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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 20: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当代农村婚姻关系的变革与形态特征

作者:张 莉  责任编辑:中农网  信息来源:《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18-05-23  浏览次数: 7705次

【摘 要】1949年以来,在国家革命与市场经济的双重运动下,无论是择偶过程、婚姻相处模式、离婚问题等,中国农村的婚姻关系都发生了实质性变革。中国农村婚姻关系依次经历了四个主要发展阶段:传统时期生育优先婚姻的社群模式;社会主义集体化年代恋爱与婚姻的泛政治化形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催发的婚姻革命与核心家庭本位;以及当前日益迈向个体主义的婚姻文化。以发展的眼光,中国农村婚姻关系将会日益从集体主义的婚姻土壤迈向现代个人主义的个体化体验。这其中,延续与变革是不可分割的,结构的变动与观念的变迁也是互构的。

【关键词】婚姻关系;农村家庭;集体主义;个体化

一、传统时期生育优先于婚姻的社群模式

在传统乡土社会,“家”是一个连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在父子之间,夫妻是配轴[1]46。总体上看,传统时期的中国乡土社会是一个费孝通所谓强调尊卑、长幼、男女有序的“差序格局”的社会架构,不仅“男女有别”,而且“单系偏重”,于夫妻关系上在社会继替的原则下生育逻辑上优先于婚姻。费孝通在专门性论著《生育制度》中指出,婚姻的时间事实优先于生育,但逻辑上是生育优先于婚姻[2]。事实上,传统婚姻的主要功能是生育,夫妻间的感情并不是重心。费孝通之所以认为传统婚姻制度不重视夫妻感情,是因为低下的生产力消耗了夫妻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使得他们无暇顾及情感问题,而只能致力于家族生计事业的发展。在费孝通这种婚姻功能论的逻辑导引下,以父子关系为主轴的家庭中,夫妻关系中更为重要的是能否延续家族香火,传承祖荫。许烺光在比较中美亲属结构的时候也提出,中国亲属关系的主轴是父子关系,而美国亲属体系是以夫妻关系为主轴[3]。学贯中西的社会人类学家阎云翔在比较中西社会的家庭研究传统基础上,将传统中国的家庭制度概括总结为“‘合作社模式’与缺席的个人”[4]5。

概言之,传统时期的婚姻关系以传宗接代为主要目的,因而产生生育优先于婚姻的社群模式。事实上,延续数千年来的中国传统婚姻关系根基于农业文明的社会底色,以夫之家族为核心,女子视婚姻为自己最终的归属。它既是儒家父权制的产物,又是巩固父权制的一个重要社会组织方式。首先,传统婚姻的择偶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缔结而成,讲究门当户对;其次,婚姻的相处方式旨在传宗接代,以及夫妻性别角色分工的事业社群,而不仅仅是男女的结合;最后,在儒家三纲五常的教化下,传统时代充斥着休妻现象、一夫多妻制、对寡妇再嫁的阻挠以及童养媳等社会陋习。

新中国成立以前,五四新文化运动是对中国传统婚姻制度的一次激烈震荡和洗涤。当时的政府也从国家制度和社会建设层面上努力推进新型的男女平等关系以及婚姻自由的现代观念,比如现代大学教育。这促使西方世界传入的现代婚姻观念进入本土,并在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日渐生根发芽。但是,这种历史性的变革在初始的几十年之内是异常缓慢而艰难的,受到传统势力的强势反扑。一方面,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社会进步影响力仍然主要止步于当时的社会精英阶层,在社会纵深领域的广泛民众上影响衰微;另一方面,五四新文化运动追求婚姻自由的时代诉求给当时的激进青年带来的常是诸多的情爱纠缠与现实危机。像鲁迅的《伤逝》、巴金的《家》等,现代家族小说总是和新青年的恋爱婚姻悲剧相关联。总言之,新文化运动所带来的婚姻变革缺乏适宜的社会生长土壤,它们在给传统女性观和婚恋思想带来巨大冲击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的社会阻碍。

二、国家集体主义年代与“爱情萌芽”

