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公安局执法勤务机构、派出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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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公安局执法勤务机构、派出所及联系方式

2024-07-09 20: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太仓市公安局共设执法勤务机构14个,均为副科级建制。

一、指挥中心

负责受理和指挥处置各类报警及求助电话,检查监督各单位接处警情况;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协助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受理、转递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负责“平安民声服务台”和110社会联动工作;承担网上公安机关的运行管理和指导等工作。

下设机构:指挥调度科、网上公安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均为正股级建制。联系电话:0512-53583112转

二、治安警察大队

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及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负责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对保安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家犬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救助。

下设机构: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联系电话:0512-53582839

三、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交通秩序管理、交通违法纠处、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以及交通警卫任务和交通管制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下设机构:政秘科、秩序管理科、交通管理控制中心、车辆管理所、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中队、城厢中队、南郊中队、经济开发区中队、浏河中队、港区中队、璜泾中队、沙溪中队、双凤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政秘科            0512-33055812

秩序管理科        0512-33055823

交通管理控制中心0512-53524444

车辆管理所        0512-53446986

非机动车辆管理所  0512-53446986

事故处理中队       0512-53522639

城厢中队          0512-53522092

南郊中队          0512-53405306

经济开发区中队    0512-53441628

浏河中队          0512-53611443

港区中队          0512-53705529

璜泾中队          0512-53824110

沙溪中队          0512-53221110

四、刑事警察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工作;负责打黑除恶工作。

下设机构: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八中队、九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联系电话:0512-53582880或0512-33055889

五、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市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下设机构: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联系电话:0512-53571792

六、禁毒大队

负责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

下设机构:缉毒中队,为正股级建制。联系电话:0512-33055839

七、巡特警大队

负责全市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市区(城厢、科教新城、开发区)的巡逻工作。

下设机构:巡逻一中队、巡逻二中队、巡逻三中队、便衣行动中队、巡防指导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联系电话:0512-33055878

八、网络警察大队

负责组织对全市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研究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对策、安全规定、技术规范,组织安全等级保护的实施及安全培训、法规宣传工作。

下设一中队、二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联系电话:0512-33055591

九、出入境管理大队(加挂“港区出入境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大队”牌子)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公民因私出国及赴港澳台的受理审批发证工作;依法管理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和居留的有关签证及证件;归口管理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及其它涉外案(事)件的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全市公安行政许可工作;管理监督公安局派驻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下设机构:一中队、二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联系电话:0512-53890512

十、法制大队

研究提出全市公安法制建设规划,指导、检查公安执法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承担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国家赔偿及有关听证等工作;指导并办理市公安局各部门的刑事和行政案件。

下设机构:执法监督中队,为正股级建制。联系电话:0512-33055536

十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

依法监督指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指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建设。

下设管理中队,为正股级建制。联系电话:0512-33055286

十二、人口管理大队

贯彻落实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实施户籍人口、寄住人口、外来人口和境外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完善人口信息系统管理建设,深化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加强对派出所工作的服务指导。

下设社区警务中队,为正股级建制。联系电话:0512-53572116

十三、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公安队伍、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的督察,受理、核查、督办群众投诉,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下设一中队、二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联系电话:0512-33055579

十四、科技信息化大队(加挂“技术防范办公室”牌子)

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安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编制公安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拟订管理规定;负责公安科技建设项目的调研、认证、审查和监督管理,组织立项、成果鉴定、科技推广、重大课题攻关;负责公安有线、无线、视频网络和信息中心软硬件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使用管理全市公安无线电频率,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的开发、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市公安机构各项通信保障;对全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下设一中队、二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联系电话:0512-33055597

 

公安局派出所、联系方式

共设17个派出所:城中派出所、城西派出所、金仓湖派出所、科教新城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板桥派出所、陆渡派出所、浏河派出所、港区派出所、浏家港派出所、金浪派出所、璜泾派出所、沙溪派出所、岳王派出所、双凤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加挂“水上警察大队”牌子)、公交派出所,均为副科级建制。

城中派出所、城西派出所、金仓湖派出所、科教新城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板桥派出所、陆渡派出所、浏河派出所、港区派出所、浏家港派出所、金浪派出所、璜泾派出所、沙溪派出所、岳王派出所、双凤派出所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公安局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本单位民警队伍的教育和管理;负责辖区人口管理工作;分析、研究所辖区的社会治安动态,组织实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组织侦破、处置辖区内发生的各类案件、事件和事故;协助做好辖区内的交通、消防和警卫工作;接受群众报警和求助;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下达各项任务,协助做好本辖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上派出所(加挂“水上警察大队”牌子)的主要职责:研究、掌握水上治安动态,整治重点水域治安秩序;负责全市水域的巡防、治安管理、警卫任务和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水域先期处警;负责水上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的侦查处理及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全市水上船舶簿户牌的制发。

公交派出所的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和维护太仓市农工站、长途客运站治安秩序,查处打击车站内及公交客运中发生的扒窃、拎包、赌博、诈骗、“两抢”及车匪路霸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客运行业的稳控工作、内部防范和驾驶员交通安全、治安防范管理,承担出租汽车、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的治安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和警卫工作;负责本单位民警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城中派出所                   0512-53514402

城西派出所                   0512-53546321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0512-53561516

金仓湖派出所                 0512-53426718

科教新城派出所               0512-53403110

 

板桥派出所                   0512-53445110

陆渡派出所                   0512-53458110

浏河派出所                   0512-53611136

港区派出所                   0512-53701356

浏家港派出所                 0512-53645337

金浪派出所                   0512-53787119

璜泾派出所                   0512-53811054

沙溪派出所                   0512-53211110

岳王派出所                   0512-53301130

双凤派出所                   0512-53439673

水上派出所(水上警察大队)   0512-33055281

公交派出所                   0512-33056120

 

公安局监管场所

监管场所设看守所(加挂“监管大队”牌子),为副科建制;行政拘留所,为正股建制,归属看守所管理。

主要职责:执行监所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公安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完善监所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保障监所安全;依法规范羁押监管、执行刑罚和行政处罚工作,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教育转化,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工作。

看守所下设机构:一中队、二中队,均为正股级建制。

 

另外,公安局按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审计科与其合署办公)、工会、团委、妇委会。

。联系电话:0512-53583112转

 

               太仓市公安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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