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工商联温馨提示:关于企业延迟复工相关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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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工商联温馨提示:关于企业延迟复工相关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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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期。随着春节后企业开工日期临近,越来越多企业咨询“该怎么办”。为帮助做好疫情防护、保障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企业复工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于节后复工时间,有什么规定吗?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

    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20〕4号)规定,各类企业的节后复工不早于2月9日24时,除以下企业:

①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

②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

③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

④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如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会有什么后果?后果很严重!很严重!很严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对企业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企业有湖北(武汉)员工回家过年,有什么规定?

对尚未返回的,企业要明确告知员工,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一级响应的规定,在疫情结束前,不要离开湖北(武汉)!不要返回!

对已返回的涉及湖北(武汉)人员(员工及其1月20日后返回的家属),企业要详细了解人员信息,并立即报告居住地社区,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置。企业不得瞒报、不得私自处理,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四、企业正在准备复工,在防护上要注意些什么?

    1、缓涉及湖北(武汉)人员返浙上班,尽量不让尚未返回的外地员工返岗上班。

    2、全体员工配发口罩等防护用品。

    3、全体员工每天进门、出门时测量体温。

    4、企业不开展集聚性活动,要求员工不参加聚餐聚会。

    5、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不开中央空调,不开非独立的新风系统。

    6、发现疑似症状员工,第一时间做好隔离,立即向属地平台、街道、主管部门或疾控中心报告。

 

五、企业春节后要新招员工,有什么特殊要求?在疫情未结束前,暂停开展招聘活动。

以网络招聘为重点招人途径,对新招员工仔细核实行程、做好入职体检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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