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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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8篇)

2022-06-02 11: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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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8篇)

  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一、xxx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本股股长批准;1天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股长请假由主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假期期满后,及时向批准领导报告并销假。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局长、副局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评价股室和个人工作的参考依据。办公室每月汇总颂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况。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一、签到制度

  1、为加强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机关工作人员和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度。

  2、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15分钟内到签到处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超过15分钟到岗上班的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5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到岗,提前30分钟离岗的,中途溜号或不签到者为缺勤,无故未上班者为旷工。工作人员出差、开会、请假的应告知办公室。

  3、机关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签到,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迟到。

  4、签到记录由办公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二、值班制度

  1、为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机关内部工作的连续性,实行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

  2、值班按规定作息时间以天为单位,每天为一班,节日值班另行安排。

  3、值班人员职责:

  (1)接待到局机关联系工作人员和来访者,并根据情况介绍给相关股室或领导;

  (2)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根据领导指示进行办理;负责当天的考勤签到工作;

  (3)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并做好移交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按照上班时间提前到岗,值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或脱班,因故需要离岗时应自行确定代班人,否则视为旷工。

  5、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引见给领导。

  6、值班人员要做到举止文明、仪表整齐,并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7、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抓落实。

  三、请销假制度

  1、领导干部请销假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领导干部离开或因事、因病请假均应填写《领导干部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及时报备。局正职领导请假需经政府分管领导和市长同意后批准;副职领导请假需经局长同意后批准。

  2、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填写《干部请假审批单》。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8天,超过8天的,从第9天起,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请病假应有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需请长假的,须有定点医院主治医生证明,患急病的必须及时托人联系请假。

  3、干部职工一年旷工超过3天,事假累计超过8天,病假累计超过45天的,原则上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4、申请公休假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但一年病假时间累计超过45天的,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时间原则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

  5、干部职工请假超过3天以上,请假期间内的工作,有关股室应作统筹安排后报分管领导,并做好交接工作。

  6、分娩假、婚假、探亲假等各项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

  7、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科学管理,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公司办公时间实行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实行范围及打卡时间

  1、在公司办公区域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有公司员工适用本管理制度。

  2、员工应于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各打卡一次,上班时间为上午7:30,下班时间为下午18:00。

  二、打卡机位置和保管

  打卡机位于xxxxxxxxxx,由xxx保管。

  三、实行打卡的管理工作和有关规定

  1、考勤打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xxxxx负责,xxxxxx每月将考勤打卡的结果和缺勤员工情况填写考勤统计汇总表,于每月xx日前将汇总表报xxxxxx处一份。每月的统计表和各个员工考勤打卡记录应在由员工签字后由xxx保存备份,作为当月工资统计及发放的依据。

  2、员工迟于上班时间打卡的视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打卡的视为早退,上下班时间均未打卡的视为旷工,上班或下班时间未打卡的视为漏卡,且员工不得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行为。

  3、未经公司批准或假期届满未经续假申请并被公司批准,但擅自不到职缺勤的,视为旷工,旷工不满一日的按照旷工一日计算。

  4、员工旷工报视为无正当理由在旷工当日未向公司提供劳动,公司可不予支付员工旷工期间的工资。

  四、考勤纪律处分规定

  1、公司实行考勤分数制与纪律处分制。考勤分数制,即每位员工每月在全勤(即未有迟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旷工的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的情况)时满分100分,若出现迟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旷工的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按本管理制度减分。纪律处分制,即公司在结合考勤分数制的基础上可对员工采取书面警告、记过处分以及记大过处分的纪律处分。

  2、迟到或早退一次减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30分钟的减5分;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5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小时,从第一次迟到早退算起,每次均减5分。

  3、旷工一次减20分,漏卡一次减8分,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一次减10分。

  4、员工当月考勤分数低于80分的由公司给予书面警告一次,低于60分的记过处分一次,年度累计三个月低于80分或连续两个月低于80分或累计两个月低于60分或当月低于50分的记大过处分一次

  5、员工年度累计经公司书面警告三次或记过两次或记大过一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6、员工年度经任何书面警告、记过处分或记大过处分的,不论次数,公司有权选择对其不予年终奖励。

  考勤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为规范酒店的考勤、请休假管理,充分体现酒店“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使员工知悉可以享受的休假内容,并促进员工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酒店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其中劳动纪律相关条款也适用于建立劳务关系及劳务派遣关系的员工,个别条款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修订及完善工作;负责制度的宣贯工作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假期的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考勤请休假资料的保存工作。

  3.2 酒店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度在本部门的宣贯工作;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权限给予各类假期审批。

  4.工时制度及工作时间

  4.1 工时制度

  4.1.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级别、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要求等因素,对不同岗位的员工依法选择适用工时制度, 每个员工具体实行的工时制度,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4.1.2 工作时间

  4.1.2.1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8:30―17:30(含就餐及午休时间)餐饮部、客房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

  4.1.2.2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应以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为前提,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并确保与酒店保持顺畅的联系。

  4.1.2.3 综合计算工时应根据酒店工作需要统一安排时间。

  4.1.2.4就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4.2休假及休假期间的待遇,酒店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2.1 休假的类别

  4.2.1.1 所有员工都能享受的法定假日,每年具体的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元旦一天(1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除夕、初一、初二);清明节一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一天(5月1日);端午节一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一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

  4.2.1.2 部分员工可以享受的特殊节假日:三八妇女节,根据工作安排女员工可按酒店通知放假,如未休或适逢公休日,不补假,不支付加班费。

  4.2.2 带薪或部分带薪休假

  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可以享受年休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工伤假、丧假等带薪休假。其中,年休假、婚假、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其他休假按自然日计算。

