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P2P平台已于2020年全部清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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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央行:P2P平台已于2020年全部清零 金融 作者:张莹方 9 分钟前 [亿欧导读] 1月15日,央行副行长陈雨露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P2P平台已全部清零,各类高风险金融机构得到有序处置。 题图来自“收费图库”1月15日,央行副行长陈雨露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P2P平台已全部清零,各类高风险金融机构得到有序处置。他还称,影子银行规模缩减,资管产品风险明显收敛,同业关联嵌套持续减少。 我国P2P网贷发展历史不过十几年,自2007年至今历经萌芽期、野蛮扩张期以及整顿规范和清退期。据统计,过去13年间先后有1万多家P2P上线,高峰时同时有5000多家运营,年交易规模约3万亿元,坏账损失率极高。 作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产品之一,P2P小额借贷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等方面。但由于资产端乏力、监管端不足等原因,造成大量P2P平台暴雷,诈骗、高利贷、卷款跑路、套路贷、恐吓要债等乱象丛生。 2018年580家P2P网贷平台暴雷,投资者损失惨重。同年8月,全国P2P网贷整治办下发《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12月末为限,所有P2P都需走完“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三道程序。 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如今,在国家的大力监管下,P2P行业最终以清退为结局退出历史舞台。 2021年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中提出,未来,监管部门也将加强互联网平台公司金融活动的审慎监管,强化支付领域监管,个人征信业务必须持牌经营,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前提下发展。 本文来源于亿欧,原创文章,作者:张莹方。转载或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P2P互联网金融监管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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