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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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4-07-16 12: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回顾及形势分析

  “十三五”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围绕“绿色生态靓州”和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主线,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工作思路,以“大力度推进、大手笔投入、大规模建设、高质量管护”良好势头,绘就了红河林草事业发展速度最快、投入最多、效益最好的美丽画卷,人民群众生态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增强,为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林草贡献,林草事业全面进入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新阶段。

  第一节 “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时期,红河州以林草生态资源保护和发展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一是数据攀升喜人。林地面积由“十二五”末的188万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214万公顷,森林蓄积量由0.878亿立方米增加至1.097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47.00%提高至57.32%,湿地保护率由33.00%提高至55.58%,全州林草产业总产值从115.8亿元增至283.9亿元。二是示范创建有力。2017年,红河州作为环境改善明显的4个州市之一,受到国务院办公厅表彰;2018年,世界文化遗产元阳哈尼梯田被生态环境保护部命名为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19年,屏边县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个旧白云山国有林场、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家单位被授予“云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三是获得荣誉耀人。五年间,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先后荣获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单位、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绿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20年,红河州获得全国第二个“天然氧吧城市”荣誉称号,成为全国首个“天然氧吧州”。

  第二节 “十三五”主要建设成效

  一、坚持保护优先护绿,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

  “十三五”期间,红河州坚持“依法护林、依法治林、依法兴林”的原则,实现涉林执法从以往以罚代刑、多缓刑到现在多实刑、重实刑的历史性转变,全州累计办理涉林行政、治安、刑事案件10989件,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902.8万元,在依法护绿中提升了全社会的林草保护意识。一是依法打击到位。由林草部门牵头,协调联动生态环境、森林公安等部门,相继组织开展了“绿卫行动”“绿剑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打击毁林种植三七”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对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采滥挖、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四乱”行为做到“林法长牙、露头就打”。二是科学管护到位。从2018年起,在全州开展以“三个全覆盖”“四个到位”为目标的森林督查工作,建成全州森林资源“一张图”;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政策,认真落实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十三五”期间,省人民政府下达红河州年森林采伐限额为297.9万立方米,累计执行296.0万立方米,林木采伐管理更加规范;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839.8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900.1万亩、省级公益林317.5万亩、天然商品林622.2万亩;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地41处,总面积29.12万公顷,占全州国土面积的9.05%;切实加强极小种群保护工作,多歧苏铁、华盖木、毛果木莲、天星蕨等珍稀植物种群得到拯救与保护。三是灾害防控到位。投资4000多万元,建成全省最先进的森林防火监测指挥中心,不断壮大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实现航空护林的历史性跨越,森林草原火灾受害控制率在0.03‰,全州连续26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构建红河、玉溪、文山林草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开展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草生物灾害防治工作,打赢黄脊竹蝗迁飞入境防控阻击战,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连续5年控制在4‰以下,防治率98.5%,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二、坚持多元发力增绿,国土绿化得到新提升

  一是绿色版图不断扩大。“十三五”期间,州委、州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抓紧抓实,出台了《红河州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决定》,积极构建有人增绿、有钱增绿的两大机制,启动实施国土绿化、城市通道面山绿化、城市“两园”、林业产业基地四大增绿工程,森林绿量迅速增加,国土绿化提质增效,绿水青山再添颜值,生态质量明显提升。五年间,累计筹资117.8亿元完成营造林455.45万亩,建成15个城市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实施草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7万亩。二是绿色守护治理有效。采取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开展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石漠化治理稳步推进,石漠化得到有效遏制。五年间,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人工造林23.35万亩、封山育林20.71万亩,全州弥勒、建水、蒙自、泸西、开远、个旧、屏边、河口8个石漠化重点监测县市石漠化面积从417.3万亩缩小到351.8万亩,减少65.5万亩中林草贡献44.06万亩。