  4.2.2.1 年休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之后可以享受年休休假;具体天数如下:员工累计工作(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5天。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工龄)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工龄)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酒店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部门总监(经理)应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下属员工轮流休年假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一段时间安排,也可以分开安排,以整天为最小的休假单位。年休假必须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休完,不可顺延。

  4)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已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5)为便于计算,员工当年应休假天数,根据上年考勤结果及实际连续工龄取整,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定。

  6)工龄计算:

  a)以全日制大中专毕业时间为依据;

  b)以参军入伍时间为依据;

  c)以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

  d)以加入酒店时间为依据。

  4.2.2.2 婚假:员工进入酒店后登记结婚的,在入职三个月后,凭结婚证可以享受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休完。逾期未休的,视为自愿放弃,酒店不予补休,亦不折现补偿。员工可享受18天(3天婚假,河北奖励15天)婚假。在离职手续办理前一个月内不能享受婚假,如已享受婚假,按事假处理。

  4.2.2.3 女员工特殊假期:产前检查假,怀孕女员工应医务部门的要求,需要进行产前检查的,可以申请产前检查假。

  4.2.2.4 产假: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女员工生育可以享受产假九十八天,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产假自产前十五天开始计算。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十五天。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15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不得享受产假。员工休产假前或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假的,按病假处理。符合生育保险条件人员,产假期间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男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陪护假.

  4.2.2.5 计划生育假:员工实行计划生育节育、绝育手术的,可以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假。

  4.2.2.6 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可以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含)以上、哺育婴儿不满一年的职工不安排上夜班。

  4.2.2.7 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经医院诊断证明,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2.2.8 丧假: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以享受丧假3天。

  4.2.3病、事假

  1)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去医院就诊、治疗、住院或休息的时间为病假。 员工请病假超过3天(含),须持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2)事假: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业余时间而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办理的,建议优先使用年休假。

  4.2.4 休假期间的待遇:员工在本制度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特殊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员工带薪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1)年休假待遇,年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员工年休假出现应休逾期未休的情况,酒店不予补偿;

  2)婚假、丧假待遇:婚假、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女员工特殊假期待遇:孕检假、哺乳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

  4)产假: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5)计划生育假:发放员工基本工资;

  6)工伤假:员工工伤核准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伤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劳动部有关规定执行。

  7)病假期间的待遇:月累计病假7个工作日以内的(含),按天数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绩效奖金相应扣发;月累计病假超过7个工作日,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停发全月绩效奖金,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病假超过1个月者,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8)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指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和在本酒店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的为6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3)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4)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5)20年以上(含20年)的为24个月。

  C、 (1)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满,如仍不能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时,又无法调整或本人不愿意接受其他岗位者,酒店将解除劳动合同。

  9)事假期间的待遇,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当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者,月绩效奖金全部扣发。

  10)市场销售类员工如采用按业绩发放提成奖金的,提成奖金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4.3超时工作及补偿

  4.3.1 超时工作

  1)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超时工作包括工作日的加班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超时工作不适用于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

  2)酒店不提倡超时工作。各部门应当合理安排,尽量避免或减少超时工作,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若确因经营管理需要,酒店可以依法安排员工超时工作。员工因工作需要并经酒店批准,可以超时工作。

  3)以下情形不视为超时工作: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聚餐、旅游等活动;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培训;员工出差在途时间;未经酒店安排或批准的超时工作;员工在非工作时间自愿来酒店。

  4.3.2 超时工作审批

  1)除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外,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超时工作的,应提前履行审批手续,填写《超时工作审批表》,经部门总监(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酒店依法安排倒休。工作日8小时以外需要加班的,下班后一小时内为就餐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应进行考勤刷卡,如无刷卡记录,则不视为加班。

  2)超时工作补偿:平时加班,酒店安排同等时间倒休;法定节日加班,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注:倒休时限为三个月)。

  5.考勤管理

  5.1日常考勤管理

  5.1.1考勤周期及考勤统计:酒店的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人力资源部于每个考勤周期结束时,统计汇总员工当月的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工资、考核等的依据。各部门每月考勤记录必须在当月29日前报行政人事部。

  5.1.2考勤方式:

  5.1.2.1酒店实行刷卡记录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结合管理制度。

  5.1.2.2实行刷卡考勤的员工应于早于上班10分钟、晚于下班10分钟使用考勤机,以考勤系统导出数据作为正常出勤凭证。未能正常出勤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填写相应表单办理相应手续,做到缺勤有证明。

  5.1.2.3托人或代人考勤属于严重违纪,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5.1.2.4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刷卡考勤的,部门手工考勤必须有出勤记录,并应及时填写《异常刷卡申请表》按流程审批,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5.1.2.5部门考勤员在上报考勤时应认真核实员工出勤记录,记录加班、倒休时需准确无误。部门人员变动及班次变动时,部门考勤员应该在2日内报人力资源部报备。

  5.1.2.6迟到、早退及旷工:

  1)未履行请假手续,晚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30分钟内离岗为早退。

  2)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为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不足四小时的,计旷工半日;四小时以上(含)的,计旷工一日; 骗取、伪造、篡改、涂改休假证明的,休假期间计旷工; 未在酒店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岗位从事指定的工作的计旷工半日;

  3)迟到、早退,除在《行为规范考评标准》进行绩效扣分外,每次罚款50元;旷工扣罚旷工时长的双倍工资(每次不低于100元)。

  5.1.2.7考勤不严格、不及时、疏漏、甚至作弊等,视情节严重追部门总监/经理责任,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人.次。

