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绍兴市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红十字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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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市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红十字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024-03-17 04: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区、县(市)红十字会:

2021年是纵深推进基层红十字会规范化建设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夯实基础、激发活力,全域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现将《绍兴市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红十字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村(社区)红十字会规范化建设清单

 

 

绍兴市红十字会

2021年4月26日

绍兴市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

红十字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红十字基层组织是红十字会在基层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红十字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承担着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能。为进一步落实《绍兴市红十字会关于推进新时代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夯实基层基础,激发组织活力,全面推进新时代村(社区)红十字会规范化运行,充分发挥基层红十字会在助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和活力,提升团结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坚持系统思维,探索数字赋能,全力推进村(社区)红十字会规范化建设,全域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努力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基本精神、助推社会治理中发挥红十字组织应有的作用,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实现“四个率先”贡献重要的红十字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村(社区)红十字会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真正把党的意志主张、党对红十字事业的关怀落到实处。

——坚持依法治会。坚持以法治思想和社会化方式推进工作。村(社区)红十字会要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改革创新,确保执行高效有力,信息公开透明,监督全面从严。

——坚持会员主体。坚持以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和加强规范会员管理为基础。村(社区)红十字会要始终把会员作为主体,不断增强会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要优化会员服务,强化教育培训,为会员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力创造条件。

——坚持服务为本。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具有红十字辨识度的人道服务。村(社区)红十字会要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开展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来自“身边的红十字会”组织的关爱和温暖。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村(社区)成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应经同级党组织批准,报县级红十字会备案,并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会员(代表)大会是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权力机关,讨论决定基层组织重大事项,选举基层组织领导机构,并对其进行监督。有条件的村(社区)红十字会可设立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秘书长。村(社区)成人会员数一般为20人以上,村(社区)红十字会一般每5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基本职责是:发展会员、志愿者,宣传普及红十字精神和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救助活动,举办应急救护培训、防灾避险知识培训、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及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重点是围绕“五有”标准(即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的活动),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运行。

进一步规范会员发展、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关系转接等基础工作,推动数字化运用,探索数字赋能,推进整体智治,提升组织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形成体系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队伍管理,壮大基层工作力量。

会员、志愿者是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基本队伍和工作力量,村(社区)红十字会要把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不断巩固、扩大社会基础、群众基础。积极推动人道救助和服务项目的捐赠者、实施者、参与者、受益者,特别是红十字救援队员、红十字救护员、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登记者等成为会员、志愿者。引导红十字志愿者成为会员,推动会员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切实做好会员发展、会员教育、会员活动、会员服务以及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激励等工作,经常联系服务会员、志愿者,积极组织会员、志愿者参与红十字工作、项目、活动,不断增强会员、志愿者对红十字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突出重点,着力将优秀会员、志愿者等培育成基层组织骨干。加强对优秀会员、志愿者激励褒扬工作,通过宣传、评选、奖励等措施增强他们的成就感和荣誉感。

会员履行权利和义务,是增强会员意识的重要途径。开展好会员意识教育,优化会员服务,为会员活动开辟场所、提供平台,为会员履行义务创造条件。认真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会员意见建议办理和反馈机制,保障会员权利。要加强基层红十字工作骨干的培训教育,以集中培训、分批轮训、网络教学、资料发放等方式对村(社区)红十字会会员、志愿者、工作人员进行红十字基本理论知识、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工作者的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对会长、秘书长、监事的培训一般以集中培训为主;对其他会员和志愿者,鼓励以分批轮训、网络教学等方式进行,确保新入会的会员不少于2小时的教育培训,各村(社区)红十字会会长每年完成一遍轮训。

(三)加强阵地建设,拓展基层服务网络。

积极创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基本阵地,打通盘活红十字村(社)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博爱家园、博爱超市等阵地、载体,增强服务功能,开展群众乐于参与、喜闻乐见的活动。村(社区)红十字会要积极推进红十字工作阵地和服务平台建设,注重与当地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便民服务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礼堂、农村书屋等基层公共服务阵地建设相结合,加强资源整合,实现融入融合、共建共享。探索利用互联网、微信端等,加强日常沟通交流,构筑线上服务平台,拓宽人道救助和服务的新领域、新阵地。

探索建立村(社区)“博爱互助金”,加强资金日常监管,按规定收缴会员会费,经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授权,协助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按照“自筹、县收、镇管、村用”的运行管理模式建立规范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巩固提升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成果,总结提炼人道领域工作经验,探索创新特色化品牌项目,努力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服务样板,努力形成具有地域特色、深得群众欢迎和喜爱“博爱家园”建设经验。

(四)深入开展服务,增强基层组织生机活力。

依法依章程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人道救助、人道传播,应急救援、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的宣传动员等基本活动,提升红十字核心主业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救助品牌宣传,努力扩大“炉峰慈联·大病救助”等红十字公益项目的服务覆盖面;要加强救助政策宣传,帮助指导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开展救助申请,并及时反馈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

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活动就近、服务便民”为原则,在5·8世界红十字日、国际志愿者日、世界急救日、世界献血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红十字主题活动,同时,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三献”知识宣传、人道救助慰问、社区敬老助老等紧贴地域特色、独具红十字辨识度的基层服务。要着眼满足群众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积极探索打造契合红十字宗旨、适合基层实际的人道公益品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是各级红十字会的共同责任。各区、县(市)红十字会和乡镇(街道)红十字会要强化主体责任,把村(社区)红十字会规范化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为基层红十字组织规范高效运行提供力量支撑。

(二)落实具体责任。根据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村(社区)红十字会要明确工作职责,逐条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特别是对会员人数少、基础较为薄弱的基层红十字会,各区、县(市)红十字会和乡镇(街道)红十字会要建立联系帮扶制度,定期指导,规范推进。

(三)有效推动工作。村(社区)红十字会要完善各项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拓展工作手段,不断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发展要求。要不断充实红十字基层力量,真正关心关爱会员,为其成长提供机会,搭建平台。要加强对特色亮点工作的宣传,总结推广基层好经验。要鼓励创建“博爱家园”,形成各具特色、各展风采的“红十字风景”。

 

 

 

 

 

 

 

 

                                          

 

附件

村(社区)红十字会规范化建设清单

 

序号

工作目标

重点任务

备注

1

制度机制规范

1. 拥有不少于20名会员;

2. 每5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3. 基本职责明确,各项制度规范;

4. 探索基层会费收缴新模式。

2

队伍管理规范

1. 做好会员、志愿者发展工作;

2. 为会员履行义务创造条件,充分保障会员权利;

3. 加强红十字工作骨干教育培训,其中,每名新会员不少于2小时教育培训,组织村(社区)红十字会会长每年轮训1次;

4. 开展村(社区)红十字会会长、秘书长、监事和会员、志愿者多种形式培训。

3

阵地建设规范

1. 打造至少一个服务阵地,如红十字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等;

2. 有条件的开通网上服务阵地;

3. 财务管理公开、透明、规范;

4. 有条件的积极申报创建“博爱家园”。

4

服务开展规范

1. 加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2. 提升红十字核心主业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升公益项目的服务覆盖面;

3.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主题活动和基层服务;

4. 至少打造1项及以上特色品牌。

 

 

 

 

 

 

 

 

信息来源: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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