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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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7-15 22: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上海市人民政府: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通过强化综合管理、落实各领域重点工作,完善基础保障等一系列措施,“双碳”及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本区2021年节能降耗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双碳”及节能综合管理有效落实推进

(一)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

1.碳达峰碳中和年度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青浦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以及“双碳”基础研究,积极参与示范区执委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研究,梳理碳达峰行动支持政策、重点项目等,加大“双碳”宣传力度,促进节能降碳措施有效落实。

2.推动区内企业积极完成全国碳市场和本市碳市场排放报告及履约清缴等工作。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2021版)〉及〈上海市2021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沪环气〔2022〕28号),区内企业全部完成全国碳市场和本市碳市场报告、履约等工作。

3.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等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取得良好进展。根据市工作部署,经前期调研、组织申报、初步筛选、专家评审等环节,我区徐泾镇绿中海明苑社区、赵巷镇龙联社区在节能减排、降碳等方面有较好工作基础与发展潜力,符合申报条件,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低碳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沪环气〔2022〕27号),获批开展创建。青浦现代农业园区拟申报创建低碳发展实践区,已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创建方案(创建期为五年)。

4.有序开展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已编制完成2021年本行政管辖区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大领域排放的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等六种温室气体清单,形成2021年度区级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和五个领域的分领域报告。

5.积极开展低碳宣传(含低碳日活动)、低碳生活、示范创建和碳普惠等活动。一是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低碳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沪环气〔2022〕27号),我区徐泾镇绿中海明苑社区、赵巷镇龙联社区开展低碳社区创建活动。二是积极参与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2021年8月23日至8月29日,通过“青浦环境”微信公众号,开展共计5期“低碳知多少”线上趣味答题活动;推送低碳倡议、低碳话题征集等4篇低碳宣传,其中包括“走进‘碳’险乐园,带你了解‘碳普惠’”一文,宣传“碳普惠”新概念。三是在六五环境日,开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绿色低碳理念,发动各街镇、园区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宣传,联合盈浦街道组织环保义卖,设摊发放六五宣传册和宣传品,并进行现场咨询和环保知识问答,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四是持续组织环保志愿者宣讲团开展进社区、进学校系列宣讲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绿色消费、低碳出行的理念。全年共开展16场宣讲,受众人数达800人。

6.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应用示范推广和宣传。区科委节能减排科技创新项目立项22项,研发总投入10949万元,其中区财政下拨资金296万元、增长5.7%。涉及节能减排专利新产品14项,产学研合作发展资金涉及节能4项,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涉及节能4项,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资源与环境等5大技术领域。积极宣传并广泛发动区内企业参加2021年“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区内50余家企业申报参赛。开展沪港科技合作研讨,征集“双碳”创新技术。征世科技最新研发成果亮相世博会。

7.较好完成绿色林业建设和湿地保护任务。一是绿地建设方面,2021年绿地建设完成61.02公顷(市下达任务60公顷),其中:区属公共绿地计划建设24.51公顷,大居结构绿地计划建设6.47公顷,居住区配套绿化17.61公顷,单位配套绿化计划建设12.42公顷。二是林业建设方面,以苗圃固化形式,落实新增森林资源面积6050亩(2021年市下达任务量5000亩),至2021年底,我区林地面积12172.78公顷,森林面积10364.13公顷,森林覆盖率15.46%。三是湿地保护方面,编制《上海市青浦区湿地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为改善青浦湿地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提供依据。

(二)强化节能综合管理

1.强化全区节能目标管理和考核。一是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青浦区2021年度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青发改〔2021〕135号),明确并分解下达年度节能任务目标。二是按《2021年度青浦区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青绩考办〔2021〕1号)要求,制定《2021年度青浦区节能工作考核指标评分细则》,从节能目标、节能任务(涉及工业、商业、公共机构、文旅、循环发展六大领域)、节能机制及宣贯等方面,实现对各街镇、区级公司节能考核全覆盖,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并与街镇“以奖代拨”挂钩。

