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以房养老”却被子女卖掉房产?法院这样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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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老人“以房养老”将房产赠与子女后,子女却将房子卖掉,引发养老保障问题。 02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发现全国法院和北京辖区内各基层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对附义务赠与合同变更、撤销的相关法律规定理解不一致。 03最终,北京二中院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房产《赠与合同》,女儿秦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协助母亲将案涉房屋变更登记至母亲名下。 04为此,法官建议老人在把房产赠与子女时,签署一份书面的赠与协议,并到房产登记部门去做登记,保障自己老有所居。 05同时,老人在把大额资金转给子女时,让子女写一个收条或借条,并保留银行卡的转账凭证,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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