  5.1.2.8员工离职未办理相关手续,部门应及时以纸质版的形式报送行政人事部,本月工资暂缓发放。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的员工、离职30天未及时办理手续的员工,都将扣除5天工资。

  5.1.3请、销假程序

  5.1.3.1请假:员工休假,须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持本制度规定的证明材料履行请假程序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请假无效。

  5.1.3.2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2天之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总监、经理)批准,报送人事部备案;2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经理、总经理审批,总监(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报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需于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超期无效,视为旷工。

  2)员工年休假最少以一个整天为单位,由部门总监、经理视工作安排而定。员工请假时限,应以《员工请假审批单》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酒店组织的休假安排,以及节假日延长超出国家法定的天数,则相应冲减员工年假天数。请假(包括病假、事假)4小时以内,按半天假处理;超过4小时〈含〉少于8小时按一天假处理。除国家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外,员工休假须提前1天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突发性病假、事假除外。

  3)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当以电话等形式通知审批权人,获得批准后方能休假,并且应在事中或事后5天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有员工因工作需要,实际休假日期及天数与申请之内容不符,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作变更,逾期不予补休。

  5.1.3.3销假:员工请假超5天(含5天)以上提前返岗,应在返岗后第一时间办理销假审批手续。

  5.1.3.4请假所需的证明材料:

  婚假:结婚证原件;

  产前检查假:员工怀孕后,持怀孕和预产期证明原件;

  产假:生产后,持医院开具的证明原件;

  计划生育假、工伤假:合法医疗机构的证明(经酒店同意,可假后补交);

  病假: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病假证明。

  6.附则

  1)本制度的内容与国家及当地政府将来颁布的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酒店行政人事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酒店原考勤休假制度及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考勤管理制度 篇4

  为加强公司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实行上班签到制度,签到由各部门分别进行,考勤记录作为日后考核、晋升的原始依据之一。

  2、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为:

  5月1日――9月30日上午7:50――12:00

  下午14:00――18:00

  10月1日――5月1日上午7:50――12:00

  下午13:30――5:30

  员工应在7:50到公司点名并打扫卫生。周六上午的上班时间为8:50到公司打扫卫生,9:00点名,9:00――12:00为工作时间。节假日(值班)上班时间为早8:50,下班时间为正常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

  3、公司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规定时间内不到达公司者为迟到。迟到人员应到直接上司处签到,说明时间,并由直接上司签字后送财务,否则按旷工论处。提前离开者为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工资的2%。

  4、职工每月允许最多32小时事假(以4小时为单位,不足4小时的按4小时计)。额度内事假,每4小时扣发当月工资的2.5%,否则,每超过4小时扣发当月工资的5%,扣完当月全部工资为止。

  5、职工婚假为10天(包括节假日在内),员工请婚假必须提前一周,以便公司安排工作;丧假3天;假期超过规定期限者按事假处理。

  6、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包括节假日在内),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按病假处理。女职工不满三年而生育的,产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7、女职工哺乳期享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时间延续到孩子满周岁时。

  8、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职工病假按累计计算,病假累计1个月以内的,每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5%,累计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者发放基本工资的80%,累计2个月以上者,发放基本工资的50%。

  9、员工请假必须出具公司印制的正式请假条,16小时以内(含16小时)的,必须报请部门经理批准,16小时以上的报请总经理室批准,部门经理请假,应安排好本部门的工作并报请总经理室批准。员工所有请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条上交办公室,无假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10、员工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20%(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且由部门经理批准。《出差申请单》一式两份,交本部门经理一份(作报销用),一份交财务留存。

  12、公司设立全勤奖,奖励三个月无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现象的职工,金额为100元。每月2日前办公室统计上月考勤结果报财务部,全勤奖随工资发放。

  13、公司对会议进行考勤,在规定时间无故不按时到会者,按迟到处理,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工一天计。

  14、对于多次迟到、早退,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员工,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15、公司员工红白喜事使用公司车辆,或在上班时间调用公司人员(原则不超过5人),须报请办公室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所调用人员可不用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办公室批准办理登记手续者视为事假或按旷工处理。逢公司员工红白喜事,公司办公室将代表全公司前往,并尽可能予以协助,以尽礼仪。

  16、公司不鼓励员工红白喜事过于铺张,同时不提倡其他员工参加宴请。

  17、凡公司员工(含家属)生育者,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将前往探望并赠送礼品以示祝贺。为节约时间,提高效率,总经理室人员不再参加喜宴。同时,公司不提倡其他人员参加喜宴。

  考勤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工资、福利补贴等提交准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三、考勤:

  (一)考勤时间:

  1、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起至当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总经理外,均应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主管及以上人员在表上予以登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月底前签字确认),在次月1号前仍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3、一般人员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所有外出人员外出前应在前台处《外出登记簿》上予以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如遇特殊情况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由行政助理询问外出人员直接上级后代为填写(主管以上人员询问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据打卡记录、《请/休假申请表》、《未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并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报财务部作为薪金计算依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考勤记录不全的,以考勤记录为结算依据。

  (三)公司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四)考勤设置及基本定义:

  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打卡上班延迟30分钟(含)以内的行为。

  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含)以内离岗;

  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旷工

  (1)未办理妥善请假手续、外出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或不到岗位;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行为;

  (3)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5)被公安部门拘留的;

  (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到岗的;

  (7)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

  5、请假:因个人行为或个人因素不能在岗位上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手续离开岗位之行为。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考试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由部门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的行为。

  7、出差:因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办公室或指定岗位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离开公司之行为。

  四、请假管理:

  (一)请假流程:

  1、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2、其他部门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1)三天以内(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员请假流程:

