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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 04: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经合组织的税收比率的变化是由名义税收收入和名义GDP的相对变化带来的。第二年相比于第一年,如果税收增长幅度超过GDP(或下降幅度小于GDP),税收比率将增加。相反,如果税收增长慢于GDP,或下降得更多,税收比率将下降。因此,税收比率并不必然意味着税收收入名义值甚至绝对值有所增加。

2021年,所有经合组织国家的名义税收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都比前一年有所增加。与2020年相比,有四个国家的税收比率有所增加,原因是税收收入的增长超过了GDP的增长。有11个国家,税收收入的增长幅度小于GDP的增长幅度,导致税收比率下降。澳大利亚和日本这两个国家的税收比率从2019年到2020年都有所上升:澳大利亚是因为名义税收收入增幅超过GDP增幅,而日本名义税收收入增加而GDP下降。

新西兰名义税收收入增长率(5.06%)与名义GDP增长率(5.12%)之间的差异仅在小数点后第二位可见,因此,在2020年至2021间,因为名义GDP增长略高于名义税收收入增长,因此认定其税收比率保持相对的不变。

2020年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 (最终数据)

对所有经合组织国家(OECD)可获得的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的最新数据是2020年的数据 。这些数据表明,各国之间的税收比率差异很大:

● 2020年,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最高的是丹麦(47.1%),其次是法国(45.3%)。另外有5个国家超过了40%(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意大利和瑞典)。

● 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最低的是墨西哥(17.8%),其次是哥伦比亚(18.8%)、智利(19.4%)、爱尔兰(19.9%)、哥斯达黎加(22.7%)和土耳其(23.9%)。没有其他国家的税收比率低于25%,有5个国家(澳大利亚、以色列、韩国、瑞士和美国)低于30%。

● 2020年,OECD整体(未加权平均)的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为33.6%。2019年该比例为33.4%

● 与2019年相比,有22个OECD成员国的税收比率上升了, 16个国家税收比率下降了。

● 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增幅最大的是新西兰(2.5%)和西班牙 (2.0%)。加拿大、冰岛、日本和墨西哥的增长率也都超过了1%。

● 降幅最大的是爱尔兰(2.0%)和智利(1.6%)。

2019至2020年间,经合组织税收收入与GDP比率的平均值的上升是由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收入的增加(分别增加0.3%)所造成的,超过了公司所得税收入的下降(0.2%)

1965年-2020年税收收入占GDP比率的变化

1965年到2020年期间,OECD地区的税收收入占GDP的百分比的平均值从24.9%上升到 33.6%,增加了8.7%。

到1999年,OECD的税收收入占GDP的百分比的平均值上升到33%,是当时的最高水平。在2001年-2004年期间略有回落,在2005-2007年期间再次上升,然后在2008-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再次下降。结合这些变化,OECD的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的平均值在1995年-2020年期间增长了1.4%。

但是,OECD平均值无法揭示各个国家之间的巨大差异。1965年,OECD成员国的税收收入占GDP的百分比从土耳其的10.6%到法国的33.7%之间不等。2020年,该范围为从墨西哥的17.8%到丹麦的47.1%。这一期间的税收水平上升的趋势反映出几乎所有OECD国家都需要为公共部门大幅度增加的支出提供资金。

02

税收结构

税收结构是由主要税种在全部税收收入中的百分比来衡量的。经合组织国家2020年的税收结构有所不同。17个国家的收入的最大部分来自所得税(包括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1个国家的收入的最大部分来自社会保险税,10个国家的收入 的最大部分来自消费税(包括增值税)。2020年,无论是平均水平还是在大多数国家内部,财产税和工薪税在经合组织国家的收入体系中占比较低。

虽然经合组织的税收水平的平均值一直在上升,但税收结构或税收组合一直非常稳定。然而,到2020年,即可获得所有38个经合组织国家最新数据的一年,出现了一些趋势。

所得和利润税

2020年对所得和利润所征收的税额(个人和公司所得税合计)占经合组织国家全部税收收入的平均值为33.7%。在17个经合组织国家,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仍然是用于资助公共开支的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在其中9个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丹麦、冰岛、爱尔兰、墨西哥、新西兰、瑞士和美国--2020年所得税在税收组合中的份额超过了40%。

在对所得和利润所征收的税种中,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的比例各不相同。

2020年,来自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平均值为24.1%,而1980年代约为30%。其中约两个百分点的减少是由于一些新加入经合组织的东欧和拉丁美洲新国家。这些国家的税收收入数据只有从1980年代开始的,或者1990年代以后的数据。这些国家往往个人所得税收入相对较低而社会保险税或公司所得税收入较高,但这种影响只在1990年后的数据中观察到。

各国之间个人所得税的百分比差异很大。2020年,个人所得税占比从哥斯达黎加的6.8%低点到冰岛的43.1%和丹麦的54.2%不等。

在1965年至2003年期间,公司所得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平均值为8%至9%。之后,它们在2007年增加到11.3%的高点,然后在金融危机之后,于2010年下降到9.0%。此后,它们保持在全部税收收入的9.0%至10.0%之间,但2018年除外,为10.1%。公司所得税在2020年产生了9.0%的收入。

