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倾听群众声音 “多渠道”畅通群众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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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倾听群众声音 “多渠道”畅通群众反馈

2024-07-15 11: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年来,自治区机关车队党委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党内监督工作相关要求,更好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倾听群众的声音,近期开展了系列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工作,确保车队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监督”。     一、构建群众意见反馈的组织机构     制定印发了《自治区机关车队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实施意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在纪检(监察)室设立“群众意见反馈办公室”,由车队党委领导,纪委直接负责,中层以上干部职工均担任群众意见反馈联络员,各部门通力合作,细化措施,共同解决群众诉求并及时答复,切实提高畅通群众意见反馈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拓宽群众意见反馈的受理方式     在车队各系统单位、家属院设置意见箱6个,通过公布热线电话、来信地址、电子邮箱等方式,拓宽群众意见反馈意见的渠道。各群众意见反馈联络员通过与群众面对面宣传、日常交流等方式,积极引导收集群众诉求。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公示栏、信息简报等宣传形式,及时总结、报道在畅通群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和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切实把拓宽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工作落到实处。

      

    三、畅通群众意见反馈的办理流程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受理群众合理意见,做好意见的转办、交办、督办、呈报、反馈等工作,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反映的问题。一是每周各支部纪检委员配合纪检(监察)室查看意见箱、邮件、来信、来电记录等,汇总、筛选、分类、提炼带有普遍性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纪检(监察)室与有关部门对接,分析查找不足和原因,明确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和责任,并向车队党委报告。三是严格保密反映意见建议人员的有关信息,并以电话、邮件等适当方式向群众反馈办理情况。四是坚持“首问负责制”,对解决问题不主动、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回音的,分级督促调查处理;对问题严重或不能正确对待群众意见,甚至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打击报复反映举报人的,严肃处理。     自12月中旬畅通群众意见反馈工作开展以来,机关车队已收集意见建议2条,第一时间进行了协调答复,及时掌握群众的所思所盼,把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后,机关车队党委还将继续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进一步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建立长效机制,为建设让局党组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车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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