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荆木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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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2 04: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代日本法史学的一个侧面

与其他众多学科一样,“日本法制史”的研究也是在明治时期在西方学术的强烈影响下形成的,所以它并不算是一门古老的学科。在帝国大学法科大学里首度设置“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这门课是明治26年(公元1893年,以下括号中所示皆为公元纪年〉的9月(最早负责授课的是宫崎道三郎)。池边义象在他的著作《日本法制史》(博文馆,明治45年〈1912年〉1月)的序言中写到:东京大学成立之初,文学部即设“古代法律专业”,尤其是明治15年(1882年)创设的“古典讲习专业”,兼研究古代律令文书格式,至于此后将之移至法科大学成为“日本法制史”加以研究已是近年的事了。因此,以前即便是存在涵盖古代律令格式的日本古代法制(古代法)或者以有职故实为中心的制度史研究,但真正的日本法制史研究也是在明治二十年代才确立的。

这一时期日本法制史诞生的契机是“民法典论战”,提倡撷取我国既有之法律习惯并探究日本民族之法理的必要性是日本法制史诞生的直接原因。此外,日本法制史出现从大正末年到昭和初期的飞跃式大发展的直接原因应该就是于大正8年(1919年)设置的临时法制审议会极大地刺激了法学界。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日本法制史作为一门学科的兴盛是与明治之后日本跨越重重困难最终成为近代国家的步伐紧密相连的。

虽然像这样追溯日本法制史学的发展过程对于深化日本法制史学的研究而言确是必不可缺,但是网罗整个明治之后的日本法制史学史也并不是一项容易的工作。

因此,本稿以“日本法制史的概论类书籍的发行”为中心,探讨一下明治以后所印刷、发行的日本法制史概论类书籍。概论原本的意思就是在综合个别研究的同时,展示该学问的体系,因此探寻概论类书籍是如何被制作的问题也可以成为展现日本法制史学发展过程的一个指针。并且,初期的日本法制史概论类书籍都是用于大学的讲义,因而这些书籍也是窥探这些大学、教育机关如何讲授日本法制史的学史资料。

基于以上这些理由,我想通过回顾日本法制史的概论类书籍的发行、普及的过程,从一个侧面大体描绘出近代日本法制史学的研究动向。

以三浦菊太郎的《日本法制史》(明治33年〈1900年〉5月博文馆出版)、有贺长雄的《日本法制史》(估计约为明治37年〈1904年〉?、由早稻田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池边义象的《日本法制史》(明治45年〈1912年〉1月博文馆出版)为代表,从明治时代(公元1868年~1912年)到昭和20年代为止,印刷、发行的日本法制史的概论书籍(包括油印本、非卖品的讲义草稿等在内)约有30种左右。关于这些书籍我都曾经在鄙著的《记纪和古代史料的研究》(平成20年〈2009年〉2月国书刊行会出版)中作了详细的叙述(详细内容请参照鄙著),今天,就这些书籍中的几部代表之作,按照出版年次来做一个介绍。(一)宫崎道三郎《日本法制史》(帝大有志会、大正3年〈1914年〉2月、石田正七发行;大正6年〈1917年〉5月、非发行物)

宫崎道三郎氏是在日本担当日本法制史讲座的第一人。他在东京帝国大学的讲义录以眷写印刷的形式被多次出版发行。在所知的出版年次中,宫崎氏最早的日本法制史讲义录是帝大有志会版本(大正3年〈1914年〉2月)。该版本的菊开本(日本的书籍尺寸之一。218mm×152mm。)精装书为全1卷、眷写印刷本为原文第272页以下部分。扉页上写有“宫崎博士讲述 日本法制史 帝大有志会”的内容。起首的序文如下:“本书是宫崎博士于大正2年度(1913年)在帝国大学的讲义眷写本,添补了索引以便于研究,是法学者的必读之书。”该书是否按序文中的宗旨发行还需加以检讨,但从其眷写印刷的状况并不像是由有经验的人制作而论,也许是学生为了研究而印刷的小批量版本。    该书第1篇以《论王朝时代的法制》为题,由三章构成:第一章“论在推古帝时代的法制”;第二章“论从推古天皇到圣武天皇以前的法制”;第三章“论从圣武天皇到镰仓开府前的法制的沿革”。各章又细分为多小节。第2篇以下皆不存。原文的最后标有“终”字,估计以上就是全篇。参考其他年度的讲义录,也都没有涉及宫崎氏讲述镰仓时代以后的内容。也许宫崎氏就只是专门针对古代法为对象做了有关日本法制史的讲义。    另外,在宫崎氏没后,由中田薰编辑、出版了他的遗稿集《宫崎博士法制史论集》(岩波书店、昭和4年〈1929年〉6月)。该文集虽集宫崎道三郎有关日本法制史论文34篇,且长达766页,内容浩瀚,却没有收录该氏的日本法制史概论等类别。其实宫崎道三郎的日本法制史讲义录仅仅以眷写印刷或抄写的形态流传在局限的范围之内而没能普及,实在是让人感到非常遗憾。

