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学工在线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绩点在哪查 湖南农业大学学工在线

湖南农业大学学工在线

2024-06-21 17: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四条  基本学制到期时,学生不能达到毕业标准,按如下办法办理:

(一)一至两门(含实践环节)课程不及格者,可获结业证书并办理离校手续。限在一年内返校重考,合格后随下一届换发毕业证书,仍不及格者,不再重考,也不再换发(以后如上级政策、实际操作允许时,可放宽时间限制)。换发毕业证的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也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结业生可以不获结业证而申请继续修业。

(二)不及格课程超过两门者,依如下处理:

1、申请继续修业,按留级对待。

2、申请休学,直接申请重考。但须经院(系)、教务处、教学主管校长批准。

3、申请并经批准继续修业或休学的一律按肄业处理。

第五条  毕业、学位授予审核每年只办理一次。

 

二、湖南农业大学学分制试行办法

为加快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高、适应性广的应用型人才,决定从1993年开始对本、专科各专业全面试行学分制,并在本科专业和三年制专科专业中试行主辅修制。从2000年开始,学籍管理实行“弹性学制”。

(一)学分制

第一条  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专科基本学制一般为三年。实行学分制后,允许学生提前或延期毕业。对因成绩差不能按期毕业,或因中途辍学参加工作后复学而延长学习期限者,实行自费修读。延长的学习年限,本、专科均不得超过两年。

第二条  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类。

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规定学生必修的课程或环节,包括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以及专业劳动、社会调查、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

选修课:一般为拓展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基础、兴趣和爱好进行选读。外院(系、部)、外专业的必修课也可作为本专业的选修课。

第三条  各院(系、部)对本院(系、部)开设的课程应根据教学计划编制出课程目录,具体内容包括课程编号、类别、名称、开课教研室、学时及学分数、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先修课程、内容提要、修用教材等。由教务处汇编出全校的课程目录,供学生选课时参考。

第四条  各院(系、部)、各专业应积极开设专题讲座和学术讨论课,以活跃学术气氛,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专题讨论和学术讲座课一般不计学分,学生可以自由参加。

第五条  学分的计算方法是:一般每学期以18周计,每周授理论课1学时即为1学分。若不满18周的课程,则以总学时数除以18即得该课程的学分数。体育课、习题课、课堂讨论及没有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的学分均减半计算。学分数可小数点后一位数的5值(2舍3入、7退8进)。具有特殊性的课程,经学校教务部门同意,学分可略有增减。

第六条  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分,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1、联合开设的综合性大实验一般每三天按1学分计;

2、课程论文每次(篇)按1学分计;

3、课程设计、专业劳动、教学实习、生产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含答辩)每周按1学分计。其中不满1周的课程教学实习不单独计算学分,列入课程学分中;

4、  训、公益劳动、入学及毕业教育等不计算学分,但学生必须参加,并通过考核。

第七条  四年制本科生毕业的额定学分为150~175学分;三年制专科学生毕业的额定学分为115~130学分。在此范围内,各专业应修的总学分数,由院(系、部)和专业委员会视情况而定。

第八条  计算学分的课程或环节均要进行考核。考核及格者方取得学分。否则,需按规定缴费重修,重修考核及格者方取得学分。

第九条  学生的学习成绩既记学分,又记成绩分数,其中考试按百分制记分,考查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记载。为了区别学生成绩的优劣,更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总评成绩采用“学分绩点制”表示。绩点评定方法如下:

1、绩点的确定

优秀:90≤a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