2.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规范落实项目节能审查,做到应查尽查,按要求委托第三方开展节能评审,及时填报项目节能审查信息,2021年完成上海西岑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新建工程、西虹桥商务区徐泾中32-01号地块项目等14个项目节能审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抽查,2021年共抽查15个项目,其中在建项目5个,主体建成、已建成和投入使用项目10个,涵盖商业、住宅、酒店、固废处理、新能源等不同领域;开展固定资产节能项目验收工作,2021年完成申通快递智慧物流示范基地项目、御宫艺墅新建项目、银科控股总部商办项目等15个项目节能验收。

3.严格实施“两高”项目存量管理及新增项目准入。区发改委牵头召开“两高”项目专项节能监察工作推进会,组织推进排查存量、在建项目行政审批许可文件和手续合规性等工作,2021年配合市完成区内2家“两高”企业(尤妮佳、友升铝业)现场检查。严把项目准入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2021年全区未有新增“两高”项目。

4.严格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目标管理。通过2021年度节能重点工作安排(青发改〔2021〕135号)分解下达2021年度重点用能单位年度能耗“双控”考核目标。对2020年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区发改委网站上予以公示,于7月30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发改委,并书面通知各街镇、园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节能“双控”目标情况落实抽查(2021年抽查3家)。

5.积极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效对标、节能管理工作,夯实基础能力建设。一是强化市非工重点用能单位(年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管理,督促企业按要求及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推动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二是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市工业领域能效对标及创建能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积极动员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及创建能效领跑者,对综合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鼓励。如美蓓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和能源体系评价认证,投资2000万进行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不断进行废弃生产工艺、原材料等源头替代与减排。三是在做好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节能监管的基础上,强化各镇街道、区级公司属地管理职责,逐步推进区内年能耗2000-5000吨标准煤企业纳入节能监控名单,将曾纳入但已退出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以及冷库等高耗能企业纳入区节能监控重点范围,予以跟踪监管。

二、“双碳”及节能各重点领域工作有力推进

(三)循环经济加快发展

1.积极落实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用地。梳理本区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发展白名单,召开区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申报推进会,建立区级资源循环利用发展协调机制,确定首批资源循环利用推荐企业名单,并将名单项目纳入市1%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用地规划。

2.推动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情况。本区节能技术改造、循环经济等政策重点聚焦资源节约和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上海巨浪环保有限公司危废焚烧处理能源回收利用优化项目完成节能技改验收并下达扶持资金。实施上海漾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建设,项目由青发集团与上海环境以合资方式投资建设,将实现全区80%含水率的市政污泥集中、安全、规范、有效处理处置。

3.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圆满完成国家验收。青浦工业园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2021年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4.严格分解落实塑料污染治理任务。下达年度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各单位责任分工,强化过程跟踪推进,定期向市反馈区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发动基层、各部门探索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创新举措。

(四)工业及电信业节能降碳工作深入推进

1.积极落实“百一行动”目标。2021年获批7个市级节能项目,合计节能量879.82吨标煤,积极组织工业企业开展节能工作,经排摸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分布式光伏、生产工艺(线)调整等,预计2021年合计节能量8974.21吨标准煤,节能量达到2020能耗总量的1%(2020年全区规模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75.87万吨标准煤)。

2.数据中心能效进一步提升。推动青浦腾讯数据中心、大美时代数据中心等提升效能,能耗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21年,青浦腾讯和璀绰信息数据中心等实施节能改造项目,落实淘汰系列变压器替换,优化能量系统,采用板式换热器,充分利用自然冷源,降低供水温度,采用微模块技术设计机房,重复使用机柜盲板等,达到降低能耗、降低PUE目标。

3.清洁生产有序开展。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申报工作,14家企业进入名单;配合做好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全年共完成评估6家(永茂泰、昭和高分子、大宝化工、协和氨基酸、日比野压铸、日立电梯)、验收4家(燕龙基、富美家、永茂泰、昭和高分子);对2019、2020年度列入名单但尚未签约的企业排摸了解情况,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尽快开展工作。