(二)三浦周行所述的《法制史讲义【大正9年度】》(非出版物)

曾在京都帝国大学法学本部担当过日本法制史的讲义(讲座?)的三浦周行氏为世间推出了多部日本法制史的概论。不过,在三浦生前并没有出版过它的单行本。该氏的概论均以论文集的形式流传后世。其中发行年月最早的是《法制史总论》(收于三浦氏《研究法制史》,岩波书店,大正8年〈1919年〉2月)。该文是以三浦氏在明治42年(1909年)为编辑出版大日本百科辞典而编撰《法律大辞典》第6册(同文馆、明治44年〈1911年〉11月,于平成10年〈1998年〉4月由日本图书中心再版)之《日本法制史》为基础而编辑的,也是有关三浦氏最早的日本法制史概论书籍。原论文是以B5开3栏的形式并长达20页的长篇著作,收录在大正8年(1919年)2月发行的三浦氏《研究法制史》(岩波书店、大正8年〈1919年〉2月)第1篇〈总论〉的起首,受到众多读者的瞩目(而且据该书附录的〈撰稿年表〉,执笔期间为明治41年〈1908年〉4月到6月)。〈法制史总论〉有62页,并没有在《研究法制史》中占很大的比例。该文由15节构成:1、日本法制的系统;2、律令格式等的制定;3、现存的律令格式等;4、律令格式的修正;5、律令的研究;6、近代律令学的勃兴;7、中古法制的颓废;8、将军幕府法制的发达;9、将军幕府制度的编撰;10、贞永式目和公家法制的关系;11、将军幕府制度的基础;12、贞永式目以及添补;13、贞永式目的影响以及研究;14、战国时代以后的法制趋向;15、江户幕府的法制。纵览全篇,可以看出该〈法制史总论〉集中论解了日本的法典编撰的沿革和法制研究的历史。    出版年月仅次于〈法制史总论〉的就是标题所示的《法制史讲义【大正9年度】》。该讲义是三浦氏的日本法制史讲义录之一,并非出版物,其扉页记载着「文学博士 三浦周行述 法制史讲义【大正9年度】」。根据现收藏在京都大学附属图书馆、由三浦亲自寄赠的一本的扉页背面所存的“大正10年(1921年)5月13日接受”的印章,可以估计其出版年月大约是大正9年(1920年)或10年(1921年)。该讲义录为A5开的精装本,由本文166页和附录66页构成。虽然其是采用活版印刷、备有目录且首尾一贯的完整的书,却由于没有版权页,而无从推知是谁以何种目的而印刷的。    以下按照该书的目录揭示其结构和内容:序言 时代编  第1篇  固有法时代    第1期古代(第1章 氏族制度;第2章 法源)  第2篇  律令时代    第2期 支那法模仿时代 (第3章 法律制定的机运;第4章大化以来的新制度;第5章 律令格式的制定;第6章 官制;第7章 社会制度;第8章 家族制)     第3期 惯习法发达时代(第9章 明法家;第10章 检非违使)   第3篇将军幕府时代     第4期 镰仓时代(第11章 御成败式目的制定;第12章 御成败式目的内容;第13章 御成败式目的追加)     第5期 战国时代 (第14章 国法的制定;第15章 国法的性质特征)     第6期 江户时代(第16章 江户幕府的立法;第17章 御定书的编撰;第18章 立法的精神)    此外,上接的附录中还接载有22篇史料原文。与后述的〈法制史概论〉相比,关于作为附录添附原文的这一点有着相同之处,但分项和内容多少有些出入。尤其是〈法制史概论〉的叙述涉及到了明治时代,但该〈法制史讲义〉到江户时代就结束了。考虑到该书是讲义录,根据出版年月在内容上多少有些出入,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得已的。京都大学名誉教授上横手雅敬在三浦周行的《研究日本史》新辑1(岩波书店 昭和57年〈1982年〉1月)的「解说」文中,言及了该讲义录,并表明应该更高地评价其在学说史上的意义。但该书的存在并不为众人所知,就京都大学附属图书馆所收藏的为仅有的一本来看,也许本来就只制作发行了很少的部数。    除上述之外,有关三浦氏的概论还发行有〈法制史概论〉(收于三浦氏《续研究法制史》,岩波书店,大正14年〈1925年〉10月)、〈法制史讲义〉(收于三浦氏《继研究法制史》,岩波书店、大正14年〈1925年〉10月)、〈法制史〉(收于末弘严太郎编辑代表(?)《现代法学全集》第22卷 日本评论社、昭和5年〈1930年〉1月)和三浦周行《日本文化名著选 日本法制史》(创元社、昭和18年〈1943年〉12月)等等。但内容重复的较多,在此就不做详细的介绍了。