  (二)员工请、休假的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假期审批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以上流程报批,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置。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于直接上级口头请假得到同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在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经批准方可离岗。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

  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经核实属实,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置。

  5、《请/休假申请单》由行政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

  6、请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在上班后一天以内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7、无直接上级的,审批人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三)出差:

  员工外出出差的,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助理处予以登记;如时间有调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四)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计划内的工作不计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以下流程之一进行确认:

  1、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单》进行统计、核定,以此作为加班计算的书面依据。

  2、加班计算单位为:小时/次,1次加班不到1小时不计加班。

  3、加班统计:加班时间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请单》为依据,以打卡记录为准,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累计。

  4、加班可安排在阶段性工作后换休,换休假当年有效(春节假前)。

  (五)考勤扣款标准

  1、无故缺勤(包括迟到、早退和旷工等)等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行为:

  1.1员工每月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2次不计迟到,2次以上的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2员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3当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公司将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之方式对员工进行教育,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及以上的,扣罚工资50元/次,以后每次迟到/早退累加50元罚款。迟到早退一个月内达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责令改正,对于屡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内达到30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加倍处罚或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2)旷工:

  2.1按照旷工实际时间扣除两倍的工资和各种补贴,并由行政部给予警示。

  2.2累计旷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

  2.3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累计旷工3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辞退处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内(含),发放病假当日基本工资;7天至15天以内(含),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病假工资,超过15天按事假处理;

  (2)病假原则上一次性不得超过一个月。

  3、事假:

  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及当日补贴。原则上事假单次不得超过5天,请假时必须有工作接手人,续假不得超过2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无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经发现,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罚款50元。违纪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权取消员工本次晋升、加薪机会;情节严重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种类: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调休、考试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体系中的工资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节假日(全薪):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年满23 周岁,男年龄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须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请,并出示结婚证书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当年内有效。

  4、丧假(全薪):

  (1)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丧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给予1天带薪丧假。

  (2)员工到外地办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增加最多不超过2天的带薪假。

  5、产假(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持准生证、出生证等):女员工产假为90日。

  (1)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原则上产前15天)

  (2)已婚女员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奖励晚育假15天。

  (3)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婚后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产假:流产给予7天产假,引产给予15天产假。

  6、陪产假(全薪):男员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产假3天。

  7、工伤假(全薪):若因公受伤,工伤医疗期内薪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

  8、调休(全薪):调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

  (2)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连续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试假(全薪):公司鼓励员工个人参加有助于本职工作的进修和培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凭准考证原件,经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于工作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假全年不得超过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考勤管理制度 篇6

  目的: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范围:全体员工

  权责:人力资源部

  一、工作时间安排

  1、公司实行10.5小时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满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采用轮休制。

  2、由人事部负责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据

  1、本公司考勤依据为:指纹打卡、请假条时间,加班证明单来进行人员的薪资结算工作。

  2、员工应遵守工卡管理规定以及假期管理规定。

  三、打卡时间

  1、公司全体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所规定各级别工作时间及排班表进行打卡。

  2、因出差无法按时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进行签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档备总经办查核。

  四、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或部门要求集合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均视为旷工。

  五、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

  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店长以及总经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请书并经主管,总经办核准者。

  3、因事请假经核准者(请假时间以获批下班打卡开始)。

  4、临时事由,无法打卡者,事后说明理由,由主管证实,人事部可给其补签卡。

  六、正常打卡人员:

  1、按照上下班出入时间进行打卡,严守秩序,不可插队。

  2、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打卡后不得随意进出商场,不得外出。

  3、下班者应在下班时间超过后,方可打卡外出,时间未到不得在打卡处等待。

  4、业务务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5、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未办理请假手续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的,经发现者按旷工处理。

  7、上下班时间,由防损部防损员监督打卡情况,如遇打卡机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记录当时人员考勤情况。

  七、须遵照公司规定的时间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视为未加班,规定如下:

  1、迟到、早退1至10分钟罚款10元,10至30分钟罚款30元,超过半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扣除1天工资,超过四小时的扣除二天工资处理。当月发生早退和迟到无当月全勤奖。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各种奖励的评选资格。

  2、无故不上班,视作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全月奖金和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将扣发全月奖金和三天基本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当天工资,如卡钟坏而导致打不到卡由部门主管签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长签名,如没有出示相关证明的当旷工处理,

  4、特殊情况漏打卡,需要及时向主管说明并进行补签,否则视旷工处理。但每个月不能超过3次,否则扣除全勤奖。

  八、全勤奖

  每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记录,且按规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奖。

  九、指纹损坏要及时到人事部更换,遗失由部门开具证明到人事部补办。

  十、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按时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延时或加班。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书经店长批准后交人事部,以备查核。

  2、员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而需计发加班工资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报,报店长或人事经理审批后交人事部核查备案,人事部按规定将员工加班准确计入《考勤统计表》后交财务部计发加班工资。

  3、凡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理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而超时工作的不计加班(不包括盘点此类)。

  十一、其它相关规定参考《员工手册》及相关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篇7

  一、工作时间规定:

  1、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工程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二、一周出勤计划: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2、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3、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4、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三、考勤抽查点:

  1、抽查点:员工自我考勤、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

  2、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四、员工自我考勤:

  1、监理机构成员如实填写《员工自我考勤表》;

  2、《员工自我考勤表》报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审核;

  3、审核后的《员工自我考勤表》月底报工程部。

  五、监理日志抽查:

  1、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2、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3、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六、晨会签到表抽查: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2、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3、晨会签到表月底报工程部。

  七、监理资料抽查:

  1、工程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2、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3、监理函件;

  4、监理工程师通知;

