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逆向骑电瓶车遇右转轿车摔倒,车子未与老人接触被判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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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逆向骑电瓶车遇右转轿车摔倒,车子未与老人接触被判担责

2024-07-11 02:2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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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误会交警了,这就是典型的“无接触事故”,交警的定责没有错!也就是说,虽然SUV与逆行的电动车并未接触,但在实践中,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一定要产生实质性的碰撞,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SUV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在安徽合肥,一位SUV车主,驾驶车辆右转弯时,一位老人骑着电动车,突然逆向驶来。

SUV车主见状,本能的踩了刹车,将车停了下来,而骑电动车的车主,也因此摔倒在马路上,此时两车并未实际接触,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

随后,SUV车主下车将老人扶了起来,老人及其儿女却认为SUV车主也存在责任,遂要求SUV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事后,在等交警定责的过程中,SUV车主认为自己太过冤枉,便将视频上传到了网上,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而根据交警在之后的定责,认定SUV车主存在次要责任,但由于SUV车主购买了商业保险,所以其本身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费用的。

然而,对于这个定责结果,很多网友表示了不解,毕竟老人逆行在先,且双方并未实际接触,怎么SUV车主还要承担责任呢?

其实这就涉及到无接触事故。

首先,道路交通事故不是必须发生接触。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也就是说,法律从未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发生碰撞。而是只要发生在道路上,至少一方是车辆,且造成了损失。那就可以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

所以在本案中,虽然SUV车主与老人并未发生碰撞,但在老人受伤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的事故仍然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其次,虽然SUV车主与老人并未接触,但不排除SUV车主存在过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这里可以看出一点,纵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也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更何况机动车车主存在过错的情况。

很多网友可能不理解该条款,但事实上,相比于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享有优先的路权,机动车在通行的过程中,必须尽到高度注意义务。

具体到本案中,SUV车主虽然未直接碰撞老人,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事发当时,SUV车主系右转弯,且案发路口并无红绿灯,这时候,SUV车主应当减速慢行,注意对向来车,可通过视频内容来看,SUV车主显然是未尽到该义务的。

最后,虽然本案有争议,但相信交管部门的判断,后续交管部门也会进行详细的情况通报,在此之前,不造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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