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北人民法院关于采取电话预约方式办理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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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北人民法院关于采取电话预约方式办理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2024-07-17 18: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落实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部署,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绥北人民法院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院推行诉讼服务预约制度,当事人、律师等来访人员需要到我院办理有关事项的,可在来访前于工作时间通过本院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2368进行预约办理业务时间,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前往现场办理。如需查询预约程序,可拨打12368热线电话。未提前进行电话预约的,原则上一律不予接待。受理预约电话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进入诉讼服务中心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示防疫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如出现咳嗽、发热等与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及本人健康码异常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三、为避免诉讼服务中心人员过度聚集,造成安全风险,本院采取按照预约顺序分批分时段受理的限流措施,来访人员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引导,自觉耐心排队等候,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后,快速有序办理业务,诉讼服务中心各窗口同一时间段内仅限一人办理业务。诉讼服务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四、本院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邮寄立案等方式便民措施长期实行,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来访人采取以上方式办理业务。来访人申请再审、递交申诉信访材料的,可通过“黑龙江省移动微法院”或通过邮寄方式办理;查询、咨询、办理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可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

特此公告

绥北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6日

原标题:《绥北人民法院关于采取电话预约方式办理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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