  三、坚持生态惠民用绿,林草产业迈出新步伐

  “十三五”期间,红河州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原则,紧紧围绕八届州委“13611”工作思路,把森林康养和森林旅游、特色经济林、珍稀用材林、林下经济、国家战略储备林建设等作为发展重点,全面持续推进全州林草产业发展,推进绿水青山赋能转化金山银山。一是特色发展有效聚焦。“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20.25亿元,成功打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四部委认定的森林康养示范基地1家、国家林草局认定的森林康养特色小镇2家、国家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试点4家、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家、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120家。二是森林旅游加快发展。以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为核心,依托可邑小镇、太平湖森林康养小镇、龙韵养生谷、石屏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马鞍底“中华蝴蝶谷”、大围山省级森林公园等,建成“一核两翼多点”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新业态产业集群,年接待森林旅游人数1700万人次以上,实现森林旅游收入33.9亿元,直接带动其他产业产值3.71亿元。三是林业企业加快培育。截至“十三五”末,全州累计培育林草企业500余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48家,发展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41家,企业从业人数15000余人,带动农户10余万人。四是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十三五”期间,全州建成商品林基地1671万亩,年产商品材104.58万立方米;建成木本粮油种植基地85.77万亩,发展林果种植面积298.72万亩,林下经济产业基地244.8万亩,绿化观赏苗木7.9万亩。全州打造规模化林草产业基地1500余万亩,林农人均达5亩以上,林业产值年均增幅达16%以上,2020年林业产值实现283.9亿元。

  四、坚持机制创新活绿,林草改革焕发新活力

  一是深化林地抵押融资改革。五年来,完成723182户684953宗2062.1万亩集体林改革确权,完成林权流转4270宗96.9万亩,实现流转金28384.7万元,全州林权抵押面积59.32万亩,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399户12.14亿元,集体林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承包大户、林农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辐射带动作用全面凸显。二是深化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改革。红河州国有林场是林场生态建设的重要阵地,总面积268.5万亩,占全州国土面积的5.4%,占全州林地面积的8.5%,活立木总蓄积735.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2.4%。“十三五”期间,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组建国有林场管理站,核定人员编制6名,确保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严格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完成全州13个国有林场改制工作,全部明确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670名,林场职工实现全额财政拨款供养,实现从“伐木人”到“护林人”的历史性转变。三是深化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动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全州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上划转隶工作,全体上划人员纳入州级预算保障,逐步配齐保护区领导班子和队伍,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奠定了基础。四是深化林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来,共办理各类审核审批件1155件,按时办结率100%。努力探索建立与州情相适应的森林火灾保险制度,1146.7万亩公益林、1040.7万亩商品林全部投保。林长制试点工作有力有效。在弥勒市启动实施林长制试点工作,为全省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五、坚持精准脱贫攻坚,生态扶贫结出新硕果

  “十三五”期间,红河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林草行业特点和优势,通过加大生态补偿带脱贫、发展特色林果稳脱贫、抓好生态就业促脱贫、定点挂钩扶贫帮脱贫四条有效措施,精准推进生态扶贫工程,实现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双推进双共赢,做到“绿了山林、富了村民、带动脱贫”。全州累计投入生态扶贫资金23亿元,州本级选派38名驻村工作队员,全州林草系统1600多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97.66万亩,补助资金15.4亿元,惠及贫困户24423户11.16万人;安排中央造林补贴12.5万亩,资金2250万元,覆盖全州52%的建档立卡户,带动20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2979万元,涉及13个县市68个涉林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岗位12260个,年投入补助资金10088万元,累计安排管护1220.5万亩生态公益林,覆盖全州527个贫困村。五年来,全州22.2万建档立卡户因生态扶贫如期实现全面脱贫,占全州脱贫人数的24.3%,红河州用实干担当把生态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论文写在红河大地上。

  六、坚持服务发展供地,支撑发展作出新贡献

  “十三五”期间,红河州围绕云南打造“三张牌”和红河州“六个大抓”,以法治化思维为红河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林地要素支撑,确保重大项目林地及时有效供给,在决战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体现了林草担当。五年来,全州共办理涉及使用林地项目1083件,累计依法使用林地10238公顷,对脱贫攻坚、民生公益项目累计减免植被恢复费用17079万元。