(三)中田薰述的《日本法制史(公法部)》(文信社、大正11年〈1922年〉1月)

本书是中田氏在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的〈日本法制史〉讲义录。中田薰氏围绕日本法制史的讲座,在第二年里做了公法和私法的讲义。他还于大正10年度(1921年)讲述了〈公法史〉,所以以现在的形态留下了多数的讲义录。该文信社版本在封面和扉页上分别载着“中田博士讲述(非卖品)日本法制史 完 大正11年度东大讲义”(10年误记为11年)的内容,为A5开平装、眷写印刷本,本文总长达406页。虽然无论封面还是版权页上都表明该书为非卖品,但还是可以推测实际上是为盈利目的而制作、贩卖的。    为大家做参考,在此按照文信社版的目录揭示该书的结构和内容:第1篇     上古史(从建国到武士政治)  第1期     大化前期    序论 (第1章 于建国初期的人种关系;第2章 输入外国文化)    本题 (第1章 天皇;第2章 人民的阶级;第3章 官位制;第4章 地方制度;第5章 土地制度;第6章 财政;第7章 兵制;第8章 法源;第9章 刑法)  第2期  大化后期    序论 (第1章 大化革新;第2章 律令的编撰)    本题  (第1章 天皇以及皇族;第2章 中央官制;第3章 官吏法以及阶位法;第4章 氏姓制度的变迁;第5章 人民阶级;第6章 地方制度;第7章 户籍记帐;第8章 土地制度;第9章 财政;第10章 兵制;第11章 庄园;第12章 法原;第13章 刑法;第14章 裁判所)第2篇        中世(从开设镰仓幕府到关原合战)(第1章 天皇和朝廷;第2章 将军和幕府;第3章 人民阶级;第4章 庄园的变迁;第5章 封建制度的变迁;第6章 地方制度;第7章 土地制度;第8章 财政;第9章 军政;第10章 法源;第 11章 裁判所;第12章 刑法)第3篇 近代(江户时代)(第1章 将军和幕府;第2章 天皇和朝廷;第3章 中央官制;第4章 人民阶级;第5章 地方制度;第6章 土地制度;第7章 财政;第8章 封建制,第9章 军政;第10章 法源;第11章 裁判所;第12章 刑法)    其中第2篇第9章和第10章的第3、4、5小节以及第11章、第3篇第9、11、12章被省掉了。也许由于时间不允许,中田氏在实际的讲义中做了省略。    而且,该大正10年(1921年)的中田氏的讲义,在其后和〈私法史〉一起也编辑发行在由中田薰记述、石井良助校定的《日本法制史讲义》(法制史学会 昭和58年〈1983年〉10月)中。

  

(四)泷川政次郎《日本法制史》(有斐阁 昭和3年〈1928年〉11月)