  5、会议纪要;

  6、其它资料。

  八、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3、旷工:

  a、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b、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c、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e、未向工程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f、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九、请假:

  1、病假两天以上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

  2、事假不得影响现场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请假一天,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请假单,报工程部备案;

  4、请假一天以上,须工程部批准;

  5、项目总监因公外出一天以上报工程部批准;

  6、项目总监请假由工程部批准;

  7、假期结束后,必须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十、配套表格:

  1、《员工自我考勤表》;

  2、晨会记录表;

  3、现场巡查记录;

  4、请假单(监理机构成员)。

  考勤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请假、销假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校风建设,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淄博外国语实验学校和淄博师专附属中学的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生请假一般分病假、事假两种。

  第四条请假审批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两天以内由级部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学生处审批。

  第五条请假事由:

  (一)在校期间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疗者,凭校医务室或医院的证明可以请病假;在校外突发急病应电话报告班主任,返校后凭所在地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二)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事假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天,同时必须应由学校有关部门按批假权限为学生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先到班主任处填写学校统一印刷的请假条,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将有审批签字的请假条交给相应部门。住校生请假必须把相应假条交给当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师,然后才能离校。

  第七条请假时间包括:上课、自习、集体活动。学生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活动的均属请假范围。

  第八条学生请假超过两个月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必须写出休学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经学校校长审批。休学期满仍不能回校上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九条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必须先由家长通过电话向班主任续假,等学生返校后再按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请假学生假满回校后,应及时到班主任处报到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包括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者,以旷课论处,离开学校一天以10课时计算。

  第二章考勤

  第十二条考勤分为五项: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

  第十三条学生考勤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负责登记。班主任负责检查、督促。每周一课间操时间班级考勤员必须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学生处,同时领取新的考勤表。

  第十四条学生处将对各班级考勤情况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公布。

  第十五条班级和个人出勤情况,将作为班级考核、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违规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第十七条一学期旷课一节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否决本学期一切评优资格。

  第十八条一学期旷课两节以上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报学校办公会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学生不能让其他同学代替请假,任课教师教师没有请假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必须按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2月起施行。

  考勤管理制度 篇9

  为保证本所正常工作程序和对外正常开展业务的的需要,严格掌握本所人员的出勤和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所作息时间

  本所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约40工作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会计、秘书及其他行政人员应当准时上、下班。律师在没有外派任务与应酬的情况下,上午一般应不迟于9:00上班,下午应不早于5:00下班。律师每周一、五上午应到办公室集中,以便必要时商量或布置工作。

  二、本所各类人员(包括律师和聘用人员)每天上班时应到签到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不得倒签,也不允许他人代签(如出现这种情况,每次扣款xx元)。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应事先告知主席、主任或考勤员,由考勤员记录在册,并由本人事后补签。本所人员因事提前下班时,应将下班时间注明在册。会计和秘书提前下班时,必须亲自向主任询问是否还有待办之事。

  考勤员应在下个月5日前将本月的签到情况报告主席或主任。

  三、请假制度

  1.请假批准权限

  律师(包括合作人律师、聘用律师,下同)请事假3天以上须经主席批准,3天以下由主席或主任批准。

  聘用人员(包括会计、秘书及行政人员)请事假半天以上须经主席和主任批准。请假半天可经副主任批准。副主任应及时将请假情况通报主席和主任。

  主席或主任有事请假,应通知有关人员。

  2.事假

  (1)本所人员因事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要提出正当理由,经批准方可办理补假手续。对未请假、请假未准和未办理手续而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律师每月可允许3天事假(不得连续),聘用人员可允许1天事假。不超过此限的,工资照发。事假不得累计使用。各类人员超过允许事假天数1-2天或事假连续的,按超过天数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2天以上的,按超过允许事假天数全额扣发日工资。聘用人员每季度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满15天的,除按前项扣发工资外,该季度奖金减半发放;超过15天的,不发奖金;全年累计超过50天的,不发年终奖。

  3.病假

  本所人员因病需请假,应提交请假单,并出示医院有关证明。

  合作人律师病假期间的 工资及其它待遇不变。

  聘用人员因患重病或慢性病住院,1个月以内不扣发工资;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者,按原工资70%的标准发给;3个月以上、半年以内的,按原工资50%的标准发给;半年以上的,由合作人律师会议决定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日常患病请假每月2天以内、每季度5天以内,工资照发,奖金视情况而定;超过此限的,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按50%发给。一个季度病假超过6天的,按超过天数全额扣发日工资。奖金视情况而定。聘用人员每月因看病而请假或迟到超过2次的,超过的次数按事假或迟到处理。

  四、迟到、早退、缺勤

  本所所有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

  本所律师上班时间不到办公室,且并未在外处理业务,也未给主任和主席请假或打招呼,当日的工资予以扣除。如系半天,则扣除当日1/2的工资。但如晚上到办公室加班,可以酌情补回半天上班时间。每周办私事或不到办公室超过1天或2个半天的,超过部分的当日工资予以扣除。

  允许本所聘用人员每月迟到15分钟以内不超过4次,经主席和主任批准的早退30分钟以内不超过4次(包括因私事或看病请假的迟到早退)。每超过1次,从每月xx元的全勤奖中扣除xx-xx元。

  合作人律师未向主任和主席请假,连续缺勤或失去行踪、联系达2天以上,不论何种原因,除仍然执行本制度中规定的有关扣款外,还应扣除当月应发工资总额的10-50%。

  其他人员出现类似情况,也比照前项规定扣款。

  五、临时离开

  1.律师和其他人员临时离开办公室,应遵守《办公室管理制度》第二条的规定:

