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视角下,综合实践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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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视角下,综合实践路在何方?

2024-07-15 23: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新课标”视角下,综合实践路在何方? 2023-06-20 15:12:12 来源:《教育》杂志社 作者:李阳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中指出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开设起始年级提前至小学一年级,课时占比达到14%~18%,小学1~2年级每周不少于1课时 ;小学3~6年级每周不少于2课时。综合实践活动作为新课程方案中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是一门引导学生从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现问题、开展多样化的实践学习、注重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跟随新课标的发布,综合实践活动的地位越发凸显。

教学时间: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作为一线教师,最大的困难在于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不好控制,不同的活动、不同的阶段,课时安排都会不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 :各学校要切实保证综合实践活动时间,在开足规定课时总数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活动需要,把课时的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对此,集中课时可以用于确定主题、分配任务、过程指导、阶段小结、成果汇报等活动 ;分散课时可以安排搜集资料、实地调查、小组讨论、整理汇总等活动。此外,应根据学生活动主题的特点和需要,灵活安排、有效使用综合实践活动时间,保证学生活动的连续性和长期性。同时,处理好课内与课外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并拓展学生的活动空间与学习场域。

内容选择:学科与生活相结合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中提出 :要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经验、社会生活的联系,强化学科内知识整合,统筹设计综合课程和跨学科主题学习;加强综合课程建设,完善综合课程科目设置,注重培养学生在真实情境中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跨学科主题教学,强化课程协同育人功能。因此,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选择应将学科与生活相结合,加强知识学习与学生经验、现实生活、社会实践之间的联系,注重真实情境的创设,增强学生认识真实世界、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同时,避免学科与生活相互割裂,推进学科与生活的双向融合。这需要教师秉持培养“整体的人”的教育观念,以整合思维,打破学科界限,将本学科与其他学科融合,将学科课程与生活融合,使学生形成对学科、生活和自身的整体认知、全面理解和把握。

学习方式:探究与合作相结合

综合实践活动是一种开放的课程,时间上开放,空间上开放,思维上开放,目的是培养学生探究和创新的意识,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学会自主探究、与人合作、敢于创新。教师的指导与组织都服务于学生的自主探究活动,要引导学生学会小组合作探究,使学生在探究中学习,在合作中成长,在交流中提升。同时,综合实践活动注重“在做中学”,要引导学生参与学科探究活动,经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构知识、运用知识的过程,体会学科思想方法。这就要求教师要在教学活动过程中积极创建师生合作、生生合作完成学习任务的平台,让每个学生真正感受到自己是学习的主体,是活动的参与者。

基于此,教师要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开展差异化教学,加强个别指导与小组指导相结合,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明确目标、自主规划与自我评价,从而有效提高自主、合作和探究学习能力。

多元评价:过程与结果相结合

首先,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应遵循素养导向,注重在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考查 ;倡导评价促进学习的理念,注重提高学生自我评价、自我反思的能力,引导学生合理运用评价结果改进学习 ;倡导基于证据的评价,注重对学生在活动中的学习过程进行观察、记录与分析,关注学生真实发生的进步,积极探索增值评价。

其次,改变评价方式,增加师生评价、生生评价、自我评价、家长评价,甚至社会实践机构评价,加强对话交流,增强评价双方自我总结、反思、改进的意识和能力,倡导协商式评价 ;注重学生在活动中的动手操作、作品展示、口头报告等多种方式的综合运用,关注典型行为表现,推进表现性评价 ;注重伴随活动过程开展评价,捕捉学生有价值的表现,因时因事因人选择评价方式和手段,增强评价的适宜性、有效性。

总之,教师应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倡导“问题式学习”“项目式学习”,开展跨学科主题教学,选择优质学习内容,让学生在实践中激发学习的主体意识,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作者:李阳

作者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昌盛园小学

来源:本文摘自《教育》202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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