  七、坚持加强基础建设,保障能力得到新强化

  一是深入实施科技兴林战略。“十三五”期间,红河州累计投入林业科研及林业科技推广经费3000多万元,科研项目结题推广73项,获得专利授权7项,通过审(认)定林木良种67个,制定地方规范70个,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5项,林业科技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达48.3%。二是林草人才培养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州从事林业和草原科技工作中、高职比例达48.8%,1人获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称号,2人获云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三是合作交流成效显著。积极对外开展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项目。与北京林业大学共建云南建水县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站一期工程项目,实施喀斯特断陷盆地石漠化演变机理及综合治理技术与示范项目;与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合作、肯尼亚世界农用林业中心共建红河山地未来创新中心,开展干热河谷区农林牧复合经营产学研平台试验示范项目,填补了我国干热河谷生态系统治理与修复研究野外研究站的空白。四是数字林草建设扎实推动。成立红河州林业双中心,建成红河州森林生态信息指挥系统,6个县市建成森林和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森林和草原防火数据库基本建成,实现州、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信息数据共享,预警监测、辅助决策、应急处置、护林员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完成以无人机、高智能监测站、虫情测报灯、远程监测设备为主要建设内容的3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能力提升项目,推进了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智能化进程。五是强化种苗执法和良种育苗保障。着力构建林木良种选育推广、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种苗市场监管和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四大体系。建成秃杉、杉木、拟单性木兰等良种基地1165亩,建成泸西县薄壳山核桃良种繁育基地300亩。全州建成的苗木培育基地共培育苗木52966万株,使用良种造林面积为194.7万亩。

  第三节 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阶段,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是红河高质量建成“三个示范区”的战略机遇期,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

  一、生态文明建设为林草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浓厚氛围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生态良好和美丽中国成为全面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成为“十四五”发展的重要目标。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重要导向,加大生态优质产品供给、发展绿色产业成为服务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举措。林业草原是生态文明建设主体,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林业草原建设高度重视,作出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保护修复自然生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推行林长制等重大决策部署,赋予林业草原部门新的历史责任和使命,也为林业草原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红河州是滇中城市群、云南省“三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双重规划”的项目实施区域。林草系统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和主力军,必将为擘画美丽红河与共保滇中城市群生态安全格局奉献力量。

  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赋予林草高质量发展重大使命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对云南的发展提出了“三大定位”,指出云南作为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同时云南又是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敏感的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很重,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坚决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云南时,指出云南是“植物王国、动物王国、世界花园”。这些定位和要求,为红河州林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红河州是云南省两大生物多样性中心之一,是祖国西南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也是我国重要的生物物种资源基因库。林草部门不仅要保护好这些珍贵的资源,维护和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这些定位要求,更要发挥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作用,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三、国家战略叠加为林草高质量发展凸显了资源优势

  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COP15)“春城之约”“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碳中和”“国家生态工程双重规划”等重大战略和政策的实施,为我州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凸显区位优势、拓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内容、提升我省在国家开放大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带来重大机遇。红河系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节点和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前沿,亦是云南两大生物多样性中心之一,祖国西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红河州作为云南省森林资源大州,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林草更大贡献。

  四、省州决策部署为林草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广阔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草事业发展,立足云南实际,先后提出了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打好“三张牌”,加快滇中城市群发展,构建“5+8”现代化产业体系等发展战略,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为红河发展作出了建设“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州第九次党代会提出“13568”工作思路,这些战略目标和工作思路的底色都是绿色,都与生态休戚有关,都是林业草原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些战略目标和工作思路的实施落地见效,为林草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林草部门应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充分发挥战略目标实施中的重要作用,走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的新时代,准确把握新形势、瞄准新任务,进一步增强抓好林草工作,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和建成“三个示范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凝集推动红河林草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动能,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林草新贡献。

  五、系统长效治理为林草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大空间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做好林草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机构改革后,林草部门对各类自然保护地实行统一监管。随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开展,长期积累的各种边界不清、交叉重叠、管理混乱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为林草部门强化系统思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是实现红河林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举措。

  六、人民群众需求为林草高质量发展增添了强大动力

  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大生态优质产品供给、发展绿色产业成为服务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举措。新时代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更加强烈,良好的生态已成为品质生活刚性需求,人民群众的生态意识不断增强,对生态环境高度关注,不仅要求物质生活更富足,而且期待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城乡更美丽。立足红河林草产业现状,发挥红河林草资源禀赋,全面推进现代林草经济发展,着力推动林草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加快建设林草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林草龙头企业,强化林草品牌建设,提升林草产业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生态产品和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为建设美丽红河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第四节 面临挑战

