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职能及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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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职能及工作规则

2024-07-05 12: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综治办职能及工作规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4 字体:[ 大 中 小 ]

综治办职能说明书

 

1.当好参谋助手。紧紧围绕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工作措施,对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研究落实。

2.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掌握辖区社会稳定形势,牵头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督促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重大复杂矛盾纠纷。

3.落实防范措施。督促、指导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推进社会管理。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流动人口、社会闲散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邪教人员及其他高危人员的帮教服务和管控工作,协同做好法制教育宣传、安全生产等工作。

5.开展平安建设。组织村和辖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落实综治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6.组织群防群治。督促辖区村(社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健全综治组织,建立治保会、调解会,督促指导有关单位管理妤综治社工、保安队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和其他群防群治队伍,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

7.落实综治责任。严格建立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提请表彰奖励,对发生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视情形进行警示或提出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建议。

8.加强绩效考评。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明查暗访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综治工作跟踪查效和全面考评,促进提升整体绩效。

 

综治办岗位职能说明书

 

综治办主任岗位职能说明书:

1.定期向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专题报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并就重大事项提交研究讨论,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

2.定期组织召开综治委全体会议,落实成员单位及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述职制度,研究部署全镇的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并督促实施。

3.牵头召开综治委五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督查、检查、考核及责任查究方案,并组织实施。

4.督促综治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序时开展工作,落实成员单位与村(居)、企事业单位挂钩共建制度。不断推进系列平安创建和各项专门工作,大力加强“四大中心”和六支专业队伍建设。

5.对机关部门及基层村居、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加强指导,提出整改意见。

6.组织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合资源,开展群防群治。

7.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完成好村(居)、企事业单位综治干部的教育培训。

8.认真完成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岗位职能说明书:

1.在主任领导下抓好社会稳定和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负责综治办日常工作,积极参与政法综治中心的日常工作。

2.负责制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每月组织召开综治工作例会,及时讲评、部署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加强对村(居)、企事业单位综治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

4.定期组织召开维稳工作例会,每月形成分析报告报送同级党委政府和县综治办。

5.组织协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合力作用。

6.参与组织协调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工作,加强对村居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和企事业单位的日常指导。

7.负责综治办内部职责分工、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掌握综治工作人员思想动态,抓好综治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

8.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工作底数,及时提出加强综治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

9.在组织落实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同时,及时完善台账资料。

10.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治办职权清单

 

部门:白甸镇综治办

 

 

 

 

 

 

 

 

序号

项目名称

类 别

行使依据

公开

形式

公开

范围

公开时间

分管

领导

承办部门

或人员

备 注

 

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

业务权力

苏综治(2003)11号《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意见》

文件

全镇

常年

蒋增鹏

梅  海

白甸镇综治办

 

 

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黄牌警告建议权、一票否决建议权

业务权力

苏综治(2003)11号《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意见》

文件

全镇

常年

蒋增鹏

梅  海

白甸镇综治办

 

 

3

会同纪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实施综治责任查究

业务权力

苏综治(2003)11号《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意见》

文件

全镇

常年

蒋增鹏

梅  海

白甸镇综治办

 

 

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流程图、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责任部门:综治办;责任人:梅  海、彭清晨;责任领导:蒋增鹏)

风险点

 

防控措施

 

组织巡回检查及

专项督查,发现问题

 

                  

 

 

 

                 

在全镇进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通报

         

 

 

 

 

 

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建议权流程图、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责任部门:综治办;责任人:梅  海、彭清晨;责任领导:蒋增鹏)

 

 

 

 

 

 

              

向镇综治委及有关

负责人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查究流程图、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责任部门:综治办;责任人:梅  海、彭清晨;责任领导:蒋增鹏)

风险点

 

防控措施

 

单位或部门发生影响

较大的案件、事故、事件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1.全面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单位责任制;

2.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

3.对发生问题的部门、单位严格实施责任查究。

 

应会同纪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实施综治责任查究的未实行综治责任查究。

 

 

 

 

 

                 

 

对发生问题的单位领导班子及直接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提出整改要求

         

 

 

 

 

 

综治办主要风险源(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部门:白甸镇综治办

事项名称

风险点

风险种类

及等级

风险起因

及性质

风险后果

及严重性

防范措施

责任人

直接

责任人

领导

责任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

应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未实施

法律风险

声誉风险

(中)

不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不认真履行职责。

削弱综治工作制度的执行力,影响综治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

1.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检查,及时、全面掌握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2.加强对重要部门、重点单位、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

3.对发生问题较为严重或问题较多的部门、单位及时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

彭清晨

蒋增鹏

梅  海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黄牌警告建议权、一票否决建议权

应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黄牌警告建议权、一票否决建议权的未提出

法律风险

声誉风险

(高)

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

削弱综治工作规定的约束力,影响综治工作整体绩效的提升。

1.落实维稳工作例会制度,做到部门联动,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2.加强经常性检查指导,督查相关部门及基层单位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3.上下联动,随时掌握面上工作情况,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征求上级部门的意见

4.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黄牌警告建议权、一票否决建议权

彭清晨

蒋增鹏

梅  海

会同纪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实施综治责任查究

应会同纪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实施综治责任查究的未实行综治责任查究

法律风险

声誉风险

(中)

不严格坚持原则,不认真履行职责。

削弱综治工作责任制的严肃性,影响综治工作的健康发展。

1.全面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单位责任制

2.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

3.对发生问题的部门、单位严格实施责任查究

彭清晨

蒋增鹏

梅  海

综治办内部控制制度汇编

 

会议制度

乡镇(街道)综治办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交流上月工作情况,安排下月工作任务,也可根据各个时期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措施。

 

报告制度

乡镇(街道)综治办应每月定期向上级综治办报送上月本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主要内容有:

1.辖区内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

2.基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具体对策;

3.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社会闲散青少年和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管理教育情况;

4.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等工作情况;

5.上级综治委、办布置的各类材料和报表。

下列情况随时报送:

1.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以及治安灾害事故;

2.重大险情、灾情、突发公共事件;

3.较大规模集体访、越级上访,非法游行、示威活动等预警信息。

台账制度

乡镇(街道)综治办应建立以下台账资料:

1.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文件;

2.上级和本级综治委、办文件、简报;

3.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4.村(居)委会和辖区内单位治保、调解主任名单及群防群治队建设及工怍情况;

5.刑事、治安案件报表;

6.基层平安创建工作资料及日常治安防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7.信访情况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资料;

8.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

9.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奖惩、责任查究及建议一票否决的情况;

10.综治工作其他有关资料。

 

考核制度

乡镇(街道)应依据与村(居)委会和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标准,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半年组织一次考核,年终全面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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