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发动战争,到底谁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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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发动战争,到底谁说了

2023-12-16 09: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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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众普遍的认知中,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国会是美国最高权力机关——美国联邦宪法赋予的法定权力。1955年6月出任陆军参谋长,后又担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马克斯韦尔·泰勒上将在回忆录叙述道:国会有权批准军队的规模、编制、组织以及主要装备。它主持听证会和调查,通过法令和法案授权批准军队及个别成员的活动。另外,参议院负责陆、海军将领的晋升。

美国历史上唯一连任四届总统、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同盟国阵营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在战后曾派美国海军做全球航行,后来由于国会反对,威胁要撤销军事拨款。并且决定只为舰队回国提供拨款。环球舰队不得不半途而归。里根时期的国防部长温伯格也曾感概自己的切身体会:每年的预算战斗,都是一场漫长的战役。1983年2月3日。来自立密执安州的民主党参议员小唐纳德·里格尔,在一次预算听证会上把国防部长温伯格批的狗血喷头——称其是“挥霍者卡珀"。

那么,美国如果发生战争是谁说了算?是国会或是总统,还是军方。美国建国后,与其他国家发生了约200次武装冲突,通过国会宣战的只有五次,分别是1812年的第二次对英独立战争、1846年的美墨战争、1898年的美西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

1955年至1975年二十年越南战争中,是二战以后美国参战人数最多、影响最重大的战争,总统约翰逊利用职权向国会隐瞒实情,阻碍国会作出正确判断,而在作出决定的过程中,他根本不让国会参与,后人将越南战争称为“总统的战争”。 由此,体现了总统在战争权方面的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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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美国国会提出限制总统对外出兵作战的权利的《战争权利法案》于11月通过。法案强调宪法赋予国会的宣战权,要求分享战争的决策权。同时视定:在涉及与别国直接军事对抗、武装力量进人外国领土和大规模增加驻外军队人数等方面的动用武力行动之前,总统必须和国会磋商,之后也必须定期与国会磋商。动用武力之后48小时内必须书面通报国会。总统向国会通报之后,如果在60天内国会没有宣战,也没有给总统继续动用武力的授权,总统必须在其后30天内撤出美国军队。事实事实果真如此吗?

1991年的海湾战争,布什总统制定、宣布的“沙漠盾牌“计划和对伊拉克进行军事封锁。向海湾派驻20万军队的重大军事行动,总统事前都未同国会磋商,只是事后用电话通知了国会。国会所拥有的战争拨款权更不能起到限制总统战争权力的作用。只要总统把战争打响,国会不愿承担因不拨款而导致美国失败的责任,总统得到国会的战争拨款轻而易举,国会的战争拨款权也就形同虚设。

但是国会与总统的博弈中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参加多国部队的美军海军陆战队在黎巴嫩驻扎18个月,授权美军出兵干涉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克林顿任总统时的1993年11月9日,国会根据《战争权利法案》的部分条款命令美军必须在1994年3月31前撤出索马里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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