4.重点用能单位落后机电加快淘汰。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工艺装备、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高耗能设备和落后电机的淘汰。上海英济电子塑胶有限公司高效电机项目获市级补助及区级配套各17.41万元。

5.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创建成果显现。开展排摸工作,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库。发动企业申报绿色制造示范名单,2021年日立电梯(上海)有限公司入选国家级绿色供应链,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

6.节能基础工作及能力进一步提升。节能月报按时上报、发布。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青浦区重点单位2020年度能源利用状况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以及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评价考核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督促重点用能单位按时报送能源利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五)建筑节能降碳扎实实施

1.严格执行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一是积极落实新建民用建筑100%创建绿色建筑,把好土地出让、设计方案审核等关卡,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环节,进一步确保绿色建筑相关措施切实落地,按区内绿色建筑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青浦新城及西虹桥区域的绿色建筑。二是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全部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2021年区内新完成供地的地块共有30块(10个商办用地、3个工业用地、2个科研设计用地、13个住宅用地、2个保障性住房用地),总建筑面积为191.08万平方米。除两个项目小于一万平米不实施,其余100%实施装配式建筑,预制率不低于40%或装配率不低于60%。三是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专项抽查,抽取3个项目(1个住宅、2个公建项目)开展实地检查,现场要求有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上报区安质监站。

2.积极开展新建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创建。积极引导新建项目创建超低能耗建筑,2021年“赵巷镇置旺路H4-04地块超低能耗商品房项目”及“西虹桥沪青平公路北侧48-06A地块项目”超低能耗项目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相应容积率补贴。

3.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目标完成。2021年我区共有6个项目采用了可再生能源应用设计,已竣工完成,总建筑面积约24.19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约17.40万平方米。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完成。我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除政府机关办公楼改造和教育局的校舍改造外,积极引导大型公建权属单位进行节能改造。2021年,区内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共落实5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88万平方米。

5.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社区等示范创建任务较好完成。一是绿色生态城区,根据《关于同意上海市市西软件园为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区试点的批复》(沪建建材〔2022〕480号)等文件,2021年7月26日上海市西软件园正式获得绿色生态城区试点项目证书。二是绿色社区,区精细化推进办公室印发《青浦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青精推办〔2021〕2号),全区143家居委确定117家申报创建绿色社区,2021年共85家申报,并推荐5家申报市级示范单位(仁恒西郊居委、南箐园居委、淀山浦居委、菘湖居委、珠湖居委),已成功通过市级验收,剩余32家拟2022年申报,全区绿色社区创建比例达82%。

6.积极推进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接入。截至2021年底,区内能耗监测系统平台已联网项目共有142项,其中办公建筑50幢、商场建筑19幢、宾馆饭店建筑9幢、文化教育建筑36幢、医疗卫生建筑12幢、综合建筑8幢、其他建筑8幢。平台日常数据已委托市建科院进行专业维护管理。新建项目需按市级文件相求填报相应备案表格,提交至平台运维单位,并联网确定数据传输稳定正常一个星期后,方可办理建筑节能竣工备案。

(六)交通节能降碳工作有力推进

1.超额完成新建公共充电桩建设任务。根据《落实〈2021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沪发改能源〔2021〕47号),我区2021年应落实400个公共充电桩,实际完成1000个公共充电桩。

2.超额完成内河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任务。按市工作部署,2021年底,对低压小容量港口岸电适用船舶提供靠泊服务的码头标准化岸电覆盖率达到20%以上。截至2021年底,区内共24家符合安装要求的码头,落实了12家安装岸电设施。

(七)商务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有效开展

1.绿色商场、能效领跑者等绿色示范创建取得良好成效。积极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以大型商场参与创建为主,同时鼓励其他商场门店和零售业态积极参与。以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为目标,深挖流通业发展潜力,促进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环保,推动绿色发展。同时,区商务委组织企业开展绿色商场、能效领跑者培训工作,对政策背景及评价标准进行解读布置,全区20家商业综合体参与线上培训,树立绿色商场创建意识,2021年共有万达茂、吾悦广场、绿地贸易港等三家获评绿色商场。