20世纪中叶,深受五四新文化运动思潮影响的费孝通观察此时尚且处于萌芽状态的青年男女的现代恋爱观时认为:“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确实是不停止的,是追求。”[1]49事实上,在以后整个社会主义革命时期,随着国家政权建设的日益下沉以及对私人生活的逐步渗透,年轻人追逐个体爱情的征程常是一项极富有探险意味的试验。阎云翔回顾这段变革的岁月,他始终强调:自1949年以来国家在推动私人生活的转型上扮演了至关重要的政治角色[4]9。

(一)择偶的泛政治化

中国共产党自创立伊始就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对女性问题的基本看法,也将女性作为革命队伍建设时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在反封建、解放女性的过程中,抵制包办婚姻、提高婚姻自由度成为一个重要的领域。建国以来,在近三十年的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一方面,女性的地位得到空前提高,女性获得了包括婚姻自由在内的多项基本权利,纷纷要求“自己找婆家”;另一方面,为了强化国家和集体利益,私人生活在这一时期受到严格的社会控制和压抑。比如,“谈情说爱”在很早的一段时间被视为是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儿女情长”被视为是对投身集体事业的阻碍,是资产阶级情怀。

1978年之前,农村年轻人的择偶主要受到两方面的影响:一是传统婚姻文化的延续,将婚姻视为家庭而非个人的事情;一是私人生活泛政治化的影响,择偶标准受到政治意识形态的浸染,注重阶级成分以及政治立场的“门当户对”。当时择偶的“红五类”比如革命军人、革命干部、工人、贫农(雇农、佃农)、下中农等的子女在婚姻市场上占有优势位置,“黑五类”主要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的子女。李秉奎在对人民公社时期农村青年择偶行为进行研究发现,当时择偶的主要因素是政治身份、城乡差距、职业声望等,其中,军人和工人是最受推崇的择偶对象[5]。阎云翔对中国东北的一个村落研究也表明,在20世纪中期,择偶的标准首先是看亲家会不会成为好亲戚,其次是未来婚姻中的年轻人的会不会成为好媳妇或者是好女婿,而理想的对象是“人老实,脾气好,干活勤快,听老人和领导的话”[4]68。

(二)“性萌芽”与性别差异淡化

在话语表征方面,自1949年开启的社会主义集体化时期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在公开场合涉及爱情与性问题的禁忌。然而,许多研究表明也正是这种绝对的压抑,导致了某些社会个体在性问题上出现生理需求的剧烈反弹现象。因为对性的无知或刻意遮蔽并不会意味着人们的生理本能需求就会停止,它迟早会以其它的方式爆发出来。潘鸣啸的研究指出,在当时下乡知青传递的小说中,除了政治意义之外相当一部分就是爱情小说和色情短篇,它们在非正式的传播途径中颇受年轻人的欢迎[6]。也就是说,社会主义革命国家长达近三十年对男女性问题上的严格压制,从反面促成了年轻人在此问题上“性萌芽”的野蛮生长。性的压抑与放纵,这两种传统的力量一直在交互的斗争着,当时局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之时,他们之间的力量对比也随后悄然发生变革[7]。

同时,由于社会主义集体化时期倡导“男女平等”的政治理念,男女同工同劳,性别差异的淡化也是这一时期日常生活的重要特征。事实上,当时各种传媒塑造的女性先进人物,都基本上是男性色彩强烈的“工作狂人”或“铁姑娘”。此时,男女性别的传统分工观念在集体化生产方式中受到剧烈冲击。由国家意识形态树立起来的模范人物比如“雷锋”、“红色娘子军”等都基本上是“高大全”的“革命的螺丝钉”形象[7]225-229。

(三)离婚顾忌

毛泽东早在1926年撰写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提出了著名的旧中国妇女深受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重压迫的论断[8]。为此,共和国刚一诞生,1950年颁布的“新婚姻法”及其推广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震动,它有力地动摇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婚姻制度。不少在传统婚姻中受到残酷压迫的女性纷纷提出离婚要求,在其后的两年时间内形成了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次离婚高潮。在阎云翔等学者看来,中国农村的私人生活变革比如婚姻关系就始自于国家社会主义集体化时期的国家政权建设。

