险驾驶等案件不如实受立案、立而不侦、长期搁置等突出问题,逐一整改、挂账销号。(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9.加大网络执法力度。开展“清朗”等系列专项活动,深入清理网上涉企业、涉企业家虚假和侵权信息,依法查处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网站平台和账号。(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0.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协调机制,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攻坚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21.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决策部署,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应用。(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2.强化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等工作,加强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3.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健全检测、预警、决策、处置、评估全链条响应机制,推动多点触发预警预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措施,构建平战结合、科学高效、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4.加快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推动完善全县应急预案体系。深化应急演练“全覆盖”工作,推动应急演练工作向常态化、科学化、高效化转变。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基层自救互救能力和先期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五、依法有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25.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年”活动,制定关于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方案。常态化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完善信访事项终结退出机制,强化结果应用和退出事项风险管控。(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6.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重要行政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室,有效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深化沿黄地区调解工作一体化行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7.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完善县政府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健全行政复议意见书、约谈、通报批评等机制,开展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专项检查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8.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应诉答辩、举证等职责,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建立旁听庭审观摩联络员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审判协同机制,深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29.深化督查协调联动。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工作融合互促,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0.强化民主监督实效。鼓励政协委员通过提交提案、社情民意等履职方式,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机关效能建设等进行民主监督。引导政协委员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东阿、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等内容提交提案,对提案及办理答复情况进行报道,强化民主监督效果。(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1.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建立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机制,加强检察建议审核、备案工作。针对有关单位在依法履职、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保证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2.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政务诚信建设和政务失信治理,落实上级有关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持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对失信政府机构“零容忍”。(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3.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定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执法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七、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34.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优化“爱山东”平台功能,推动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应上尽上”,将“爱山东”APP东阿分厅打造成为全县移动政务服务“总门户”,实现政务服务“随时办、随地办、随手办”。进一步巩固“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东阿分厅建设成果,上线一批群众需求高的拳头应用,接入一批政务服务“一件事”主题应用事项,持续提升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5.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深化电子证照证明的全面应用,以数据共享的方式推动政务服务、法律公证、公共事业等相关事项实现“无证明”办理,增强“鲁通码”平台服务能力,在酒店住宿、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领域实现刷码通行,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办事体验。(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6.优化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县级节点,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强化数据目录化整合、资产化管理、规模化应用支撑能力,实现数据资源差异化保护、集中式供应。县级节点通过承接市级返还数据,融合本地数据,建设特色主题库和专题库,打造更多数据创新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推动

37.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8.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党校重要教学内容。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举办专题研讨班和知识竞赛。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律师宣讲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党校,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9.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深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用好法治山东指数监测评估。加强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力度,逐步建立法治督察问题库、案例库,适时开展年度综合性督察及其他专项督察,推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0.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常态化。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将法治知识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做好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构筑法治保障守护黄河安澜》评估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2.强化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推动成立法治政府建设智库,发挥聊城法治建设研究院作用,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法学会,县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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