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心城区、新城片区地块控规调整的批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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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召开了《翼城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1-11地块及《翼城县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2-03地块规划调整专家论证会,经与会专家认真讨论、审议,一致认为本次控规部分用地规划调整可行,调整理由充分,同意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现将调整后的规划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意见。 一、《翼城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01-11地块 调整位置:项目建设位于县城东北部,属于翼城老城区范围,交通及区位条件良好。地块范围东起丹桥路,西至绛源路,北起侯月铁路,南至红旗街。 调整面积:范围总面积为6129平方米。 调整原因: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促进县教育事业发展、协调现行控规与现状发展矛盾、优化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需要。 调整内容:地块用地界线、性质、核算调整后地块指标。 二、《翼城县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2-03地块。 调整位置:项目建设位于翼城县八一南路,西侧紧临翼城县八一南路,交通及区位条件良好。地块范围东侧、北侧紧靠住宅小区,南侧靠近城市支路(横七路)。 调整面积:范围总面积为10304.4平方米。 调整原因:根据电力分公司业务拓展需要,促进地方基础设施业务提升和市场服务、协调现行控规与现状发展矛盾、优化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需要。 调整内容:地块用地性质、核算调整后地块指标。 附注:1、示意图,只涉及调整内容的表达,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凡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者,请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向翼城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 公示时间:2022 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7日 咨询电话:0357-3579178 附件:翼城县中心城区及新城片区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jpg 翼城县中心城区及新城片区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jpg
翼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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