受制于时代的局限,尽管新政权对婚姻制度的改造非常重视,但1950年的“新婚姻法”带来的冲击力很快走向虚弱,逐步让位于社会主义革命国家的其它社会运动。一直到1978年,中国的家庭基本维持着“低质量、高稳定”的局面,离婚一直是一种社会顾忌。历史学家金大陆认为,为了保持婚姻家庭的稳定以及反对“资产阶级”的享乐主义,离婚在当时受到了国家的严格控制,“一旦非政治化的离婚诉求提出,立即就会被烙上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标签,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孩子的前途。”[9]概言之,新中国成立之后“新婚姻法”的颁布促进了婚姻自由理想的实现,但是由于其后的几十年内私人生活受到高度的社会控制,一次次政治运动使得人们对私人生活也异常敏感和谨慎,进而始终在对婚姻关系的态度上保持保守的态度趋向①。

三、市场经济社会促发的婚姻革命与核心家庭本位

中国农村的青年男女追求恋爱探险和亲密关系的“浪漫革命”,与身后的民族国家以及社会转型是紧密相连的。如许多研究当代中国农村的学者所观察到的那样,农村青年婚姻的自主权以及青年男女的恋爱探险在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稳定上升。

(一)爱情与择偶观的变迁

电影常是反射社会思潮的急先锋。1980年,电影《庐山恋》成为改革开放之后首先在大众文化中表现爱情主题的作品,它一经出现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其后,许多田野调查发现,改革开放以来大量涌现了农村年轻人对婚姻自由和亲密关系的追求,并演变成后来“求婚的浪漫革命”。它体现在:一是青年男女在恋爱时的亲密关系包括婚前性关系明显增加;二是当代年轻男女更多注意未来配偶的个人特质如外表相貌、表达情感、谈吐的个人魅力,而不是家庭阶级成分;三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年轻女性在表达她们的内心情感时更加开放和大胆。这三个主要变化都与农村青年的主体性凸显相关,同时伴随的是传统父权的衰落与国家政权建设的“悬浮”。这里,流行文化和大众传媒对农村青年男女的爱情和亲密关系发展产生了最明显和直接的影响[10]。

同时,中国农村社会的青年男女在择偶过程中广泛萌生并发展出了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倾向。其中,尤其表现在农村女子在择偶方面对男方及其家庭经济能力的考虑,以及日益膨胀的“彩礼钱”。在2010年后兴起的电视综艺节目中择偶观的“拜金主义”得到鲜明直观的体现。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节目中的女嘉宾“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要坐在自行车上笑”,就得到了网络社会的广泛围观以及讨论。在“高富帅”和“白富美”受到网络围观的时候,婚姻匹配市场上的另外一类人也正在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他们就是不断受到挤压的农村“剩男”与农村光棍。

(二)打工潮与婚姻自由

中国农村私人生活的变革与现代民族国家的结构转型是紧密相连的。尽管社会主义集体化时期,中国农民的婚姻生活逐渐发生变化,但是这些变化都是有限的、渐进的,直到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打工潮井喷之后,真正意义上的、西方式的婚姻爱情革命才开始浮现。如田先红的田野调查试图表明真正对农民的婚姻观念、婚姻方式起到伤筋动骨作用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以来日益涌现的民工打工潮和城镇化建设。20世纪末期涌现的大规模打工潮,不仅为农村青年情爱的表达与释放提供了机会与空间,而且为青年男女的择偶提供了更为广泛的时空可能[12]。也就是说,仅就农村而言,相比于国家权力,此后的市场作用和由此而来的观念变迁对中国农村婚姻家庭关系变动的影响也许是更为深刻的,其后续效应也会更为深远与持久[12]。

许多实证调查支持以上论断。如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在2011年发布的《新生代进城务工者婚恋生活状况调查报告》中,在回答“与对象或配偶是如何认识”的这一问题时,最多的是“打工时自己认识的”,占比33.6%;其次是“在老家就认识”,占比23.8%;再次是“父母/亲戚介绍”的占比18.6%;又次是“同事介绍”的,占比10.1%;最后是“同乡介绍”的,占比7.3%。由此可见,因传统亲缘(父母、亲戚介绍)、地缘(老家认识、同乡介绍)的而结成婚缘的占49.7%,接近半数;而因市场打工时认识或同事介绍的业缘关系而结成婚缘的占比达到43.7%,并且因为城镇化和打工经济的发展,这一比例还有逐渐增长的现实可能[13]。一方面,这表明了新生代农村青年的婚姻关系缔结中现代业缘关系的重要性不断上升;另一方面,也可以预见,随着市场经济的日渐深入,年轻人与传统乡村社会的纽带将会日渐削弱,城市生活文化的影响将日益加强,他们的婚姻半径将更为拓展,婚姻自主性将进一步提高。