由泷川政次郎执笔的日本法制史概论有多部,光以“日本法制史”为标题的就有三册。其中发行最早的是于大正13年(1924年)由中央大学出版的《日本法制史》。该书为A5开精装书,是总长达806页的大著。虽然背面封面记载为“日本法制史 法学士泷川政次郎述”,目录也标为“日本法制史目录”,但本文第1页记载为“日本法制史讲义案 法学士 泷川政次郎述”,以及本文的余白处都标记为“日本法制史讲义案”,且没有序言和版权页,发行年月日和出版社也都无法知晓。无疑可将其推定为岚义人在《泷川政次郎博士论著目录(稿)》(收于泷川政次郎《律令的研究》,名著普及会 昭和63年〈1988年〉11月)的〈著书〉一项中提到的“日本法制史讲义案(非出版物)          中央大学 大正13年4月”的版本。虽然我们难以得知岚氏是以什么方式确认该书的发行年月的,但在泷川氏的第二册《日本法制史》(有斐阁 昭和3年〈1928年〉11月初版发行)的序文中对中央大学版《日本法制史》的出版有着详细的介绍。据该序文得知,该书是于大正12年(1923年)4月,泷川氏在中央大学、法政大学、日本大学担当日本法制史讲座时执笔的讲义案。    还有,中央大学版的《日本法制史》由第1篇(省略)、第2篇(固有法时代,7章)、第3篇(继承法时代,全14章)构成。对被省略掉的第1篇,我参考该书的姊妹版——有斐阁版《日本法制史》,可以考虑其内容为叙述有关日本法制史的定义以及研究方法的〈总论〉。同样,第2、3篇分别相当于有斐阁版的「第2篇 固有法时代」和「第3篇 支那继承法时代」。也可以说,该书相当于日本法制史的古代篇。正如有斐阁版《日本法制史》的序文所述“在旧讲义案中占800页以上的上古、中古两篇,在本书中被压缩为仅173页”那样,中央大学版的《日本法制史》的叙述是极为详细的,与有斐阁版的《日本法制史》相比,不惜笔墨对律令的详细规定作了逐条的解释。关于律令格式的研究,作为泷川氏的专业,可以随处可见其记述来自泷川自身的研究结果;光着眼古代法的概论之处,可以说该书的利用价值要高于有斐阁版《日本法制史》。    以下则论及有斐阁版《日本法制史》。该书较中央大学版《日本法制史》稍晚,发行于昭和3年(1928年)11月。为菊开精装本,是一本有616页的大著。卷末附有多达500页的索引和年表,内容周到。据序文所述,有斐阁版《日本法制史》是泷川氏在九州帝国大学法学部讲义日本法制史时重新执笔的著作。在该氏的三册《日本法制史》中,有斐阁版是最为首尾一致、记述范围广泛的一册。在此就目录揭示其内容如下:第1篇     总论(第1章 法制史学的本质以及其在学问上的地位;第2章 法制史的研究方法;第3章 日本法制史学的沿革;第4章法制史的材料;第5章 法制史的辅助学科;第6章 日本法制史的区分)第2篇     固有法时代(第1章 固有法的特色;第2章 氏族制度;第3章 家族制度)第3篇     支那继承法时代(第1章 总说;第2章 国家组织;第3章 土地制度;第4章 财政制度;第5章 刑法;第6章 司法制度;第7章 人权法;第8章 物权法;第9章 债权法;第10章 亲族继承法)第4篇     融合法时代前期(式目时代)(第1章 总说;第2章 幕府组织;第3章 朝廷和寺院、神社组织;第4章 封建制度;第5章 土地制度;第6章 刑法以及司法制度;第7章 人权法;第8章 物权法;第9章 债权法;第10章 亲族继承法)第5篇     融合法时代中期(国法时代)(第1章 战国诸家的法制;第2章 织田、丰田二氏的法制)第6篇     融合法时代后期(定书时代)(第1章 总说;第2章 幕府的总说;第3章 封建制度;第4章 町村组织;第5章 财政制度;第6章 刑法以及司法制度;第7章 人权法;第8章 物权法;第9章 债权法;第10章 亲族继承法)    从上述结构可以看出,作为概论书籍,有斐阁版《日本法制史》的体裁是非常完整的。    不仅如此,该书还表明泷川氏在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听中田薰氏的讲义时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在《学术文库〈日本法制史〉序》(为《日本法制史》〈上〉所收,讲谈社 昭和60年〈1985年〉6月。该版为将有斐阁版《日本法制史》分为2册再版的上册)中他这样回顾到:“我从世界法系的角度来看,将时代分为固有法时代、支那继承法时代、融合法时代(前期、后期和中期)以及欧美继承法时代的四个时期。在本书中讲述了到融合法时代的3个时期。其中,我吸收引进了中田博士的私法史,在支那继承法时代和融合法时代的前、中、后期编设了人权法、债权法和亲族继承法的各章。各章都多多借重了中田博士的研究。”。    作为日本法制史概论,有斐阁版《日本法制史》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不仅限于研究人员,也受到一般读者的广泛欢迎。从昭和3年(1928年)初版发行以来,到昭和16年(1941年)10月的第7版为止,该书多次进行了再版发行。    泷川氏自身也对当初没有记述涉及到欧美继承法时代感到非常的遗憾。遗憾的是,以补全该不备为目的发行的乾元社版的《日本法制史》(乾元社 昭和24年〈1949年〉1月),也最终没有能够出版下卷,增补欧美继承法时代的目标终究没能达成。