2.绿色消费和塑料污染治理任务扎实开展。2021年“五五购物节”期间,发起生态绿色消费倡议,组织区内小学生创作绿色消费主题购物袋。原创绿色消费科普情景剧,并在购物节开幕式上正式演出。签订示范区绿色商场推进合作协议,促进示范区商场协同推进绿色消费理念。举办“青浦青少年倡导绿色消费接力行动”主题活动,10位青少年接受聘任,成为“绿色消费小使者”;开展以“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贯彻执行“限塑令”,抵制商品过度包装,采取节电措施和使用节能产品,开展绿色产品采购和节能产品促销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公众号推送、海报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形成统一的宣传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指导农贸市场在商务部系统平台注册填报塑料袋统计;支持快递包装循环利用,加快快递绿色包装转型,引导网购消费者自觉保护环境、低碳消费,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快递自有末端网点和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点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3.商务节能基础及能力进一步夯实。将非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纳入区级年度绩效考核,夯实各镇、街道、区级公司属地管理职责。重点强化对商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双控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农贸市场、商超、快递物流等行业节能基础管理要求。

(八)文化旅游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有效落实

1.推动旅游饭店积极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垃圾减量化等资源循环利用。严格落“实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餐厅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相关政策,促进资源减量化和再利用。开展生活垃圾专项执法行动,年内将住宿业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六小件的执法检查作为重点工作,共检查了20间客房以上规模的宾旅馆426家次,责令改正3起,经复查均整改完毕。

2.旅游饭店节能基础工作扎实提升。大力推进旅游饭店能效对标工作,督促指导星级饭店和绿色饭店填报“上海市旅游饭店建筑能耗对标管理”平台,落实能效对标管理制度,加快推动旅游饭店能效对标达标,切实提升能效管理水平。

(九)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任务较好完成

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目标完成。2021年,本区纳入统计范围的公共机构为449家,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1.56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能耗135.10千克标准煤,人均水耗14.49立方米,分别下降7.4%、13.03%、2.84%,顺利完成节能目标。

2.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绿色建筑改造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绿色示范创建与宣传培训。一是推进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完成《长三角区域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创建方案》,安排专项经费开展区域性创建工作。完成2021年45家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并通过验收,推进2家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3家节水型机关和2家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二是推进节能改造工作,完成区直机关节水改造示范项目。大力推动政府机关大院光伏项目落地,该项目已于2021年1月正式并网;三是开展宣传,积极谋划推动全区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周宣传活动,通过电子屏、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倡导低碳理念,在机关大院开展新能源汽车展示、节能产品及节能技术应用展示、节能知识小竞赛、垃圾分类小游戏等活动,宣传周期间日均参与450余人。

3.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治理、反食品浪费等资源循环利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区机管局联合区绿化市容局召开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及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培训会,全区党政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共53人参加培训,普及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知识,区直机关投放塑料专业回收设施,细化塑料分类等。

4.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及基础能力进一步提升。夯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能源统计制度等,年初下达分街镇考核指标,分值占街镇节能考核总分10%。部署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培训、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分项计量、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等工作,广泛开展节能低碳宣传,切实确保党政机关各项节能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5.绿色学校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校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区内中小学校合计63所,2021年第一批45所学校获评“上海市绿色学校”称号,余下18所学校中17所符合条件的学校,拟于2022年参加第二批上海市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6.生态文明教育工作扎实推进。组织生态文明系列教育-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生系列实践活动,发动中小学及职校共63所,其中有5所学校的33位同学参与了昆虫微距摄影活动;在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生第二十二届壳牌美境方案设计活动中,8位青浦高级中学同学提交了方案;在上海国际自然保护周活动中,9所学校的59位同学分别参与了自然笔记、家庭盆栽、校园植物调查等三个项目的活动;美丽上海我是行动者-2021上海市青少年活动方案活动,共收到4所学校的13份调查报告。

