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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举报须知
一、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受理范围: 1.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注意事项 1.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填写"举报内容"一栏时,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标有"*"的为必填项目。 2.对恶意登记、重复举报和发送垃圾信件的行为,我们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 四、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长春市新发路827号 吉林省纪委信访室 邮编:130051 来访请到:长春市朝阳区文化胡同66号省信访局二楼省纪委来访接待窗口 举报电话:0431―12388 网上举报:http://jb.jl.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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