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审判庭审内外的“功夫”和“套路”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罗汉果果仁好还是果壳好 少年审判庭审内外的“功夫”和“套路”

少年审判庭审内外的“功夫”和“套路”

2024-05-09 05: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文/本社记者 戴朋文

《少年法庭的中国范本》系列报道之五

少年审判庭审内外的“功夫”和“套路”

2021年,正当全国各地法院少年审判庭雨后春笋般涌现时,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已经走过了十三个春秋。

“现在宣判:被告人孙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听到判决结果,那个在审判过程中始终执拗不肯说话的17岁少女脸上依然表露出漠不关心的深情,似乎一切都与其无关。

看到这个情景,审判长张莉没有感到生气,反而生出怜惜和担忧之情:“这个孩子年幼时父母离异,她跟着父亲。但父亲常年在外打工,继母与她的关系也不好,在成长中缺乏正确的引导,导致直到现在,她可能都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对未来生活有多大影响。对于这些孩子,需要我们法官在审判之外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引导。看到缓刑期满那天她滚落的泪水,我知道她是真的悔过了。人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但只要她能在错误中觉醒,走好未来的路,我们的辛苦就没有白费。”

2008年6月,即墨法院成立了独立编制的少年审判庭。在少审司法实践中,即墨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环境因素实行专业化审判,并摸索出了一套惩罚、教育、改造和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科学制度和方法。2014年5月,就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中,被告人及被害人原生家庭多数存在问题的情况,即墨法院将少审庭与原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民三庭进行了整合,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率先将涉少离婚案件纳入少审庭的受案范围,从根源上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实现溯源治理。

正是因为司法干警这份人文情怀,即墨法院通过多起少年犯罪案例,逐渐摸索出一套少年审判庭审内外的“功夫”和“套路”,他们用彰显“人文温度”的司法,编织了一张护佑少年健康成长的“情网”。

温情感化+心理疏导,

凸显司法“人文温度”

即墨法院在少年审判司法实践中发现,未成年人犯罪除自身原因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在成长过程中缺失家庭或学校的关怀。他们心智并不健全,存在一定错误、偏激思想,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为此,即墨法院设立了“心灵港湾”心理辅导室,聘请3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及2名从事专业心理教育工作的志愿者,通过心理测试、沙盘游戏等形式,坚持为内心有阴影、有压力、心理不健全的未成年犯罪人提供专业心理辅导,调整心理状态。截至目前,即墨法院已通过“心灵港湾”心理辅导室对32名未成年犯罪人进行了心理矫正,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1年3月的一天,一场旷日持久的心理干预辅导拉开“帷幕”。

少年孙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即墨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孙某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接受心理咨询及疏导。经即墨法院委托,即墨区市北医院孙先广院长先后对孙某某做了六次心理咨询。刚进行心理干预时,孙某某总是穿着奇装异服,染着黄头发,走路摇头晃脑,表情不屑一顾,不能准时前来接受咨询。

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干预,2012年7月,孙先广院长与孙某某的父亲进行电话沟通,沟通中,孙某某父亲对孙某某的评价明显好于以往。“他母亲过生日时,他知道为母亲购置礼品庆生,他这是有了感恩意识呀。”孙某某的父亲在电话里动情地说。2012年8月,孙先广院长再次在法院和孙某某见面,孙某某比约定会面时间提前1个小时到法院门口等候,孙某某和孙院长袒露心扉,交流了很久。孙院长明显感觉孙某某长大了,成熟了许多。2013年和2014年即墨法院又对孙某某进行了不定期回访。孙某某也定期到即墨法院交思想汇报。即墨法院和市北医院对孙某某的联合帮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针对该类人群缺少家庭、社会关怀的情况,即墨法院抽调资深少年审判法官成立“法官妈妈工作室”,通过建立人员档案、进行心理疏导、定期家庭回访、帮助联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一系列措施,用温情感化未成年犯罪人,架起他们与父母和外界良性沟通的桥梁。

“人生很长,一次失足并不代表着未来的失败。希望你能在‘法官妈妈’的帮助下,让心中照耀进更多的光芒,成为一个温暖的人。”