(十)绿化市容领域节能降碳减排任务较好完成

1.生活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完成。根据市考评结果通报,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达95%以上,考评结果为优秀,10个街镇成功通过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复评、复核,赵巷镇重新被确认为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

2.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率等目标完成。印发《关于本区拆房(拆违)垃圾、装修垃圾等收运及资源化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青绿容联﹝2021﹞2号),明确区拆房垃圾和装修垃圾直运区建材再生利用中心处置,2021年累计外运、处置外运骨料19757.32吨、金属可回收物39.6吨、塑料可回收物32.72吨、废木475.84吨、残渣644.04吨及一般工业危险废弃物0吨,基本做到流量流向明确,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三、强化基础保障

(十一)市场监督、统计计量有序开展

1.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抽查和整治。2021年,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全域禁限塑料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发现违法行为4起,立案4起,共处罚没款7745元;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监督抽查,重点关注商品塑料包装过度问题,共抽查样品17批次,其中不合格3批次,已责令改正并复查;2021年共收到市市场监管局移送的塑料污染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1起,已依据后处理要求闭关管理,并立案查处,罚没金额2400元。

2.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计量监测工作。制定《2021年青浦区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管、能耗数据采集等工作落实;积极开展政策宣贯,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一级(关口)、二级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联网的,按获市级改造费用1:0.5予以补贴。

3.强化能耗计量器具配备、数据管理及数据审查等工作。2021年8~9月,区市场监管局会同能源计量专家开展能源计量核排查、关口核查工作,重点审查区内8家重点用能单位企业能源种类、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数据管理、能源计量人员培训等情况。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开展整改,并于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

4.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关口能耗在线监测数据接入,积极推动二、三级能耗在线监测数据接入。一是加强重点用能单位培训,全力推动未接入系统的重点用能单位完成所有用能种类一级(关口)能耗数据接入,对已接入系统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数据稳定可靠。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结合区循环经济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推进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实施二、三级能源计量器具智能化改造及能耗数据采集、上传。2021新增4家重点用能单位(斯伦贝谢油田、晶盟硅、华培动力、富祥塑胶)完成改造,并已连续向能耗在线监测平台传输稳定数据。

5.严格实施、积极宣贯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能耗及碳排放限额等相关强制性标准。一是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发改委,从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制定、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等方面,对随机抽取的5家(12%)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抽查的企业均能落实相关要求,未发现问题。二是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组织区内39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2021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宣贯培训会,部署区能源计量核排查、关口核查工作,传达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宣传《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自查,完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强化能源计量器具管理,抓紧推进二、三级关口能耗数据采集、上传,强化能源数据的应用。

(十二)资金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强化区级财政对节能降碳的扶持力度。2021年,中小燃气(油)锅炉提标改造补贴资金356.99万元,合同能源管理补贴资金13.44万元,工业节能技术改造补贴资金21.42万元,能源管理体系补贴资金30万元,能源审计补贴资金4.75万元,区循环经济专项补贴资金1718万元,区科委节能领域科技创新项目补贴资金296万元,区级新能源车辆补贴4954.5万元,区重点区域、地区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补贴2649万元,产业专项资金品牌资金项目(节能产品认证)资金补贴10万元,以上累计全区年度节能领域资金补贴支出10054.1万元。

(十三)严格实施节能监察执法

严格落实区发改委、经委、商务委、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执法责任,切实加大市、区两级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落实情况、能耗限额标准落实情况、能耗在线监测接入情况、塑料污染治理情况等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定期走访、集中座谈等多种方式,引逼结合推动用能单位各项节能举措实质性推进。

