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关于征集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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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实事】关于征集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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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增强公众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参与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现就实施方案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5日。

二、征集原则

1.贴合民生需求。建议的民生实事项目应是人民群众呼声强烈、急需解决且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

2.体现普惠效应。建议的民生实事项目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广泛的受益面(个别单位或个人要求解决的问题不作为民生实事项目)。

3.具有可行性。建议的民生实事项目在资金安排和具体实施上应具备可行性,要充分考虑实际,集中财力办好事、办实事,在建设周期上应具有可控性,一般能够在当年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

4.项目一事一提。建议的民生实事项目应条理清晰、内容简明扼要,一事一提。

三、参与范围

各村村民、机关和农村党员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企业职工和市民。

四、职责分工

1.由各站所负责,征集筛选汇总本站所行业领域内相关民生实事,并收集筛选汇总相关意见和建议。

2.由各专班负责,以新村为单位,面向村民征集筛选汇总。各专班负责征集实事后,由党建办收集筛选汇总。

3.由宣教中心负责,通过微信、网络、公众号等线上的形式,面向全社会征集筛选民生实事。

4.由社会治理中心负责,通过线下的形式,面向全社会征集筛选民生实事。

5.由发展中心负责,征集筛选汇总街道企业民生实事。

6.由党建办负责,征集筛选汇总党代表民生实事。

7.由人大办、政协办负责,征集筛选汇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生实事。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站所、专班要高度重视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主动作为、深入调研,充分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各站所负责人要专题研究,提出完整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议,至少报送3条以上民生实事项目。

2.保证质量。单位和个人均需按照“一事一提”的原则提出民生实事项目。单位所提民生实事项目应包括项目名称、责任单位(含协助单位)、项目必要性、项目内容及2023年进度安排、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等事项;个人所提民生实事项目应表示精准、内容齐全。

3.加强考核。将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纳入街道重点督办,各站所、新村专班务必按规范要求高质量报送。     4.报送要求。各站所将《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汇总表》、《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征集表(街道部门)》、《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征集表(个人)》等附件,于2023年1月6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督查办邮箱[email protected],由街道办事处统筹研究。

(联系人:樊涛 联系电话:18815323300)

附件:1.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汇总表

2.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征集表(街道部门)

3.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征集表(个人)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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