(三)核心家庭的夫妻关系成为家庭主轴

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萌生之初,费孝通就发现了中国家庭结构的核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14]。随后有学者指出,新世纪以来中国家庭结构类型渐次由直系家庭、联合家庭为主体的传统大家庭向以核心家庭(一对夫妻及其未成婚子女)为主体的当代家庭过渡[15]。这也得到许多实证材料的佐证。谭同学对桥村的研究指出桥村正在成为一个迈向核心家庭本位的村庄,核心家庭本位已成为当代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文化特征[16]。阎云翔的研究也证明市场社会以来,父母权力日益衰落,家庭权力重心转移到下一代,核心家庭本位的夫妻关系开始在大家庭内部占据了中心地位。

市场经济成长过程中,中国农村家庭关系的两种主要变化,一是父权的衰落,一是核心家庭夫妻关系和女性地位的上升。夫妻关系日益成为家庭主轴的同时,也意味着两性关系的变化。阎云翔的北方村庄田野调查表明,农村青年夫妻关系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年轻女性权力的增长。这即表现在求婚议婚习俗中年轻女性拥有了最终决定权,并不再屈从传统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也表现在农村地区存在着人为的女性短缺市场,这使得年轻女性处在一个较为有利的择偶位置,还表现在已婚妻子在家庭地位中的上升以及小家庭中日益凸显的情爱表达[11]

四、日益迈向个体主义的婚姻文化

追溯历史,费孝通在20世纪40年代曾遇见到现代社会的变迁中,“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社会变动得快,原来的文化并不能有效的带来生活上的满足时,人类不能不推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了。”[1]89-94经历了长达近四十年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中国社会与全球现代化的不断接轨和融合,当前中国农村的婚姻关系有日益走向个体化体验的趋势。

(一)性体验和亲密关系的解放

费孝通早在《生育制度》的“内婚和外婚”一章中预见到,“性和社会常处于相冲突的地位。我们虽则承认食色是人之大欲,可是我们对于这两种基本需要的态度却大有差别。”[2]459同时,费孝通认为,社会对于性的防范和歧视是有原因的,因为“性可以扰乱社会结构,破坏社会身份,解散社会团体”[2]460。然而,性自由是人类的幸福与权力,性压抑是应该被推翻的。随着中国社会不断与西方全球化的接轨,中国农村的婚姻实态也不断受到西方民主和自由思潮的浸染。其中,尤其是发轫于西方现代医学的避孕技术如避孕药物、避孕套、宫内节育器以及绝育手术的本土化推广,促成了性爱和生育的分离,使得女性获得了性自主,从而使她们与男性处在了平等的地位,男女之间可以达成一种安东尼·吉登斯认为的“纯粹关系”(purerelationship)[17]。事实上,在现代避孕技术发展之前,性对于女人来说意味着怀孕,怀孕一词首先意味着疼痛和可能在分娩时面临的死亡,这导致女性对性充满了恐惧,此外还有道德伦理上的压力。但是,现代避孕技术的发展比如避孕套在青年群体的广泛使用以及随处可购,使得性与生育完成了分离。这样性也就回到了它的本身,可以变得灵活多样,从理论上说也可变得为所欲为,进而引致了性的解放,推动了男女两性亲密关系的变革。

(二)爱情婚姻与生育事业的日益区隔

在女性解放上,现代避孕技术的广泛普及有望真正做到女性和男性平等的“性”的解放。“体验式婚姻”根本目的不在于传宗接代,而是把过去的婚姻关系提升到个人的情感体验和性生活中来,在这方面上,真正做到了男女平等而非“单系偏重”。庄渝霞对厦门农民工生育意愿的调查显示,有43.7%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生育二孩比较合理,低于第一代农民工70%的比例;有52.9%的人认为生育一孩比较合理,高于父辈的21.8%;第一代农民工中有8%认为生育三孩比较理想,而新生代中没有人选择生育三孩,甚至有3.4%持不生育后代的观念[18]。同时,随着子女生育数量的减少,夫妻花费在抚养孩子上的时间、资源等势必减少,按照费孝通的家庭功能论进行理解,夫妻应该有更多的情感生活空间了。在婚姻生活中,生育数量的日益减少及至丁克文化的兴起,也显示了婚姻制度的另外一个变革趋势,即婚姻与生育的日益分离,这与传统延续香火的婚姻社群模式迥然不同①。