四、附加分

(十四)具备特色、创新性的相关工作成果或试点示范。

一是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圆满完成国家验收,青浦工业园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2021年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二是大力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出台《上海市青浦区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规划》《青浦区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激发“青氢”绿色动能实施办法》,推出资金、人才、技术等十九条扶持补贴举措,2021年发放首轮补贴资金56.04万元。成功举办氢能发布会暨氢能产业项目签约仪式,首批17个氢能产业项目成功签约、首批3个加氢站启动建设、首个长三角氢能研究院正式成立。三是试点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区绿化市容局机关食堂首台湿垃圾处理设备试点运行,不仅大大减少局内湿垃圾产生量,降低清运成本,减少环境污染,实现湿垃圾处理就地化、减量化、无害化,而且生物质废弃物经该设备处理后,会生成5%左右的活化土壤改良剂,可做绿化用肥,实现资源化再利用,也为未来湿垃圾处理提供新思路,积累新经验。四是开展整区域光伏试点建设。我区赵巷镇、朱家角镇已于2021年成功申报上海市整区域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申报建设规模分别为0.6万千瓦和1.6万千瓦。

特此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青浦区2021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自评分表

主要领域

分值

评价指标

评分标准

牵头评价部门

自评分

合计

102.9

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

5

本市碳达峰碳中和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参照备注1处理。

区发改委

5

1

区内企业完成全国碳市场和本市碳市场排放报告、履约清缴等碳市场参与情况

本区企业全部完成全国碳市场和本市碳市场报告、履约等工作,得满分,每有1家未完成,扣0.2分,扣完为止;国家和本市碳交易企业少于5家的,有1家企业未完成则本项不得分。

区生态环境局

1

1

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等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创建情况

参照备注1处理。

1

1

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情况

参照备注1处理。

1

1

开展低碳宣传(含低碳日活动)、推进低碳生活和示范创建、参与碳普惠等情况

开展面向各领域的宣传活动,每领域得0.25分。

1

3

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应用示范推广和宣传

组织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示范推广工作的,得1分;积极参与市级部门下达的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示范,得1分;组织召开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宣传活动(如推介会、展览会等),每次活动加0.5分,最多得1分。

区科委、区科协

3

1

绿化林业建设和湿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各区年度绿化林业建设计划和湿地保护任务,按完成比例进行打分,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区绿化市容局

1

节能综合管理

3

区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分解、评价、结果应用等情况

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将年度节能目标进行分解并落实各方责任的,得1分;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的,得1分;公布考核结果,且考核结果得到应用的,得1分。

区发改委

3

2

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制度情况

应审查未审查的、未按要求委托评审的、未按要求开展验收的,1例扣0.5分;未按要求填报项目节能审查信息的、节能审查不够规范的,1例扣0.2分,扣完为止。

2

2

“两高”项目存量管理及新增项目准入情况

排查存量、在建项目的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文件和手续合规性,推进存量项目能效对标及技改,在建项目能效对标及整改的,得1分;对新增“两高”项目未按规定开展区级联合会审的,每1项扣0.5分。

2

3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管理工作情况

对本区所属重点用能单位下达能耗双控目标的,得1分;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得1分;节能考核结果公开的,得1分。

3

3

重点用能单位能效对标、节能管理工作、基础能力建设情况

督促完成非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有1家未报送的扣0.2分,最多扣1分;组织开展节能水平对标达标、参与能效“领跑者”活动的,得1分;有区级节能监控单位的得0.5分,对节能监控单位有效实施监督管理的,得0.5分。

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科协

3

循环经济发展

2

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用地支持情况

浦东新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等将本区域规划产业用地面积中的1%专门用于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并将相关用地功能纳入相关规划。规划发展资源循环利用土地面积超过1%,得2分;未超过1%的,不得分。

2

2

推动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情况

浦东新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等逐年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准入门槛,引入相关企业,每增加1个企业得1分,最多得2分。

区发改委、区经委

2

2

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情况

浦东新区、松江区、宝山区、嘉定区、奉贤区、崇明区等区按要求制定区级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并推动规划落地实施。编制相关规划的,得1分,按规划实施的,得1分。

2

3

制定实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情况

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得1分;召开工作交流会,有力有效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得1分;按时报送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典型案例等),得0.5分;积极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解读和培训宣贯,得0.5分;经群众举报或经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抽查发现,相关主体存在违反本市禁限塑要求的,每发现1起,门店所在区扣0.1分,满分1分(中心城区发现一起扣0.2分,满分2分),扣完为止。