(五)牧健二《日本法制史》朝廷时代上卷(弘文堂书房 昭和4年〈1929年〉1月)

牧氏也有多部有关日本法制史的概论书,该书是其中最早的版本。在本书的第1篇〈绪论〉的第2章〈日本法制史的概观〉中,就日本法制史的时代区分作了讲述。据牧氏的观点,首先分为A朝廷法时代、B将军幕府法时代、C立宪法时代的3大时期(从时代区分的方法可以看出他受到了恩师三浦氏的很大影响),然后继而将A三分为①氏族不文法时代、②律令格式时代、③公家法时代,B三分为①初期将军幕府时代、②大名领地法时代、③将军幕府法完成时代,C二分未①立宪法准备时代、②立宪法成立时代。题为“朝廷时代上卷”的本书,可以认为提及了A的①②时期。在此将该书的目录揭示如下:第1篇     绪论(第1章日本法制史的研究;第2章日本法制史的概观)第2篇     氏族不文法时代(第1章 国家和法;第2章 关与统治之法;第3章 关与身份之法;第4章 关于财产之法;第5章 上古法的精神)第3篇     律令格式法时代(上)(第1章 大化革新;第2章 法源;第3章 天皇;第4章 统治组织;第5章 教化;第6章 阶级;第7章 财政;第8章 军备警察以及交通;第9章 刑法;第10章 犯罪;第11章 司法;第12章 监察)    各章又细分为多个小节,是内容非常详细的概论书。光上述的记叙其分量就多达635页。如果全卷完结的话,将是无以类比的浩瀚长篇概论著作。遗憾的是,牧氏的《日本法制史论》就此一部,最终没有出版继刊。不过,牧氏在后来出版了《日本法制史》(国史讲座刊行会 昭和8年〈1933年〉11月)、《日本法制史概论》(弘文堂书房 昭和9年〈1934年〉5月~10年5月)、牧健二「日本法制史」(收于末弘严太郎·田中耕太郎编《法律学辞典》第3卷,岩波书店 昭和11年〈1936年〉3月),在战后(第二次世界大战)又发行了补添叙述明治时代以后的《日本法制史概论 完成版》(弘文堂书房 昭和23年〈1948年〉2月)。

(六)石井良助述《日本法制史(公法)昭和20年度》(发行年次不详 文精社)

继于昭和12年(1937年)3月退官的中田薰氏之后,在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担当法制史讲义的是石井良助氏。该书是石井氏最初的讲义记录。石井氏仿效中田氏,在第二年实施了公法史和私法史的讲义,但如后叙所示,也存有其在第二年所做的最初的私法史的讲义录。    昭和12年度(1937年)的日本法制史(公法)的讲义录是眷写印刷,分2册。第1册为A5开平装,本文共66页。版权页记载显示其由一家称作文精社的出版社发行,却没有标志出版年月。封页上横标题为“日本法制史(公法) 石井良助助教授述 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讲义〔1〕 昭和12年度”。第2分册是同样的A5开平装,本文共163页。在此就目录揭示其内容如下:序论第1篇     上代(第1章 总说;第2章 法的渊源;第3章 法制资料)本题(第1章 天皇;第2章 中央官制以及地方制度;第3章 姓氏(氏和姓);第4章 人民阶级)第2篇     上世序论(第1章 总说;第2章 法的渊源;第3章 法制史料)本题(第1章 天皇;第2章 中央官制以及地方制度;第3章 人民阶级姓氏;第4章 土地制度;第5章 财政制度;第6章 军政警察以及交通制度;第7章 刑法以及裁判制度;第8章 庄园制度)第3篇     中世序论(第1章 总说;第2章 法的渊源;第3章 法制史料)本题(第1章 天皇以及朝廷;第2章 将军幕府的栋梁以及封建制度;第3章 中央官制以及地方制度;第4章 人民阶级;第5章 土地制度;第6章财政制度;第7章军政警察以及交通制度;第8章刑法以及裁判制度;第9章 庄园领主以及庄园)   上述公法的讲义内容,也同后来讲述的私法一起,最终发展成文,由石井氏亲自执笔撰写了《日本法制史要》(弘文堂 昭和24年〈1949年〉8月)、《日本法制史概说》(创文社 昭和23年〈1948年〉12月)等书籍。

