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迟到,单位能不能扣全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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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迟到,单位能不能扣全勤奖?

2024-07-03 00: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引言:现实生活中可能很多员工都有过上班迟到的经历,为了加强管理,规范劳动纪律,减少员工迟到的现象,不少用人单位绞尽脑汁想出了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上班考勤制度,迟到就扣全勤奖,那么,上班迟到,单位能不能扣全勤奖?

  案例简介:李某是A公司的技术工人,月工资一万。由于生产量较大,流水线作业,需要工人在指定时间内必须到岗工作,为此公司制定了十分严苛的考勤制度。A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并已依法公示)规定:员工每次上班迟到30分钟的,公司有权不予发放员工当月全勤奖100元。一日,李某因下雨路上堵车,迟到半小时。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对李某进行扣发工资100元。但李某十分委屈地认为自己不是有意迟到,公司因迟到“罚款”不合理,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返还依据规章制度扣掉的100元。

  裁判结果:仲裁不予支持李某请求。

  案例思考:1.上班迟到,单位能不能扣钱?

  单位能不能扣钱,要看这笔钱的性质是“罚款”还是扣的全勤奖?罚款,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剥夺公民的财产权。罚款属于财产罚的范畴。全勤奖是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奖惩管理规定及福利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而设置的一项奖惩制度。虽然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涉及单位可以罚款的条文已被废除,但罚款和扣全勤奖仍是很多单位管理员工的方式。两者的区别在于:罚款是让员工交出钱来,是以税后收入作惩罚;全勤奖是考核工资的一部分,扣全勤奖是直接在工资福利中扣除,是以税前收入作惩罚。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依照《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当然无权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因此单位不能对员工处以罚款。

  由于法律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提高公司管理效益二者都要兼顾,对于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用人单位虽然不能罚款但是有权在规章制度中制定相应的考勤制度合理扣发一定的全勤奖。

  2.扣全勤奖能不能“任性”?

  对单位来说:主要看两点,(1)公司的规章制度;(2)扣发的全勤奖数额。单位制订自己的规章制度来扣除员工工资的权利,但是前提是该规章制度应当依法制订,并得到职代会批准。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要求用人单位涉及员工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通过民主协商,并对员工公示。由于全勤奖是工资的一部分,扣全勤奖是在工资发放前的计算过程中扣除,此时的工资没有成为员工的财产,所以扣工资属于薪酬计算的范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员工正常出勤,单位仅仅是惩罚迟到,每月扣除全勤奖的部分应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以,上班迟到是否对员工来说:迟到的原因千万种,虽然劳动法没有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上班迟到的免责条款,但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水灾火灾等)导致非主观故意违纪的,员工可以积极向单位说明情况,提交相应证据,人性化的单位也是会理解的,协商处理也可能避免部分损失。

  结合本案,A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已经公示,且规定扣除全勤奖并未超出合理的范围,下雨堵车迟到不属于迟到的正当理由,李某应当预留出合理的时间提前出门。所以,A公司的处理并无不当。

  结语:“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公司照样算你迟到”,还是提前出门,准时上班才是避免损失最好的应对良策。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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