  聘用人员(包括会计、秘书及其他行政人员)离开办公室半个小时以上,应向主席和主任说明去向,以免影响事务所的工作;律师临时离开办公室,应将去向和遗留之事交待给同一办公室的律师,以免耽误客户委托事务或事务所的工作。聘用人员耽误半天以上、律师外出2天以上,需事先向主任和主席请假或说明情况。

  2.律师上班时间外出办案、联系业务,如确需本所聘用人员随同,应事先征得主席和主任同意,以免影响聘用人员的本职工作和本所的其它工作。未经同意擅自带离外出,扣除该律师和该聘用人员的当日工资。聘用人员连续3次未经批准外出,事务所可以随时辞退。

  3.在每间办公室律师未到或出差的情况下,聘用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宜离开 如因擅离职守而影响工作的,每次扣款xx-xx元。

  六、加班

  1.律师可以自行决定加班,但不享受加班待遇。

  2.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根据加班次数、时间和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由事务所发给加班费。

  3.办公室内加班下午5:30以后,外勤加班上午8:30以前,下午5:30以后;中午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不作为加班。

  4.加班需由事务所主任、合作人律师指示或同意。

  5.上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工作延至下班后完成,或将不急于当天完成的工作在下班后完成,不视为加班。

  6.除特殊情况经允许加班时间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每周不超过3次。

  7.2小时之内的,每小时付加班费酬金xx元,2小时以上的,超过2小时部分每小时付酬金xx元。但一次加班最高酬金不超过xx元。

  8.加班酬金于发工资时一并支付。

  七、法定假

  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八、休假(法定假日除外)

  1.合作人律师每月可有5天休假(每季度15天,每年60天),可以每月休,也可累计到2个月以上或每季度、每年休,休假期间不发工资。集中在2个月以上、半年以下休假者,扣发半个季度奖金;集中在1年休假者,扣发1个季度奖金。

  2.聘用律师每月可有3天休假,休假计算和待遇同前第(1)项。

  3.其他全日制聘用人员每月可有2天休假,休假计算和待遇同前第(1)项。

  4.休假者在准备休假前7天至15天内必须向主席、主任提交书面的休假申请书,并将休假计划、地点、通讯联系附于申请书后,经批准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已开始休假,然后才提交休假申请的,视休假天数和其它情况扣除半个月至1个月的工资,如系合作人律师,还应从年终个人应分配总额中扣除1-5%。

  九、对违反前述各项规定者,每月10日前由主席、主任或执行律师签发“扣款通知单”。对扣款不服者,可向主席或主任申述。对维持原扣款决定仍不服的,可向律师会议申述,律师会议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十、本所人员的考勤情况应作为其本人工作态度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除第四条规定的惩罚措施外,每年年终还可由合作人律师会议根据该项指标,再决定有关人员的奖惩。

  十一、 制度自xx年xx月xx日律师会议通过之日起正式施行。

  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办公室人员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及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无法及时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节日值班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副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特殊私事需要中途离岗, 必须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

  六、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杜绝酒后驾车;

  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出勤管理,减轻工卡核算工作的压力,从而达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标准化考核制度。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公司考勤以工卡为核算的主要依据,同时根据请假条来确定员工的具体出勤状况。为此要规范考勤管理制度,主要从请假,打卡,签卡,核算四个方面来进行严格的控制,从而真正达到科学,合理,实用的标准。

  一、请假:每位员工有事或有病须请假的均应办理请假手续,人事管理员在核算工卡时,根据请假条上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果不符,以请假条为判定标准。

  1、请假程序:每月由各部门主管从人事部调出请假条发到每个班组,请假员工从班组长那里拿请假条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然后交组长签署意见后,再找相关主管签字,最后交到人事部盖章确认,需要总务批准的由人事管理负责向上传递,经总务批准后再通知本人,其他人员不准直接找总务批假,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请假权限的规定:普通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假,人事管理员盖章确认,1天以上7天以内必须由生产经理批准,人事管理员再盖章确认。7天以上的长假必须由总务或代理人批准才能生效,人事管理员盖章确认;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相关部门主管签字后,经生产经理签字再交人事管理员签章确认,三天以上由总务批准,才能生效;写字楼文员一天以内由本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盖章确认,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先签字再由行政主管签字确认,三天以上者由总务或代理人批准生效;生产部门主管请假一天以内由生产经理批准同样要求签卡,其它部门主管请假由总务或委托代理人批准。

  2、如因急病就医,未能及时请假,应提供医生出具的证明到人事部补办请假条。晚上请假时,经部门主管或其他带班干部签字确认,保安凭假条放行,请假者本人应于假毕次日拿假条到人事部登记,否则作旷工论处。

  3、凡未获准休假又不能提供就医证明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厂处理(第3天下午未上班即可报自离),一个月累计旷工4天作自动离厂处理(第4天下午未上班即可报自离),病事假无工资。

  4、上班不准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岗,每迟到早退1分钟扣罚人民币1元,超过30分钟扣一天工资。(核算时不影响全勤奖)5、因迟到或早退故意不打卡而事后签卡的要从重处罚30元整(时间长者,视情节作旷工处理)。

  二、打卡:公司的考勤以要卡为基础,根据考勤卡来考核每人每月的出勤情况,并依据考勤卡进行财务核算,因此规范打卡可以减轻我们核算工卡的压力,也使我们的考勤管理更加规范。

  1、人事管理员每月按在岗人员编制工卡,具体要分部门组别来编制。并在每月月初之前交到各部门主管手中,然后由部门分发到每个员工手里,每月月底结束时,由保安集中把工卡收集完交到人事部。