  一、生态短板依然突出

  红河州森林资源虽然类型丰富,但森林资源空间分布不均,森林整体质量不高。据《云南省2020年森林资源主要指标监测报告》显示,全州平均单位面积每公顷活立木蓄积仅72.5立方米,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6.6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比全省平均水平低7.72个百分点。森林结构不尽合理,中幼林比重大,近成过熟林较少,中幼林与近成过熟林比例为66.4:33.6。潜在病虫害风险较高,森林火险等级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差。生态修复投入不足,区域生态功能脆弱未得到根本改善,红河水系与珠江水系干热河谷区域生态十分脆弱,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与造林成本较高,是全州较突出的生态短板。湿地面源污染尚未得到全面控制,受干旱等因素影响,水位下降,局部功能退化。经过多年大规模造林绿化,全州可造林地结构和分布发生了显著变化。北部石漠化区域、红河谷干热河谷等困难立地造林成林越来越困难,成为当前和今后生态修复的“硬骨头”。据云南省第三次石漠化监测数据显示,岩溶面积占国土面积30%以上有蒙自、个旧、开远、弥勒、屏边、建水、泸西、河口8个县市。石漠化面积中,轻度石漠化166.6万亩、中度石漠化145.3万亩、重度石漠化33.7万亩、极重度石漠化6.2万亩,水土流失面积达7803平方公里以上,生态保护修复责任重大,治理任务依然繁重。

  二、资源保护压力加大

  机构改革后,林草监管生态空间职能扩大,涵盖了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空间的主体与精华,维护生态空间安全责任重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快速推进,林地征占用监管、遏制资源破坏流失等林草资源保护压力越来越大。一是防火任务繁重。新的防灭火体制机制尚处于磨合期,防灭火联动机制还不健全,信息交流共享不畅,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且现有专业队伍水平不高、装备落后、人员老化,与繁重的防灭火任务不相匹配。红河州边境线长848公里,边境森林火灾防控能力依然薄弱,境外火防控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亟待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和完善工作机制。二是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存在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人数不足、业务能力和素质亟待提高等问题。三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依然存在,“一地多证”现象突出,林农、林牧、林矿等交叉重叠用地矛盾仍然突出,亟待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四是草原管理移交工作不畅,草原家底不清,管理界线不明。五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压力大,外来物种入侵风险加大。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变化不够清,监测和保护体系不健全,重要物种种群数量下降,部分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保护形势不容乐观,重要生态系统片段化、破碎化及退化趋势未得到全面遏制,给保护区管理带来新的挑战。由于边境线较长,边境沿线管控外来物种入侵任务十分繁重,防控工作面临本地和外来有害生物的双重挑战。

  三、基础设施依然薄弱

  林业多元化投入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林草行业项目资金搞建设投资标准低、覆盖面小。基层林草单位机构特别是乡镇涉林站所不健全,队伍不稳定。林草信息化技术应用滞后,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大数据融合度低,与生态保护修复和资源监督管理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要求差距较大。全州国有林区(场)、森林草原防火、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地等基础设施欠账过多,尤其管护用房、防火通道等无法满足林业草原保护和发展实际需求。

  四、资源优势尚未凸显

  林草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产业优势,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迟缓,优质林草产品供给不足,林产业“少、弱、散”问题依然突出。产品品牌效应不强,数量与质量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产品研发严重滞后,制约精深加工及产业链延伸,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政策保障不完善,林下资源开发利用仍然处于较低层次,资源开发不规范且利用率低、产业规模小、效益低等问题依然是我州林下经济发展的短板。依托森林、湿地资源开展的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兴产业,起步晚、规模小,有待探索解决用地等政策瓶颈的有效途径。重一产建设,标准、质量、深加工、市场拓展和营销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产业结构不合理。林草产业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需求有一定差距。