(七)石井良助《日本法制史(全)-私法史-》(帝大印卷联盟内“东大笔记交换俱乐部” 昭和15年〈1940年〉7月)

这是继前述昭和12年度(1937年)公法史之后,于昭和13年(1938年)完成的日本法制史的私法部讲义的讲义录。据版权页记载,于昭和15年(1940年)由帝大印卷联盟内的“东大笔记交换俱乐部”发行。为眷写印刷、A5开平装。本文共297页。在本文最后一页写有:“(以上 全部结束)——2月4日”。估计是表示于昭和14年(1939年)2月4日该讲义案的课程结束的含义。讲义录的结构如下所示:第1篇     上代    序论(第1章 总说;第2章 法的渊源;第3章 公法史(省略))    本题(第1章 人法;第2章 财产法;第3章 亲族法;第4章 继承法)第2篇 上世(大化革新~文治元年)    序论(第1章 总说;第2章 法的渊源;第3章 法制史料)第2篇     上世    序论(公法史)(省略)    本题(第1章 人法;第2章 物权法;第3章 债权法;第4章 亲族法;第5章 继承法)第3篇     中世(第1章 序;第2章 法的渊源;第3章 法制史料)     本题 私法第4篇     中世((第1章 人法;第2章 物权法;第3章 债权法;第4章 亲族法;第5章 继承法)第5篇     近代  序论(第1章 总说;第2章 法的渊源;第3章 债权法;第4章 亲族法;第5章 继承法)    另外,还有不同年次石井氏的讲义录也被发行。就笔者所知,有作为《日本私法法制史》分3册发行的昭和15年度(1940年)的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的讲义记录,其内容大致与昭和13年度(1938年)的版本基本一样。

那么,应当把这些概论类出版发行情况放在明治以后的日本法制史学发展的什么位置上呢?

众所周知,明治时代初期的日本法制史学的起源是发展于江户时代的有职故实学,这一时期日本法制史学家的代表栗田宽、黑川真赖、小中村清矩、内藤耻叟等人都出身于国学系统,学习过有职故实学。特别是在明治初期,新政府标榜着王政复古,旨在恢复大宝令官制,这样对于古代法制的高度关注与相关知识的需求自然促使在有职故实学中出现了大量的研究古代法特别是古代官职制度的人物。正如人们时常所说的,“法制史”这一名称正来自于局限于官职制度等公法制度的初期法制史的研究范围。

相对于此,自明治十年代末期也出现了深受西欧法制史学影响的可被称为“比较法制史性的法制史学”的学风。这一时期,海外归来的宫崎道三郎在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开始讲授“日本法制沿革”的课程,进而随着“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课程”的开设,宫崎也被最早任命讲授该课程,这一过程成为比较法制史性的法制学的出现的原动力,在此无需赘述。宫崎倾心于古代日本语与朝鲜语的比较研究,并不断发表应用比较法制史的研究方法的论文,努力开创了独立的日本法制史,我们可以在刚才提到的宫崎所著的《日本法制史》中体会到他的努力与心血。此后,在大正11年(1922年),法制史课程的教习由中田薰接任,中田继承并发展了宫崎的学说,中田的日本法制史讲义是东京帝国大学的比较法制史性的日本法制史的顶峰。再之后,接任中田的石井良助的《日本法制史》就深受曾听过中田的早期课程的泷川政次郎的《日本法制史》的影响。

然而,相对比较法制史性的法制史学的兴盛,旧有的有职故实学的法制史学并未就此衰落下去。特别是对于激进的欧化主义的一种反动,在明治十年代兴起的国粹主义影响下,东京帝国大学文科大学中新设了古典讲习专业以及山田显义的古典研究所,这促使了有职故实学派的继承与发展。

针对比较法制史性的法制史学被称为“法科派”,有泷川将有职故实学的法制史学称为文科派,并指出从明治到大正,日本法制史学界存在着这两派的对立,特别是自大正以后,一手领导起后者的“文科派”的正是栗田宽门下的京都帝国大学教授三浦周行。虽然三浦的学风具有“秉承有职故实学的稳重,并且不忘经常从文化史的宏观视角上看待作为研究对象的法制”的特点,但与在三浦之前,以讲师资格在京都帝国大学讲授日本法制史的池边义象所著的《日本法制史》比较来看,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他所涉及的范围极度宽广,并且其内容上也超越了原先的有职故实的表面上的、形式上的解释。

