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防治技术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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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送技术、送方案、送政策”和省委“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要求,结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我学会和相关技术单位编制了《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等17项技术指南(第二批),供全省各地从事VOCs治理工作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相关人员参考。 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漆包线 ![]() ![]()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漆包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控制。 二、生产工艺与VOCs产排情况 ![]() 漆包线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环节 三、污染预防技术 1、原料替代技术 (1)推广使用漆包线高固含量绝缘漆,鼓励使用即用状态下固含量40%以上的绝缘涂料。 (2)鼓励使用辐射固化绝缘涂料,适用于聚氨酯丙烯酸酯等溶剂型涂料的替代,多以紫外光为固化能量,并同步改变生产工艺。 (3)平顺润滑处理优先采用低挥发性环保型润滑油,减少使用以120号溶剂油为溶剂的润滑油,原则上润滑油的挥发性组分含量不高于30%。 2、设备或工艺革新技术 (1)利用的集中供漆技术以减少分散供漆,可降低油漆输送环节的VOCs无组织挥发。 (2)鼓励使用模具法涂漆,直径0.15mm以上的漆包圆线和各种截面尺寸的漆包扁线逐步淘汰毛毡法涂漆。 ![]() 调配式集中供漆系统 ![]() 模具涂漆生产线 四、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涂料、稀释剂等VOCs物料密闭储存; 含VOCs危险废物密封储存于危废贮存场所; 含VOCs物料转运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并设置专门的密闭调配间,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VOCs废气进收集处理系统; 包漆作业应在有效VOCs收集系统的密闭空间内进行。 ![]() VOCs物料在非取用状态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储存 ![]() 输送环节漆缸封闭收集 ![]() 供漆区域整体封闭 ![]() 包漆段废气收集(收集罩+区域封闭) ![]() 漆包机整体封闭收集 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从污染预防技术和治理技术出发,指南列出了常见的可行技术及相应的适用条件。 类型 可行技术 技术适用范围 预防技术 漆包线高固含量绝缘漆应用技术 适用于线规格0.10mm以上的包漆工序 辐射固化涂料应用技术 适用于聚氨酯丙烯酸酯、环氧丙烯酸酯、丙烯酸酯等溶剂型树脂涂料的替代,要求同步改变生产工艺 低挥发性润滑油替代技术 适用于无特定需求的漆包线的平顺润滑处理工序 集中供漆技术 适用于油漆种类规格相对单一的生产工序 模具涂漆技术 适用于规格0.15mm以上的漆包线生产,鼓励规格0.10~0.15mm的漆包线生产应用 治理技术 三级催化燃烧技术 适用于烘干工序VOCs污染治理 固定床分子筛/沸石转轮吸附浓缩-CO技术 适用于调配、包漆工序无组织废气、平顺润滑无组织废气、三级催化燃烧后未除尽的烘干尾气及其混合废气的治理 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技术 适用于调配、包漆工序无组织废气、平顺润滑无组织废气、三级催化燃烧后未除尽的烘干尾气及其混合废气的治理 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 适用于VOCs年产生量不大的平顺润滑无组织废气,且区域配套有活性炭集中再生企业的 ![]() (烘箱内两级+外置第三级催化燃烧) 三级催化燃烧 此外,《技术指南》在环境管理制度、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监测监控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关要求。 查看浙江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汇编(第二批)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原标题:《VOCs防治技术指南 | 漆包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污染控制》 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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