这是一名人民陪审员写给一名少年犯的判后寄语。通过“法官妈妈工作室”的关怀和多次心理疏导,这名少年犯自控力、自省力明显增强,懂得了感恩、理解父母和他人,更学会了从他人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顺利通过了缓刑考验期,重新融入了家庭和社会。成立少审庭十多年以来,即墨法院已帮助4名少年犯复工,24名复学,其中2名少年犯考上了大学。

司法救助+跟踪帮教,

法治护航花样年华

“谢谢法官阿姨,我终于有新书包了!”2020年6月1日中午,即墨法院迎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已满9周岁的小环抱着崭新的书包,激动地向身旁的母亲展示,而刚刚将书包递给小环的姜洁法官更是流露出开心的笑容。

这对母女是即墨法院的“常客”。2014年,尚不满3周岁的小环被亲生父亲侵犯,而与其相依为命的母亲又患有“精神发育迟滞(轻度)”,家庭十分困难。案件判决后,如何保障小环的健康成长成为摆在办案法官面前的新难题。

“虽然案件已经审结,但是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们不能就这样放任不管。”面对小环家庭的种种不幸,即墨少审庭并未因结案而放弃对小环的关怀,反而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为其申请社会救助金1万元、司法救助金5万元,并建议政府对其家庭落实了低保等政策。为确保救助效果,该院未将救助金一次性发放,而是在小环每年的生日、儿童节等的关键成长节点定期发放,真正做到陪伴小环健康成长。

对小环的救助,只是即墨少审庭延伸审判职能的一个缩影。对于确有困难的未成年人,即墨法院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发动民间慈善力量等方式,构建完善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网络,作为司法救助的补充,实现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无缝衔接。与此同时,即墨法院进一步深化跟踪帮教制度,为210名未成年人封存了犯罪记录,出台《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和《告知书》《承诺书》《保证书》《反馈书》等社区矫正配套文书,提高帮教工作的可操作性。在判后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根据个案、个体差异跟踪开展心理干预、生活帮扶,不因审判结束而忽视对未成年人的帮教,以帮助其形成完整、正确的“三观”,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

延伸平台+多方联动,

铺平少年成长之路

“同学们,大家可能经常听到有人说自己未成年,即使犯罪也不会受到法律惩罚。那这种说法是否正确呢?我们又如何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下面我将通过一些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真实案例,告诉大家该如何正确地保护自己。”在即墨区长江中学的教学楼里,回荡着韩爽法官亲切而又坚定的声音。但同寻常的授课不同的是,此时韩爽法官并未在现场,而是以视频的形式,通过电子屏幕向同学们普及青少年保护的相关知识。

“往常的普法都是在阶梯教室,由于空间太大,授课人离学生比较远,学生经常会看不清课件内容、听不清授课人声音,导致经常流于形式。但现在学生们可以在自己的教室里,近距离聆听法官的讲解,极大地提高了授课效果。”即墨长江中学的老师告诉记者,这种普法模式将枯燥的讲座转变成图文并茂的展示,大大提高了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和教育性,深受学校师生的欢迎。

为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即墨法院采取了线上线下“立体化”法治宣传方式,除在全区设立三处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外,还组织资深法官录制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普法教育视频,拍摄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真实案例警示视频,切实扩大了青少年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引导学生们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文明少年。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在拓宽普法平台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即墨法院分管少审领导常志存告诉记者,为了织密护佑少年成长的“情网”,即墨法院充分发动社会力量,组织“老党员、老专家、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帮教和预防犯罪工作,充实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力量。联同区委政法委、关工委等11家单位制定出台《关于建立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未成年人从医疗、教育等部门强制报告义务、心理辅导、司法救助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保护。举办家长夜校,开展教育座谈会,凝聚起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合力。

2021年年初,即墨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按照少年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要求,继续充实原有少年法庭力量——即墨法院少审庭现共有干警13人,其中员额法官5人、法官助理2人、书记员6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巩固原有成绩,再接再厉,更好发挥少年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和完善保护少年健康成长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即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树升动情地说。

也正是这份初心,为孩子们铺就了一条充满希望的路。

原标题:《少年审判庭审内外的“功夫”和“套路”》

阅读原文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