如此看来,不论是泷川所谓的“法科派”,还是“文科派”,为数不多的学者们以他们三头六臂般的活跃精力引导着日本法制史学并促成了它的发展。如果说起继承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一派的学者,就不得不提到负责比较法制史法制史课程的宫崎道三郎、中田薰、石井良助等人,他们在继承传统的同时,以他们各自所擅长的研究领域为中心不断寻求着对研究的深化,从而整理总结出了日本法制史的体系。石井在一篇展望日本法制史学发展的文章中如实地叙述到:在明治以后日本法制史学分为四个时期之际,以宫崎、田中在东京帝国大学的上任、离任这一时期作为法制史的划分点,日本法制史的发展正以这些学者为中心发展开来。京都帝国大学也是一样,日本法制史的研究也因三浦周行与大正末年继任他职位的牧健二而趋于极致。

此外,就法科派而言,则不能不提到泷川。他从大正12年(1923年)4月开始在中央大学、法政大学、日本大学等东京的私立大学开设了法制史的课程,大正14年(1925年)就任为九州帝国大学法文学部的副教授,此后于昭和2年(1927年)受到九大事件的牵连被勒令停职(昭和4年被免职),他又回到东京再度开始在中央大学等负责法制史课程教学。泷川的日本法制史不仅秉承法科派学术传统,而且还具有融会日本史所有门类或者说是文科派的长处的特点,出版社有斐阁于昭和3年出版的《日本法制史》中淋漓尽致地发挥了他的这一特点,这是一本非常优秀的概论书。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日本法制史的概论类书籍大多都是由与这些大学相关的学者以教育和指导学生为目的而被创作的,此外也有一些在东京较有历史的私立大学担当日本法制史课程的学者执笔的概论类书籍。本文所论述的日本法制史概论类书籍的刊行虽然在明治以后的日本法制史学的发展中微不足道,意外的是通观这些概论类书籍的发行却能反映出日本法制史这门学科的诞生与成长历程,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内容。

至此我们在简单阐述了明治初期直至二战战败时的日本法制史的概论类书籍的发行以及这些书籍的诞生背景。这仅仅是一个大体的描述,但是如果我们能做足准备,这完全可以成为考察近代日本的法制史学的新兴与发展过程的材料。

此外,这次没有机会提到在中国的中国法制史的概论类书籍的刊行,但针对它们进行相同的研究整理工作,并与日本进行比较,也是今后极为重要的课题。在中国,虽然以往由于法典编辑的需要,曾积极地对以往各代王朝的法典进行过研究,但是标明为《中国法制史》的概论类书的出版也是中华民国成立之后的事情。最早有程树德的《九朝律考》(民国16年12月)、杨鸿烈的《中国法律发达史》(民国19年10月)、陈顾远的《中国法制史》(民国25年11月),我们从这些概论类书籍中都可以窥探出以日本为媒介的带有西欧风格的近代法制史学。从传统上看来,这些概论类书以科举或是诉讼等制度史的叙述为中心也是无法避免的,但即便如此,在辛亥革命以后,在面临建设新的国家体制,及以中华民国的姿态跨步迈出的时刻,回顾法制史的书籍接连面世也绝非偶然。日本当时也必然与中国的情况相同,是与现实需要相关。

同时,我认为日本对于法制史的概论类书籍在中国的刊行也起到了不小的影响。正如仁井田陞所指出的一样,中华民国成立之初的中国不存在中国法制史的概论类书籍,只有浅井虎夫的《支那法制史》(见前文)或是《支那的法典编纂沿革》(京都法学会、明治44年〈1911年〉7月)的翻译和普及。这样看来,或许《法制史》一词也可能是从日本反输入到中国的。并且,既然其背景中存在有浅井的著述,因此应该可以说近代的具有西欧风格的中国法制史的研究的新兴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明治以后的日本法制史。

但不论如何,对于这一问题还需要详细的探讨,希望今后有其他机会能进一步讨论。

(本文作者荆木美行,日本皇学馆大学史料编纂所教授)

本文原载于《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四辑),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357-369页,注释从略。推送版本可能与纸本有所不同,若需引用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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