(三)离婚的社会观念开放化

与1950年的“新婚姻法”出台相类似,1980年《婚姻法》修订版的颁布,直接对当时大量摇摇欲坠的婚姻形成冲击,促发了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第二次离婚高潮。自第二部《婚姻法》颁布以后,全国的离婚案件数量一直呈现急剧上升的趋势。同时,婚姻关系的确立和取消也日益淡化政治控制的因素,个人在婚姻选择以及婚姻关系的维系中自主性日渐增强。2013年原《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修订为《婚姻登记条例》,“管理”二字是筛除直观表明婚姻制度的“国退民进”,在婚姻关系上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位人”过渡到私人生活变革的“自由人”[8]232-236。

离婚率的升高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结果。它从侧面最直观的表明当前中国婚姻关系日益趋向个体主义的个人体验。据民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04年以来,我国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2012年全国共有310余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率增幅首次超过结婚率增幅[19]。最新数据则显示,2017上半年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558万对,比去年下降7.5%;依法办理离婚登记185.6万对,比去年同期上升10.3%。其中离婚结婚比最高前三甲分别为天津市、黑龙江、吉林省,离婚结婚比分别为60.50%、58.92%、56.34%。据调查,离婚的前五个主要因素依次分别是对方出轨、家庭暴力、性格不合、婆媳关系不和睦、对方有不良嗜好。其中,50.16%的离婚是由于第三者插足,对方出轨是产生离婚的首要因素[21]。

五、中国农村婚姻关系的世纪变革进程

就文化本身而言,自有一种历史惰性,婚姻文化概莫如此。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中国人历来重视家庭的价值,视婚姻为伦常之本,强调家庭、婚姻对于个人的重要性。同时,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近三十年的国家社会主义革命运动以及紧随其后长达近四十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国社会的急速变迁使得中国农村的婚姻关系随之发生了实质性的变革。这里,结构的历史巨变与观念的实质变革是相辅相成的。

紧随的论题是如何看待中国农村婚姻关系的百年之变与不变。严格的说,变化与延续是不可分割的。事实上,没有任何一种婚姻形态关系可以从一种形态转变到另一种毫无联系的形态。在本文的研究关注里,倾向于注重新的发展。传统儒家式的家庭因素依旧存在,比如主干家庭的结构形式、男性中心主义等,但总的来说,以发展的眼光看未来的中国农村婚姻关系趋势,可以显见的是将会日益从集体主义的婚姻土壤迈向现代个人主义的个体化体验。从分析的需要比较上看,大致经历了四个主要历史发展阶段:传统时期以家族本位和伦理集体主义特质的婚姻“社群模式”,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凸出国家集体主义的婚姻形态,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以来强调核心家庭本位的婚姻形态,和当前日益走向个体化体验的婚姻文化。

需要补充的是,中国农村婚姻关系的百年变革进程,在变化发生的每个时刻,总存在旧有文化的影响。事实上,当今中国农村婚姻并不全然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体时代的婚姻”,只是一种发展的走向,它仍然受到传统文化惯性和家族思维的强有力浸染。长期看,当前婚姻中某些传统特质仍会继续与现代特质的部分内涵同时并存。幸福、长久、和谐的婚姻,既要延续传统中国重视家庭的文化传统,也要关注通过现代个体的经营来获得自我的成长、关系的融合和婚姻的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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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人民日报官方微信号.离婚凶猛!中国夫妻到底缺什么?[OL]http://mp.weixin.qq.com/s?_biz=MjM5MjAxNDM4MA==&mid=408648831&idx=1&sn=9af259a28b80d0320fb04490d0fd2fe7&mpshare=1&scene=23

&srcid=1299JsMBik3RsaiZO05a55R#rd,2015-11-29.

[20]中国法院网.2017上半年离婚大数据,真相是什么?[OL]http://www.sohu.com/a/169191308_711287,20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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