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企业名称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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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企业名称变更流程

2023-09-16 14: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网上企业名称变更流程

  1、申请

  (1)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登记注册大厅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的,请先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省工商局窗口,以广东为例网址如右(http://wsnj.gdgs.gov.cn/cicnet/main.jsp)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凭申报成功后取得的预受理通知书到登记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2、受理

  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应当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后,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情况复杂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出具收到材料的凭据,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当场作出审查决定。

  3、获取办理结果

  实施机关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企业名称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通知书的有效期为3个月。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登记驳回通知书》,《登记驳回通知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申请人当场取得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应当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后,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情况复杂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出具收到材料的凭据,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当场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企业名称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通知书的有效期为3个月。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登记驳回通知书》,《登记驳回通知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申请人当场领取得办理结果。

  网上企业名称变更流程

  二、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5、承诺书(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三、法定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网上企业名称变更流程的相关内容,虽然网络时代政府的办事方式发生了变化,但是操作流程和有关文书大体没有太大的出入,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小编在此需要提醒您的是我们所提供的流程只能作为参考,因为各地工商局的要求可能会有不同,具体的准备材料和流程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有关当地的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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