  2、严禁代人打卡或委托别人打卡,否则员工处罚10元,管理人员15元整,同时代多人打卡则加重处罚,对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考勤卡一定要保管好,如有遗失或损坏,持卡人应于当天或次日向人事管理员申请补发,人事管理员登记并对其扣罚10元整。然后由行政主管签卡确认。

  三、签卡:如因请假或其它原因不须打卡者,一律要求签卡,否则一律作旷工或投机行为处理。

  1、因请假而需要签卡者,一律到人事部签卡,否则一律无效,人事管理员凭假条签卡,无假条而私自签卡(干部变不要自行签卡)的处罚20元整;其它情况需要签卡的,一般情况下,员工由组长或主管签,组长由主管签,主管由总务或代理人签。

  2、因故误时打卡或其它特殊情况,均应于当天或次日到相关部门主管处签卡确认,持卡人自己延误三天以上未签卡者,主管有权不予签卡。

  3、如果因公司放假则不用打卡,各部门自行休假的要签卡;如因打卡时停电而不能打卡的,员工由所在班组长或主管签卡确认。

  4、主管须要签卡的由总务或代理人签卡确认,签卡要及时。

  5、写字楼文员的卡由行政主管或总务签卡。

  6、每人每月签卡不得超过三次(因公超签的除外),超过者每次处罚10元整。

  四、核算:所有员工的考勤卡,都统一由人事管理员进行统计核算,财务部并依此核发工资。

  1、人事管理员在每月收卡核算时,卡上未打也未签部分(公司统一放假除外)不予核算,并作旷工处理,如属漏签,责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2、人事部在收卡后的一个星期内,员工考勤卡如有问题,可进行查询核实,过期不予查核。

  3、人事管理员核算加班工时时,根据部门主管或组长签卡为准,并考核打卡时间,时间不对,以签卡时间为准。

  4、人事管理员在核算工卡时,发现时间不符合且没有签卡时,一律按实际时间核算。(卡钟原因引起的情况除外但要注明)

  5、公司设有全勤奖30元整,请假超过一天的取消全勤奖。

  本制度从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和其它规定相冲突时解释权归厂务部负责。

  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一、上下班制度

  1、本校实行弹性坐班制,上下班时间按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上班:年级组长、班主任、早读辅导教师负责检查的人员9:10时,其它无第一节课的教师必须在9:20以前到校上班,下午全体教师按第一节上课时间到岗。坚持课前2分钟等课制。

  3、下班:上午第四节没课的教职工可以提前10分钟下班,下午第八节课无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可以提前10分钟下班,行政工勤人员按正常教学时间下班。

  4、周一升国旗全体教职员工按规定时间参加升旗仪式。

  5、各处室、年级组长负责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考勤要认真公正、实事求是,定期上报,考勤结果作为年度 、晋升核定每月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6、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校领导经常抽查教职工坐班情况,若各处室、年级组长上报的考勤结果与学校考勤情况不相符,处室领导、年级组长将负全部责任。

  二、请销假制度

  1、教职员工因病(事)请假超过一天,必须由本人事先到教务处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事后及时销假;如遇急病(事),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及时补假销假,无正当理由不出勤的视为旷工。

  2、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各处室、年级组长审批;一天的由教务处审批,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的由主管副校长审批,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

  3、婚假、产假、探亲假、病假、丧假、事假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4、教职工大会,年级组长会等要做好考勤,迟到、早退按办公考勤要求对待,学校和上级组织举行的集会、公益活动、集体教育教研或其它社会活动,不能按时参加者,应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职工日常考勤情况由各组长负责统计,月底报教务处汇总。

  2、考勤结果与年终奖金,评优晋升与每月津贴挂钩。

  3、以往考勤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时,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四条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考勤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考勤管理制度 篇14

  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8:30中午下班时间为11: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实行“签到制”。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8:30前签到。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为1小时;超过1小时不到2小时为2小时,2小时以上不到3小时为半天。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

  当月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当月工资的1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扣发当月工资15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60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

  当月累计旷工1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1%,当月累计旷工2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2%,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5%,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当月工资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当工资3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6天扣除年终奖的30%,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7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3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15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自动辞职处理。

  6、关于事假

  事假3天以内须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当月事假超过4天以上须本人提前向局长请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5天,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50%,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金。

  7、关于病假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局长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全年病假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8、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0天扣除年终奖的50%,累计超过70天扣除全部年终奖。

  9、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严禁无故外出,不得以办公事下基层为由办私事,一经发现报主管局长后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年度代薪休假

  代薪休假应根据工作实际,由本人在年初将代薪休假计划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由局内统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或培训,特殊情况须经局长批准。

  考勤管理制度 篇15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据有关规定,部分公司领导经总经理特别准许外,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最多只能提前十五分钟(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后才能打卡),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工作时间:除个别工种外,员工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八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一)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1)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2)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3)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1)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国际劳动节三天(5月1、2、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2、3日);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

  3.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2)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不含副总以上级)请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呈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一)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周办理);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办公室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二)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三)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考勤副卡必须在2天内报办公室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机构等),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副卡。

  (五)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或各项目部)须填写,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丽英每月负责发卡收卡(正副卡)、统计汇总上报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八)公司于每月20日之前在办公大楼一楼公布上一个月公司总部人员的出勤情况。

  考勤管理制度 篇16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理顺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审核批准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条各部门设立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每周对人员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管理部门汇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人事管理部门对考勤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有监督、核查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门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于次月3日前把经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考勤汇总表、假期审批等考前表单上报公司人事部门。人事考勤专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公司所有考勤记录审核完毕。

  第三条公司实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各部门因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作息时间,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1天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事后应及时补批手续。