  五、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州、县市两级林草系统人员老化、技术力量匮乏,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站在机构改革后与有关事业单位合并改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减少,力量被削弱,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普遍偏低。林业科技高层次人才与高技能实用人才总体偏少,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新技术推广、科研成果转化比较欠缺,理论研究与工程实践存在一定程度脱节现象,科技成果储备不足,一些亟待解决的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基础性研究课题未能扎实推进。基层林业单位专业技术队伍不稳定,力量薄弱,科技推广人才与乡土专家缺乏,推广服务严重不足,科技引领支撑服务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村组干部对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责任意识普遍较低,现有林业法律、法规、制度对其约束力不强。护林员管理普遍粗放,不能管、管不了的问题突出。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新时代林草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为动力,围绕州委“13568”工作思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锁定筑牢滇南生态安全防线实现红河林草高质量发展总目标,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林草高质量发展总抓手,突出聚焦护绿和用绿两大立足点,巩固拓展增绿、活绿、治地三个着力点,努力做实合法优化重点项目林地要素支撑,加快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红河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奋力开启红河林草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为高质量建成“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进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坚持质量优先、量质并进。树立质量导向、效益导向,实现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相统一。尊重自然规律,着力补齐生态短板,在生态建设与修复中,以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切实增强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优质性。尊重市场规律,优先发展优质生态产业,促进产业升级。

  ——坚持人民主体、绿色惠民。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美好追求。

  ——坚持改革创新、高效治理。坚持改革创新,扩大改革红利和创新红利,释放各类主体参与林草建设的内在潜力和活力。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完善体制、制度、机制,努力把林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开放合作、互惠共赢。着眼于区域国际生态治理和资源保护利用,推进与东南亚国家的务实合作,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共抓跨境生态安全、野生动植物保护,共推贸易服务和生态旅游。加强林草产业发展、科研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节 目标思路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美丽红河建设取得显著进步,自然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生物多样性保护更有成效,绿色惠民生态产业更有活力,生态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发展目标是: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全州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0.0%,森林蓄积量达到1.2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达到1998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0.0%,湿地保护率达60.0%;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分别不超过0.9‰和2‰,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不超过8.2‰和9.5%。

  ——生物多样、美丽红河根基更加坚实。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面积进一步增加,全州重要自然生态系统、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极小种群得到有效保护,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稳定在90%以上。生态景观修复从“三沿”绿化向国土空间全域延伸,美丽红河颜值持续提升,全州呈现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良好格局。

  ——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影响力日益增强,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特色产业不断壮大,林草产品加工产业得到巩固提升,优质林草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市场建设日趋完善,初步形成高效的林草产业体系,林草产业成为持续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产业,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

  ——生态公共服务更加完善。不断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持续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森林乡村建设,森林城市(县城)达到5个,森林乡村达到1000个,积极申报和认定20个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单位、基地和体验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自然)教育基地达3个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45%,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量达1313.88亿元/年。

  ——林草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林草信息化、科学化、标准化、机械化水平明显提升,林草视频监控覆盖率80%,科技贡献率达55%以上,主要造林树(草)种良种使用率达75%以上。林草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重要和典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生境)得到全面保护,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5亿立方米以上,草原退化状况得到好转,湿地保护率、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建成发达高效的现代化林草产业体系,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林草法规、制度更加成熟完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发展思路

  基于“十三五”全州林草发展的基础,针对“十四五”全州林草发展的形势,确定红河林草“十四五”“11231”发展思路。

  ——锁定一个总目标。锁定筑牢滇南生态安全防线实现红河林草高质量发展一个目标。重点建成保护优先样板区、发展优化先行区、治理有效示范区、国家级森林城市。

  ——坚持一个总抓手。坚持党建引领林草高质量发展一个总抓手。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不断提升党建引领林草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为全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聚焦两大立足点。突出聚焦护绿和用绿两大立足点。红河州作为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和重大职责,必须时刻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深刻把握“保护”的核心要义,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正确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当好绿水青山的守护者、金山银山的转换者。

  ——抓住三个着力点。巩固拓展增绿、活绿、治地三个着力点。不断挖掘潜力,在确保护绿和用绿目标结果导向的同时,想方设法做足国土绿化、涉林改革、修复治理等文章,实现林草工作从“十三五”跨越式发展向“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转变。

  ——做实一大支撑点。做实、合法、优化重点项目林地要素支撑,围绕国家乡村振兴、云南省“三张牌”、红河州“三个示范区”等基础性、公益性、产业化重大项目提供项目用地林地支撑,为红河建设“三个示范区”体现林草担当、贡献林草力量。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森林覆盖率(%) 

57.32 

60 

约束性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1.1 

1.2 

约束性 

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立方米/公顷) 

72.5 

77 

预期性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78.9 

80 

预期性 

湿地保护率(%) 

55.58 

60 

预期性 

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 

85/85 

90/90 

预期性 

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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