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天临、吴秀波出事导致作品无法播出面临巨额赔偿?律师: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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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天临、吴秀波出事导致作品无法播出面临巨额赔偿?律师:看合同

2024-07-14 17: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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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你遇到的这点事,和我的相比就不算事”“哥,你心真大”……这是多年前,吴秀波和翟天临出演的电视剧《离婚律师》中的一个片段,没想到一语成谶。

这对在生活中情同手足的兄弟如今可谓“难兄难弟”:吴秀波因为涉嫌婚外恋,主演的电影《情圣2》撤档,参加的综艺、节目画面被删;博士后翟天临更是因为一句“不知知网”,被网友深扒学历掺水,甚至引起教育部发声。北京大学最新的声明更是明确指出,翟天临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对其作出退站处理。

因为负面事件,不仅会影响艺人的个人前程,同时也会产生蝴蝶效应,其合作的影视剧、品牌、代言也会牵连受到影响。影视剧制作方、品牌方往往损失巨大。翟天临、吴秀波事业会受到什么影响?又可能受到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红星新闻记者通过采访合作方、影视投资人、律师等,来深度剖析。

翟天临新剧片段被删

是否属“劣迹艺人”暂不明确

可能翟天临自己都没想到,自己的一句“不知知网”竟将自己急剧上升的事业一下就拉到了万丈深渊,学历掺水、假学霸……一时间,舆论、网友铺天盖地的批评。虽然翟天临已经通过微博发声致歉,并表示将退出北大光华学院博士后的工作。但毫无疑问的是,翟天临正在上升的事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

早在2014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将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艺人定义为“劣迹艺人”,并明文出台规定,不允许“劣迹艺人”参与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也不能传播他们作为主创参与的各类节目。而在2018年年初,广电总局宣传司司长高长力在宣传例会上再次重申,广播电视邀请嘉宾应坚持“四个绝对不用”标准:对党离心离德、品德不高尚的演员坚决不用;低俗,恶俗、媚俗的演员坚决不用;思想境界、格调不高的演员坚决不用;有污点、有绯闻、有道德问题的演员坚决不用。

翟天临学术不端问题是否属于“四个绝对不用”的标准,目前尚无定论。但红星记者获悉,由毛卫宁执导、高满堂编剧,陈宝国、许晴、冯远征等主演的电视剧《老中医》将于本月21日在央视播出,翟天临在本剧中也有客串 。虽然戏份不多,但据多家媒体报道,目前他在剧中的所有戏份都被删除。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导演毛卫宁,对方表示不方便回应此事。不过从种种迹象来看 ,翟天临在《老中医》中的戏份被删可能很大。

看重艺人口碑

吴秀波多个品牌代言已替换

根据新京报的消息 ,翟天临有6部待播或正在拍摄的戏,包括和吴秀波合作的《无名侦探》《深渊行者》,和唐艺昕等合作的《买定离手我爱你》《局外者》《裸漂》《欢乐无双》等。据传已经拍摄完毕的《深渊行者》已经被卫视退片,而《无名侦探》拍摄暂时停止。对于两部电视剧的前景,剧方表示一切以官方信息为准。

吴秀波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深陷“出轨门”风波后,吴秀波主演的电影《情圣2》惨遭撤档,他在北京卫视春节晚会和浙江卫视《王牌对王牌》中的录制画面也已全部被删除。此外,作为国内一线男星,吴秀波的代言涉及家具、房地产、酒、服饰等。据红星新闻记者观察,吴秀波代言的多个品牌已经临时替换了代言人以及删除其合作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卫视、视频平台、广告商对于艺人的社会口碑和风评十分重视。

法律焦点一

艺人负面问题导致作品无法播出,会不会被索要巨额赔偿?

因为明星出事而引发连锁“亏损”的,翟天临、吴秀波事件不是第一例,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例。早在2014年,柯震东吸毒被行政拘留,《小时代4:灵魂尽头》中柯震东正面清晰镜头全部被剪,《捉妖记》追加7000万换角重拍......除了影视方面,手握数十家代言的柯震东也让不少品牌方受到了影响。唐德影视高达5亿投资的电视剧《巴清传》更是遭到了两位主演的“双重打击”。2018年3月,澳大利亚媒体报道,高云翔因性侵被捕,此后,范冰冰因偷税漏税被调查。两位主演涉嫌违法,让《巴清传》的上线遥遥无期。

有媒体报道,因为翟天临、吴秀波的负面事件,两人可能遭到平台和影视剧制作方的巨额赔偿。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

翟天临的论文涉嫌剽窃,他本人已致歉,但官方认定结论尚未作出。若认定属实,根据广电总局的通知精神,其拍摄的影视剧可能因此面临无法播出的问题。若如此,翟天临的行为将导致剧方、卫视与其签订的合同之目的无法实现,剧方、卫视可要求翟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

抛开社会舆论对吴秀波、翟天临的道德审判,反观因二人绯闻、学术不端等个人危机对相应剧方、卫视造成的损失,从法律上讲这种损失应当是可以弥补的,也就是说相关的剧方、卫视是可以就相关损失向吴秀波、翟天临提出索赔。张新年认为,此事要关注受损失的剧方、卫视与吴秀波、翟天临等艺人签订的相应合同。在合同的问题上则要分为两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若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在合同中设立了相关的道德约束条款如:艺人是否存在婚外出轨、学术造假等。那么一旦因艺人相应的道德问题导致剧方、卫视产生经济损失,则可以依据合同中的违约条款进行索赔。二、若双方在签署的合同中未对演员是否存在道德问题加以约束,则需要探讨演员的个人道德问题是否影响合同全面完整履行的必备条件。若演员的道德问题并非是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必备要素则因演员道德问题所造成的剧方、卫视损失不应由演员个人承担。但是换个角度来讲,通常情况下演员的演出合同都会设立相关的道德条款或类似条款,若合同中连这类条款都没有的话,说明出品方的法律风控是存在严重问题的。

某资深影视投资人:

几年前艺人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曝光后,制作公司、平台、资方与艺人签署合作合同时,就会加上赔偿条款。不过该投资人坦言,影视行业是以人为本,很多时候在实际操作中又是另一种模式,也许合同中有规定,但也不一定都去起诉。

法律焦点二

学术不端如何处罚?

在16日北京大学的最新声明中,特别提到“经调查,在翟天临进站材料审核、面试和录用过程中,合作导师、面试小组和光华管理学院存在学术把关不严、实质性审核不足的问题;同时确认翟天临存在学术不端。公开资料显示,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篡改数据和剽窃三种行为。

翟天临事件已经引起了教育部的严厉表态,北大的调查结果也认定了翟天临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教育部颁布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其可能受到撤销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学位授予单位至少3年内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的处罚,对翟天临授予学位的学校及论文指导教师也会受到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受到取消授予学位资格或开除、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罚。

翟天临的行为,其本身是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其目的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但其以博士论文获取的博士学位可能被撤销。然而对其来说更大的惩罚在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这一基本原则,在事业上会受到不小的打击。

红星新闻记者 邱峻峰 图据视觉中国

编辑 龚锐

责任编辑:许梦娜_NO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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