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2021年市直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分解》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综合部绩效考核分配办法有哪些 关于印发《202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2021年市直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分解》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2021年市直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分解》的通知

2024-07-02 03: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1年10月26日

202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坚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有效激励,着力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充分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担当精神,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创优争先意识,促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县处级干部以外的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各科室(单位)。

    二、考核原则

    遵循全面考核、注重实绩、规范有序、便于操作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测评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全面工作考核与重点工作考评相结合。

    三、考核组织

    成立局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考核方法的制定完善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局办公室、党群办、综合科、执法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科室(单位)职责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负责本科室(单位)任务指标的落实推进和有关的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

    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

    (一)考核内容。(考核得分满分100分)

    1.职能工作目标(年终考核,40分)。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和业务评价办法为依据,加上领导(牵头科室)交办的任务,如,分析信息、基层基础、执法检查、服务千企暨服务直通车、我为群众办实事、统计档案资料等,年终由各科室(单位)逐一对照分析,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各分管领导、牵头科室根据科室(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2.日常工作目标(平时考核,30分)。采取定期检查和明查暗访的方式,以作风建设、履职尽责、日常工作任务推进落实、科室管理等工作为考核重点,以平时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评分。 

    3.民主测评(满意度,30分)。个人测评由局县处级领导干部(A表),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B 表)分别测评,测评分值为百分制,按照6:4比例加权计分,县处级领导干部测评分值占60%,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测评分值占40%。

    (二)实施方法步骤

    1.收集资料。工作小组提前通知所有科室(单位)和参考人员,收集考核资料,撰写个人总结自评材料。

    2.总结述职。召开述职大会,局机关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全体干部职工汇报当年工作完成情况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其他人员提交书面材料;述职大会后组织民主测评。

    3.加权计分。工作小组根据科室(单位)和个人总结自评得分、平时考核得分和民主测评得分以及加减分情况进行加权汇总计分。

    4.会议研究。工作小组向党组会议汇报考核结果建议。

    5.结果公示。根据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最终结果,向全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组织和人社部门备案审批。

    (三)加减分因素

     1.加分因素

    (1)科室(单位)和个人,当年获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表彰的综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加6、4分。

    (2)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专项工作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加5、4、3分,如评比不区分等次,只有“先进”或“优秀”一种评选方式的,获奖单位和个人加4分。

    (3)获省、市级综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分别加6、4分,获国家、省、市级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分别加3、2、1分。

    (4)以单位名义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类竞赛、比赛每次加1分,获一、二、三等奖的加5、4、3分;被国家局、省局和市级相关单位抽调参加相关工作受到表彰的加2分。

    (5)提供招商引资有效信息,并被市投资促进中心认定的,且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给予提供者加2分。

    (6)专报、分析、信息等在完成任务基础上被省级以上刊物(含内部刊物)采用的,每篇加2分,不重复计算;省局内网各地要事和国家局网站采用的,每篇加0.5分;省局内网党史学习教育、统计四型队伍、统计基层基础、统计分析专栏采用的每篇加0.3分;其他专栏每篇加0.2分。以上加分由各科室(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牵头科室评价打分,工作小组进行复核确认,提出得分意见。

    2.减分因素

    (1)全局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科室(单位)和个人未完成的每项扣3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以及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办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扣2分。

    (2)在省局评价考核、市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有重大失误的,一项扣5分。

    (3)出现工作失误和数据质量问题,被国家和省局专门查询并提出批评的,一次扣5分。

    (4)省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局领导、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临时布置或交办的事项,无故拖延的,一项扣2分;未完成的,一项扣5分。

    (5)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游戏、看电影、网上购物、炒股票等,发现1次扣1分;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的,每人次扣2分;因违纪违规导致我局在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核中被扣分的,每例扣5分;有其他作风、效能建设问题,严重影响机关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有一例扣5分。

    3.取消评优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室(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综治(平安建设)规定的;

    (2)工作中造成泄密或丢失密级文件资料的;

    (3)受到上级统计部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

    (6)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

    (7)省局评价考核办法最终评价不合格的;

    (8)事假累计超过20天,病假累计超过90天的;

    (9)违反网络意识形态规定的;

    (10)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

    考核加减分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在考核开始前完成,由考核小组具体负责。

    (四)考核得分及名次

    工作小组根据职能目标完成情况得分、平时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和科室(单位)、个人加减分等综合情况,计算最后得分,名次按得分高低排序。

    (五)考核等次确定

    确定考核等次以年终考核最后得分为依据,由局党组会议集体审定,经公示后确定。

    1.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先进科室(单位)占科室(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分别按业务科室单位和保障科室单位进行考核。业务科室:综合科、农业科、工业(能源)科、投资科、服务业科、贸外科、社会科,设先进科室2个。保障科室:办公室、党群办、统计执法监督局,设先进科室1个。普查中心、计算站2个事业单位,设先进单位1个。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综合考评获得先进的科室(单位),由局党组发文予以通报表彰,颁发奖牌证书。

    (二)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决策、执行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以及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管理使用和工作人员个人评比表彰的依据之一。

    六、附则

    本办法由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021年度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年度

考核民主评议测评表(A/B表)

      项目

分值

姓名

(20分)

(20分)

(20分)

(20分)

(20分)

合计

(100分)

备注

政治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情况。

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运用和发挥情况

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劳动工作纪律情况

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说明:1. 测评分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权平均分值高低排出名次。

2.出现总分满分或总分低于60分的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否则该票作废。

3.A表为局领导测评表,分值占60%;B表为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测评表,分值占40%。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