区发改委

3

工业及电信业

3

“百一行动”目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区节能量指标打分,目标完成得满分;完成90%及以上的,得2分;完成80-90%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区经委

3

2

数据中心能效提升任务完成情况

建立所属数据中心能效提升清单列表的,得0.5分/0.25分;具有能效提升方案或计划的,得1分/0.5分,完成数据中心能效提升1家及以上的得0.5分/0.25分。

区科委、区科协

2

2

清洁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重点用能单位10家以上,得1分;年能耗2000吨-5000标准煤企业实施10家以上,得1分。

区经委

2

2

重点用能单位落后机电淘汰情况

重点用能单位落后机电淘汰情况,区内重点用能单位,未按时淘汰工信部规定的应当淘汰的落后机电设备时,每出现一家,扣0.5分,扣完为止。

2

2

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创建工作

所属企业2021年申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每创建一家(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计1分。

2

2

节能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情况

节能月报上报率,上报率达到90%及以上得1分,90%以下不得分;督促完成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有1家未报送的扣0.2分,最多扣1分。

2

建筑领域

2

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在土地出让、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等环节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项目严格把关,中心城区和崇明区得3分,其他区得1分;发现一个新建建筑未按照要求执行标准的,中心城区和崇明区扣1分,最多扣3分,其他区扣0.5分,最多扣1分。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实情况良好,未发现应做未项目,得0.5分,未发现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指标不足的项目,得0.5分;发现有应做未做项目扣1分,发现一个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指标不足的项目,扣0.5分,最多扣1分。

区建管委

2

2

新建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创建情况

完成市级部门下达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创建目标的,得满分;未完成目标的,不得分。

2

2

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目标完成情况

严格执行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的,得满分;每一个新建建筑未按照要求执行标准的,中心城区和崇明区扣1分,其他区扣0.5分,扣完为止。

2

2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市级部门下达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创建目标的,得满分;未完成目标的,每少1个百分点,中心城区扣0.4分,其他区扣0.2分,扣完为止。

2

1

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社区等示范创建情况

完成市级部门下达的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社区试点示范创建目标的,得满分;未完成目标的,不得分。

区建管委、区综治办

1

1

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接入情况

制度建设较好,得0.3分(中心城区0.6分);平台运行情况良好,得0.5分(中心城区1分);楼宇维保较好,得0.2分(中心城区0.4分)。

区建管委

0.9

交通领域

2

新建公共充电桩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公共充电桩建设指标的,中心城区得4分,其他区得2分;完成年度指标60%及以上,但未达到100%的中心城区得2分,其他区得1分;完成年度指标60%以下的,不得分。

区建管委

2

2

内河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中心城区以外,内河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岸电设施建设指标的,得2分;完成年度指标60%及以上,但未达到100%的,得1分;完成年度指标60%以下的,不得分。

2

商务领域

2

绿色商场、能效领跑者等绿色示范创建情况

开展绿色商场、能效领跑者等示范创建宣传与活动的,中心城区得1分,其他区得0.5分;举办绿色低碳消费活动、市民低碳活动、推广绿色或节能产品、推进绿色采购等宣传与活动的,中心城区得1分,其他区得0.5分;每成功创建一家绿色商场、能效领跑者等绿色示范单位的,加0.25分,中心城区最多加2分,其他区最多加1分。

区商务委

2

2

绿色消费和塑料污染治理任务完成情况

开展绿色消费和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宣贯和培训的,得1分;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抽查,每1家不合格或收到投诉的,扣0.5分,最多扣1分。

2

1

节能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情况

年终总结、定期分析报告等上报及配合工作,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的,得1分;上报材料质量不佳的,得0.5分;未按要求上报的,不得分。

1

文化旅游领域

1

区旅游饭店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垃圾减量化等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完成情况

