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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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红政办发〔2019〕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落实中央和省机构改革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优化、统筹全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红河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 主 任:罗 萍 州长 常务副主任:李成武 常务副州长 副 主 任:鞠云昆 副州长 罗荣旭 副州长 王 超 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周 踊 副州长 何 民 副州长 常 斌 副州长 邓 威 副州长 陈太文 蒙自军分区副司令员 田 刚 95778部队副政委 宁其平 武警红河支队支队长 丁 昆 州政府秘书长 夏 明 州应急局局长 成 员:杨 帆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钟红荘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 张态强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兴成 州政府副秘书长 熊思铭 州政府副秘书长 保永平 州政府副秘书长 王必成 州政府副秘书长 冯 挺 州政府副秘书长 林 灿 州政府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尹卫东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松波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文亮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 伟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学理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 杰 州科技局局长 李全弟 州公安局副局长 邓进秀 州民政局局长 徐耀坤 州司法局局长 陈代波 州财政局局长 庄 斌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李悦江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小松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车文华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雄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余玉龙 州水利局局长 杜应昆 州商务局局长 张艳梅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吴春花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舒安福 州退役军人局局长 李朝晖 州审计局局长 胡剑英 州外办主任 师绍文 州财政局副局长、州国资委主任 杨国椿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邓飚雷 州广电局局长 金 江 州能源局局长 张红文 州林草局局长 沈建伟 州机关事务局局长 黄 文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州人防办主任 杨旺林 州粮食和储备局局长 王珞羽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网信办主任 毛 杰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新闻办主任 李 媛 团州委书记 李正有 州科协主席 邓洪彬 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李保欣 州社科联主席 白富启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远车务段段长 杨 旭 蒙自海关关长 单怀明 河口海关关长 王顺昌 金水河海关副关长(主持工作) 徐 波 州邮政管理局局长 宗继伟 州地震局局长 曹中和 州气象局局长 王志勇 州水文水资源局局长 袁天平 应急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普洱站站长 吕凌霄 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局长 曹福波 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陈建辉 蒙自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刘诗纬 武警红河支队副支队长 杜 波 95643部队政治处副主任 喻 斌 中国电信红河州分公司总经理 金恒昌 中国移动红河州分公司总经理 黎艳华 中国联通红河州分公司总经理 蒋龙昌 中国铁塔红河州分公司总经理 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作为我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州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分析全州自然灾害形势,研究解决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履行州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职责;按规定协调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统称各专项指挥部)。各专项指挥部在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的防治和较大及以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州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应急局局长夏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州应急局副局长张保宏、张磊、周舟、王永成、王文华担任。负责督促落实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部署,承办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州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向各专项指挥部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省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州委、州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负责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州委、州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州减灾委办公室职责。 二、各专项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各专项指挥部作为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应对自然灾害的专门指挥机构,承担相应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各专项指挥部和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开展自然灾害先期处置工作;负责落实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省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州委、州政府有关要求,执行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州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指令。 (一)州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罗荣旭 副州长 常务副指挥长:宗继伟 州地震局局长 副 指 挥 长:熊思铭 州政府副秘书长 朱文魁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全弟 州公安局副局长 杨永明 州财政局副局长 马 毅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闵 萤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温 凡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永成 州应急局副局长 丁富雄 州地震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审计局、州外事办、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州能源局、州林草局、州统计局、州滇中引水办、州粮食和储备局、州政府新闻办、团州委、州红十字会、州供销社、州地震局、州气象局、红河银保监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远车务段、蒙自海关、河口海关、金水河海关、中国电信红河州分公司、中国移动红河州分公司、中国联通红河州分公司、中国铁塔红河州分公司、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 主要职责: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州防震减灾、恢复重建有关工作;配合做好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一般及以下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震情监测、地震趋势研判会商工作;配合省地震局开展灾害调查评估;提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州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州委、州政府及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州防震应急办公室在州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地震局副局长丁富雄兼任;下设州抗震救灾办公室在州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应急局副局长王永成兼任;下设州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闵萤担任。 (二)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 挥 长:李成武 常务副州长 常务副指挥长:张红文 州林草局局长 专职副指挥长:张正武 州林草局副局长 副 指 挥 长:王必成 州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成 州应急局副局长 袁天平 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 普洱站站长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应急局、州外事办、州广电局、州林草局、州政府新闻办、州气象局、红河银保监分局、应急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普洱站、州消防救援支队、州公安局自然资源支队、中国电信红河州分公司、中国移动红河州分公司、中国联通红河州分公司、中国铁塔红河州分公司。 主要职责: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配合做好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一般及以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研判火情趋势;提出森林消防队伍、森林航空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州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州委、州政府及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州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州林草局副局长张正武兼任。 (三)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李成武 常务副州长 常务副指挥长:余玉龙 州水利局局长 副 指 挥 长:王必成 州政府副秘书长 龙宪忠 州水利局副局长 王永成 州应急局副局长 尹文有 州气象局副局长 石燕明 州水文水资源局总工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审计局、州广电局、州能源局、州林草局、州滇中引水办、州粮食和储备局、州新闻办、州消防救援支队、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远车务段、中国电信红河州分公司、中国移动红河州分公司、中国联通红河州分公司、中国铁塔红河州分公司、州地震局、州气象局、州水文水资源局、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 主要职责: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州防汛抗旱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较大以上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一般及以下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强降水防范工作,督促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提出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州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州委、州政府及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州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州水利局副局长龙宪忠兼任。 (四)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罗荣旭 副州长 常务副指挥长:庄 斌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副 指 挥 长:熊思铭 州政府副秘书长 马 毅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永成 州应急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州能源局、州林草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新闻办、地震局、州气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远车务段、中国电信红河州分公司、中国移动红河州分公司、中国联通红河州分公司、中国铁塔红河州分公司、州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 主要职责: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合做好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好一般及以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出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需求计划;向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州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州委、州政府及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马毅兼任。 各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由各专项指挥部明确,并报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各专项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并报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19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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