  第五条公司实行休假储备制度,即员工的加班可以作为日后同等时间的调休,公司节假日外休息可以冲抵员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员应建立员工调休台帐,及时记录个人的休假储备情况,员工加班调休及冲抵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章员工假期管理

  第六条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未到岗工作的时间。

  1、事假的批准程序员工请事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获取核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事后补假。特殊情况下,必须持有相关证明或事先向主管领导电话说明情况,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事假处理,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对待。请事假半小时以上的,按事假计发薪酬。

  2、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总经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过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授权按照授权权限批准假期。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越权限批准事假。

  第七条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的时间

  1、休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时告知本部门负责人,本部门考勤管理人员记录考勤并上报人事考勤部门,本人或委托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交休假证明。

  2、休假证明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出,员工因急诊在就进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诊医院出具急诊和休假证明。

  3、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应先向直接领导口头请假,以当日挂号票或诊断书为依据,看病时间一次满二小时或全月累计满八小时以上,按病假处理。

  4、患病员工按休假凭证或准允休假的时间休息,计算病假时间以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为准。员工实际休病假时间需由部门负责人在假条上签字认定。未经批准,实际休息时间大于休假凭证开具的休息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和休假证明。

  6、在病假凭证上,有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医疗期计算应从员工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计算周期累计病休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根据有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医疗期计算标准见下表。

  3、员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经医院确诊后,医疗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可酌情适当延长医疗期。

  4、员工非因工致残和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部门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用于结婚的假期。

  1、员工休婚假应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按规定给婚假3天。爱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结婚,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2、符合晚婚规定的员工,另给予奖励婚假7天。晚婚假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许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视同放弃休假。

  3、再婚的员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条丧假: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其直系亲属丧事的假期。

  1、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抚养职工长大的抚养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丧事的可给假三天。如亲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时间,可按丧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2、员工的祖父母去世,确需本人料理丧事的,经领导批准,可给丧假一天。故去亲人在外地,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探亲假:是指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按规定给予的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本规定的探亲假假期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需求,总经理有权决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双方股东已婚员工原则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为4天(含路途时间),一般休假时间确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双方股东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时间为1周。

  3、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亲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亲假一般不可以积累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员工在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员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员工休探亲假须提前1个月审批。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审批单交人事考勤专员备案。

  7、员工经批准的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在探亲假期间因病而超期者,需持县以上医疗部门急诊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个工作年内安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集中或分段安排个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年休假的,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累计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无法提供缴费证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计算。

  第十三条工伤医疗期:是指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1、公司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确诊的诊断证明,对照《北京市工伤医疗期分类目录》,确定医疗期,发给工伤津贴。

  2、工伤医疗期一般为一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不超过三十六月。

  3、工伤的认定及工伤医疗期待遇以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产假:是国家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复健康的时间。

  1、女员工生育,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符合晚育条件的,奖励产假30天。经批准,奖励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员工休产假应履行休假审批手续,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哺乳假:婴儿未满周岁的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如路途较远两次哺乳时间应合并使用。

  第三章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特殊考勤处理

  1、迟到:员工迟到,说明合理原因后,经得领导同意,迟到时间按事假处理;未说明任何理由无故迟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在1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的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事假甚至旷工处理。

  2、早退:员工早退期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未履行休假审批程序或特殊情况未补审批手续,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条本制度所列各项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标准或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考勤规定归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元月一日起生效。

  考勤管理制度 篇17

  一、作息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缺岗。

  2、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签到,时间按规定作息时间。签到时间为10分钟。

  3、严格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科长请假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包括副科长);一般同志请假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一天以内由科长、主管领导审批。机关人员请假期满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打招呼,事后办理请销假手续。

  4、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集合地点,无故不参加的以缺勤对待。

  5、未请销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随意缺勤者,按实际天数视为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二、假期有关规定

  1、婚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病故时可给丧假3―5天。

  3、全年事假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工作年限执行。

  三、奖惩措施

  1、上班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从事在电脑上打游戏,乱串科室,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工作的不良行为,否则以脱岗论处。

  2、除按国家规定假期外,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规定的休假天数每天扣发年终奖10元。

  3、旷工一天扣发30元。年度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取消本人评先资格及所在科室先进集体荣誉。

  4、若发现一次代签,对代签人和被签人双方各罚款10元。

  5、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周结束后汇总公布。

  考勤管理制度 篇18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单位的规定进行打卡。

  第三项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员工应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到人力资源部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员工工作卡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第七项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员应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人力资源部。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院人力资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会上将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的管理

  第一项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罚款2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时间超出30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扣10元。

  第二项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未打卡者每次扣罚3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5元。

  第四项旷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旷工1天扣2天薪金;旷工2天扣4天薪金;连续旷工达3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及奖金。

  第五项工伤

  1、工伤凭医院发票给予报销医疗费。

  2、工伤凭医院出具的休息建议书,经过科室和分管院长同意后,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条假期管理

  第一项病假:凡本院员工病假,需交诊断书,诊断书必须由专科医师及专科主任签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内者,扣除相应工资,第五天起,按天扣发相应的工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连续病假超过60天者,按自动解聘处理。工伤视情况而定。扣除的工资中基本工资归院方,效益工资归科室其它人员

  第二项事假:职工因事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一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均不发放)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请假或旷工扣除的基本工资,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员分配。

  第三项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项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五项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

  第四条请假手续

  第一项员工使用各种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各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超过两天者必须有院长批准,各分管院长请假应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应事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主任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项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相关人员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员工享受婚假、丧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签署意见,报院行政人事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项各科室各种请假手续必须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备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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