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罗定肖华清 › 罗定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
12月7日,罗定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和议案,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罗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国锋,副主任蓝建阳、邓东林、陈琦、李建业、梁家发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罗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黄祖勇,罗定市委常委、副市长肖承宾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梁国锋主持。 会议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采用EPC模式建设罗定市职教幼教中心项目(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罗定市幼教中心)的议案》、市财政局《关于提请审议追加偿还债务资金的议案》,并提出审议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采用EPC模式建设罗定市职教幼教中心项目(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罗定市幼教中心)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市财政局追加偿还债务资金的决议(草案)》。 展开全文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梁国锋代表罗定市人大常委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会议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罗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7日罗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苏郑生同志为罗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城坚同志为罗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陈观明同志的罗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谭光锋同志为罗定市教育局局长; 决定任命彭健同志为罗定市信访局局长; 决定任命沈胜同志为罗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杜汉才同志的罗定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沓世朗同志的罗定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黄立志同志的罗定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苏郑生同志的罗定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蔡绍雄同志的罗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温可基同志的罗定市人民陪审员职务。 (罗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