2020年,公司所得税收入在全部税收收入中的百分比在各国之间差异很大,从不到5%(爱沙尼亚、德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拉脱维亚和美国)到20%以上,如墨西哥(20.1%)、哥伦比亚(23.0%)和智利(24.3%)。

除了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的差异外,这些差异至少有一部分是由机构和国家的具体因素解释导致的,例如:一个国家的公司被纳入的程度;公司所得税税基的广度;例如,由于大量的折旧条款和税收优惠,可能会出现一些税基缩小的情况。公司税制的周期性程度,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损失抵消条款;对开采石油和/或矿藏所得税收收入的依赖程度;推迟对所获利润征税的其他手段。

社会保险税

2020年,社会保险税收入占整个经合组织全部税收收入的平均值为26.6%。捷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和斯洛伐克共和国的社会保险税占比最高(分别为45.5%、45.2%和43.9%)。与此相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不征收社会保险税。

财产税

从1965年到2020年,经合组织成员国财产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平均从7.9%下降到5.7%。澳大利亚、加拿大、以色列、韩国、英国和美国的财产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超过10%。相比之下,在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和立陶宛,财产税收入只占到了全部税收收入的不到1%。

消费税

经合组织税种分类方法,消费税包括一般消费税(包括增值税和商品与服务税等)和特定消费税(包括了特别消费税等)。从1965年到2020年,消费税(一般消费税加特定消费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从38.4%下降到32.1%。

在此期间,商品与服务的税收收入构成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个快速增长的收入来源是一般消费税,特别是在38个经合组织国家中有37个征收了增值税。2020年,一般消费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0.9%,而上世纪60年代中期这一比例仅为11.9%。2020年,其中绝大部分来自增值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0.2%)。

增值税的重要性增加,抵消了特定消费税(如特别消费税和关税)份额的下降。

从1975年到2020年,针对消费的特定税收(主要是针对烟草、酒精饮料和燃料,以及一些与环境相关的税收)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几乎减半,从17.7%降至9.1%。

所有经合组织国家的进口货物税率都大幅降低,反映出消除贸易壁垒的全球趋势。

尽管如此,统计数据显示,希腊、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墨西哥、波兰、葡萄牙和斯洛伐克共和国(11% -15%)和土耳其(22.4%)等国家在2020年依然通过对特定商品与服务征收税款,占其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

03

税收收入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划分

经合组织中有八个国家实行联邦制。在这些国家中,2020年中央税收收入占全部收入的平均值为51.9%。第二高的百分比来自社会保障基金,这是一般政府的一个子部门,占全部收入的22.2%,其次是州一级的17.8%和地方一级的7.9%。

然而,在围绕这些平均值,各国之间有很大的差异:

● 2020年,8个联邦制经合组织国家的中央政府收入占比从德国的27.5%到澳大利亚的80.9%不等。

● 各州的比例从奥地利的2.1%、墨西哥的3.9%、比利时的11.1%到加拿大的39.2%不等。地方政府的比例从墨西哥的1.5%到美国的15.5%和瑞士的15.7%不等。

● 1975年至2020年期间,比利时联邦政府收入占比下降了15个百分点,加拿大和美国下降了6个百分点以上。

● 奥地利联邦政府收入的份额增加了超过11个百分点。在拥有社会保障基金的7个联邦国家中,有5个国家在1975年至2020年期间增加了收入份额。加拿大和墨西哥是例外。

哥伦比亚和西班牙,由于其高度分散的政治结构,被归类为区域制国家而不是单一制国家,两国在政府级别上有着非常不同的结构。哥伦比亚2020年中央政府收入占比为71.9%,地方政府收入占总收入的4.8%,地方政府收入占13.3%。西班牙2020年中央政府收入占比为37.4%,而地方政府为16.6%,地方政府为8.8%。

其余28个经合组织国家的结构是单一制的。这些国家平均62.4%的收入来自中央一级,26.1%来自社会保障基金。另有11.1%由地方政府筹集。

在经合组织成员国中:

● 2020年中央政府收入占比从法国的32.1%到新西兰的93.9%不等。

● 地方政府的份额从爱沙尼亚的0.8%到瑞典的36.8%不等。

● 1975年至2020年期间,法国、冰岛、意大利、韩国、葡萄牙和瑞典等6个国家的地方政府占比增加5%以上。爱尔兰、挪威和联合王国这三个国家在其他方面下降了5个百分点或更多。

● 1975年至2020年期间,四个国家(芬兰、法国、日本和韩国)的社会保障基金份额增加了7个百分点,而两个国家(意大利和挪威)则相应减少了。

版面编辑|孙铭鸿

责任编辑|李锦璇、蒋旭

总监制|商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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