本市旅游饭店不主动提供牙刷等一次性日用品,餐厅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收到投诉举报或检查不合格的,中心城区每次扣0.5分,其它区每次扣0.25分。

区文旅局

1

2

区旅游饭店能效对标与公示、节能改造、能源审计等任务完成情况

本市旅游饭店未按要求开展能效对标等相关工作的,中心城区每家扣1分,其它区每家扣0.5分。

2

公共机构领域

2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年度目标1分、完成人均能耗年度目标1分。

区机管局

2

2

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绿色建筑改造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绿色示范创建与宣传培训完成情况

完成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任务0.5分,完成绿色建筑改造及可再生能源利用年度任务1分,定期开展宣传培训工作0.5分.

2

1

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治理、反食品浪费等资源循环利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0.4分、推进塑料治理工作0.3分、完成反食品浪费工作0.3分.

1

1

节能管理工作及基础能力建设情况

建立专人专职开展节能工作,建立节能管理体系,按要求进行年度能源统计工作等,得1分.

1

1

绿色学校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校创建情况

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绿色学校创建率不低于50%。每少5个百分点扣0.1分。

区教育局

1

1

生态文明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全年组织开展或参加“学生生态环保节”“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每少1次扣0.25分。

1

绿化市容领域

1

生活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各区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区绿化市容局

1

1

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率等目标完成情况

考核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率,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1

市场监督、统计计量

1

本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抽查情况

全年未开展禁限塑料制品执法检查,扣0.5分;未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区级监督,扣0.2分(确因经费压减原因酌情考虑);未依法实施塑料污染治理相关产品不合格后处理。扣0.3分。每发现1例扣0.1分,扣完为止。

区市场监管局

1

2

对区内相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明确能耗在线监测等工作要求,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支持情况

对区内相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明确能耗在线监测等有工作要求文件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有相关配套政策支持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2

2

能耗数据现场维护服务工作、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服务单位的工作记录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归档记录,按未完成占区内总体计划的占比扣分,向上取整,满分1分。根据审查组织单位的工作记录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归档记录,按未完成的比例扣分、向上取整,满分1分。

2

2

重点用能单位关口能耗在线监测数据接入,二、三级能耗在线监测数据接入情况

根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各区接入统计,实现70%以上区内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的,得0.6分,实现80%以上区内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的,得0.8分,实现90%以上区内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的,得1分。根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各区接入统计,实现1家重点用能单位二、三级能耗数据接入的,得0.6分,实现2-3家重点用能单位二、三级能耗数据接入的,得0.8分,实现4家以上重点用能单位二、三级能耗数据接入的,得1分。

2

2

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实施、能耗及碳排放限额等相关强制性标准落实、宣贯实施情况

组织对辖区内企业执行强制性标准开展检查的,得1分;发现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扣0.5分。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节能环保领域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宣传培训,有相关宣贯、培训记录的,得1分。

2

资金支持保障

3

区级节能/低碳/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投入情况

有区级节能/低碳/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政策的,得1分;中心城区专项资金年度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2000万元,其他区专项资金年度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元的,得1分;专项资金较上一年持平或增加的,得1分。

区财政局

3

节能监察执法

3

工业项目产品能耗限额、落后机电设备、能源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非工能源统计计量制度、数据中心节能管理、节能服务机构管理等执行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察等

有节能监察执法人员资格或委托执法的,得1分;组织执行相关节能监察活动的,每次得0.5分,最多得2分;每一项未达到规范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商务委

3

其它年度节能重点工作

5

年度其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此项2021年各区计满分

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建管委

5

附加分

2

超额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年均降幅

中心城区、宝山区、闵行区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率超过2.86%的,加2分,其他区超过2.97%的,加2分。

区发改委、区统计局

0

3

具备特色、创新性的相关工作成果或试点示范

区级政府开展节能、低碳、循环方面具有创新性的各类示范试点行动,每一项加1分,最多加3分。

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经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科协、区建管委、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商务委、区机管局

3

相关附件: 青府发〔2022〕55号_关于2021年度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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