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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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通知

2023-07-07 10: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师生健康及复试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对经过初试达到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全面考查考生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复试应科学、严谨、规范,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复试由本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筹划并组织实施。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1. 复试分数线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各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专业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070301   无机化学

290

39

59

070304   物理化学

290

39

59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290

39

59

070902   地球化学

290

39

59

081702   化学工艺

273

38

57

085600  材料与化工

273

38

57

085700  资源与环境

273

38

5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中国科学院大学要求执行。

2. 复试安排

考生采取网络远程视频方式参加复试,组织复试地点在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复试包括业务素质复试、外语复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三、考生材料审查

复试时需准备以下材料(请按下列顺序于2020年3月23日12:00前将材料电子版整理成一个PDF,命名:报考专业+考生姓名+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材料,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拟录取后邮寄纸质版本材料至盐湖所研究生部。政审材料、成绩单可以延后邮寄原件)

1.         准考证;

2.         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1),签字处须用黑色字迹笔签名;

3.         政审表原件一份(见附件2),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提供,非应届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4.         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往届生本科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         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一份;

6.         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7.         各类获奖证书及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复印件一份;

8.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拟录取后查验身份证原件(应届生还须查验学生证);

9.         往届生需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10.     在职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一份;

11.     考生认为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注:网络远程复试当天复试小组需再次进行考生身份等信息查验,同时要求复试考生签定诚信复试承诺书。拟录取后所有证明材料都需携带原件开学后备查。

复试资料由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检查,查验考生毕业证、学位证等(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确认考生资格,鉴别同等学力考生。确认考生的真实身份,认真检查验证考生的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等。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形式与录取

1. 根据学科专业分布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导师组成,设组长和秘书各1名,负责本组专业复试有关事宜。

2. 业务素质复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及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对本专业的研究兴趣和认识程度,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外语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及实际应用能力。综合素质考核(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C1+C2+C3)×50%。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按照百分制计。其中C1为业务能力面试的50%,C2为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的30%,C3为综合素质考核(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20%,满足复试成绩满分的条件是C1+C2+C3=100。

4. 体检:拟录取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二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后续会通知拟录取考生)通过寄送方式提交纸质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在体检中发现有舞弊或由他人替检的情况,一律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5. 拟录取名单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单位网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核。

五、调剂

凡没有进入本所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以及进入复试但是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尽快联系调剂单位。

六、其它

1. 体检、网络流量等费用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请考生及时关注青海盐湖研究所主页研究生教育公告栏内通知,查看邮件信息,并保持手机通畅。如因考生个人提供相关联系信息有误导致延误参加复试,考生需自己承担负责。

七、考生监督与申诉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以及复试和录取的结果全面负责。

2. 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在复试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向人事教育处提出投诉、申诉,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971-630517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18号;邮编:810008。

3.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8256714。

研究生部

202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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