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自治区“和美杯”乡村篮球联赛(村BA)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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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自治区“和美杯”乡村篮球联赛(村BA)的通知

2023-06-14 18: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体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和农民体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和美乡村篮球大赛(村BA)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举办2023年自治区“和美杯”乡村篮球联赛(村BA)。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赛事举办地的农业农村局和体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赛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与宣传、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公安、卫健、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协作,对照《2023年自治区“和美杯”乡村男子篮球联赛竞赛总规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赛事活动顺利举办。

二、严格工作纪律

赛事举办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严禁借机向农民群众收费牟利。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赛事有关工作要求,加强运动员队伍管理,严格落实赛事规则、赛场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确保不出现赛风赛纪问题。

三、强化安全防范

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和“一活动一方案”、“分层分级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对赛事活动中易发生的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制定针对性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坚决防范安全风险,守牢安全底线。

四、加大活动宣传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赛事活动,形成全媒体传播矩阵。注重用群众喜闻乐见、接地气的方式做好赛事推广,引导农民积极参与,讲好新疆农民体育故事,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支持,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做好组队报名工作

各地农业农村局和体育部门要按照有关参赛要求,提前谋划,做好准备,确保按时完成地(州、市)和县(市、区)赛事组织工作。自治区将在参赛队伍中选拔2支优秀代表队,代表自治区参加全国和美乡村篮球大赛赛事。

六、及时总结成果

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和体育部门要及时总结本地基层赛开展情况及成果经验,于8月底前报自治区农牧民体育协会和自治区篮球协会。

七、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联系人:翟鸿飞    13999115566 

(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促进处联系人:李广华    18016826718

(三)自治区农牧民体育协会联系人:马勤    13579617788

附件:1.2023年自治区“和美杯”乡村男子篮球联赛竞赛总规程 

      2.自治区“和美杯”乡村男子篮球总决赛报名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体育局

20223年6月8日

附件1:

2023年自治区“和美杯”乡村男子篮球联赛竞赛总规程

为落实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健康新疆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要求,经研究,在全区范围内举办“2023年自治区‘和美杯’乡村男子篮球联赛”。为做好赛事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总规程如下: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自治区农牧民体育协会、自治区篮球协会

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体育行政部门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体育行政部门

 三、比赛名称、时间、地点

(一)比赛名称

1.“和美杯”乡村男子篮球预选赛县(市、区)级比赛。

2.“和美杯”乡村男子篮球半决赛地(州、市)级比赛。

3.“和美杯”乡村男子篮球自治区级总决赛(自治区级比赛)。

(二)比赛时间

1.县(市、区)预选赛:2023年6月15-22日

2.地(州、市)半决赛:2023年6月25-27日

3.自治区总决赛:2023年7月6-9日

(三)比赛地点

 自治区级总决赛(地点待定),各地比赛地点自定。   

四、比赛项目

五人制男子篮球赛。

五、组队要求

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组队,每队可报1名领队、1名教练员,不超过12名运动员(所有运动员须来自同一乡镇)。

六、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为充分体现和调动乡村群众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丰富乡村群众文化体育健身生活,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新疆户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且是乡(镇)、村居民。

(二)凡县(市、区)以上(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干部、正式职工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三)报名参赛运动员年龄在18岁至50周岁之间(197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四)各地(州、市)参加自治区总决赛代表队的运动员必须是参加过县(区、市)级和地(州、市)级比赛的运动员。  

(五)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须适宜参加篮球比赛并提交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

(六)报名参赛的全体人员须由报名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议保额在贰拾万元以上,适度增加医疗赔付费用);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须同时上交保险单复印件,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加比赛。

(七)参赛队须提交由领队、教练及所有参赛运动员签名的《参赛责任承诺书》,否则不予参赛。

(八)所有参赛运动员资格,由各地(州、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如发现不符合资格参赛的运动员参赛,除取消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外,还将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七、参加办法

 (一)县(市、区)级比赛(预选赛)

1.由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程》第六条“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制定本县(区、市)的比赛规程。

 2.通过本县(市、区)预选赛,选拔出本县(区、市)代表队参加所属地(州、市)级半决赛。

(二)地(州、市)级比赛(半决赛)

1.各地(州、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规程》第六条“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制定本地(州、市)的比赛规程。

2.严格按照本《规程》第六条“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组织本地(州、市)代表队参加自治区总决赛。

(三)各代表队报名人数

每队可报领队1人、主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八、竞赛办法

(一)县(市、区)级比赛的竞赛办法,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参赛队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赛制。

(二)地(州、市)级比赛的竞赛办法,由各地(州、市)结合本地参赛队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赛制。

(三)十四个地(州、市)各选派一个代表队,参加自治区总决赛,采用集中赛会制方式进行,具体赛制另行通知。

(四)本次比赛按照中国篮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执行。

  九、录取名次

录取前四名,并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对参加自治区总决赛,未获得名次的代表队,颁发证书。

十、报名

(一)县(市、区)级比赛报名,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具体报名时间。

(二)地(州、市)级比赛报名,由各地(州、市)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具体报名时间。

(三)报名方式

1.县(市、区)级和地(州、市)级比赛,除了按照本级比赛报名要求外,还需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报名,以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体育局及时了解各地比赛的报名情况。

长按识别二维码报名县 (市、区)“美丽乡村”男子篮球赛。

长按识别二维码报名地(州、市)“美丽乡村”男子篮球赛。

2.地(州、市)参加自治区总决赛,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于2023年7月1日之前,纸质版报名表盖章传真至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0991-6683214。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魏安然。

  十一、裁判员、技术代表、仲裁

(一)县(市、区)级比赛裁判员、技术官员、仲裁人员,由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选派,地(州、市)篮球协会在技术上给与协助和指导。

(二)地(州、市)级比赛裁判员、技术官员、仲裁人员,由地(州、市)体育部门选派,自治区篮球协会在技术上给予协助和指导。

(三)自治区总决赛裁判员、技术代表、比赛监督、仲裁人员,由自治区篮球协会提出人员名单报主办单位审核。

十二、竞赛纪律

本次比赛的有关“赛事纪律规定”另发。

十三、其他事项

(一)县(市、区)级预选赛和地(州、市)级半决赛经费由各地(州、市)、县(市、区)自理。

(二)自治区总决赛举办地采用由地(州、市)申报形式确定,办赛经费由自治区给与适当补助(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各地(州、市)半决赛方案、县(市、区)预赛方案,请于开赛前3天报备主办方。赛事结束后一周,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体育行政部门向主办方提供赛事总结。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2:

          

来源: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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