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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失职行为;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 ❖失泄密行为; ❖违反外事工作纪律行为等。 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作了明确规定,扫一扫或长按识别二维码可查看具体条款。 NATION 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典型案例评析 01 典型案例 (案例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陕西省榆林市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马润前违反工作纪律,安排下属单位榆林路桥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帮助其叔父马某某承揽该公司城建项目的附属工程,还将其堂弟马某某的装载机安排在下属公司城建项目中参与施工,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马润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马润前被“双开”。 02 纪法条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版)第一百二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03 案例警示 工作纪律事关兴衰成败,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各级党员、干部应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自我管理,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履行好各项应尽职责。上述案例中马润前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该案例也反映出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说明了腐败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强化理想信念,增强纪法敬畏,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始终做到守底线、讲原则、重操守。 来源:策克口岸党员之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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