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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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2024-02-18 15: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一章 管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生活用给水、燃气、排水、雨水、消防、套管、伸缩器等的安装。   二、界线划分:   1.给水、燃气管道:给水管道与市政管道划分以建筑物入口处阀门(水表井)为界,阀门以内执行安装工程定额,阀门以外的小区给水、燃气管网执行市政工程定额。 建筑物入口处无总阀门(总水表井)的,以设计施工图为准,设计施工图上配套于该建筑物范围内的给水管道执行安装工程定额,以外的小区给水管网执行市政工程定额。   2.排水管道:排水管道与市政管道划分以化粪池为界,化粪池以内执行安装工程定额,化粪池以外的小区排水管网执行市政工程定额。   3.雨水管道与市政管道划分:设计施工图上配套于该建筑物范围内的雨水管道执行安装工程定额,以外的小区雨水管网执行市政工程定额。   4.喷泉工程的管道、附件安装执行安装工程定额。   三、民用建筑物内的生活泵房、空调机房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支架等安装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四、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2.工序内的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通球试验、冲水、消毒、清理。   3.给水管道均含管卡安装工作内容,但在立管、楼板下固定管道用的支架制作与安装需另行计算。   4.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塑料雨水管均包括管卡、臭气帽制作与安装,但在立管、楼板下固定管道用的支架制作与安装需另行计算。   五、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沟土方、凿槽刨沟及所凿沟槽恢复。管道沟土方、凿槽刨沟及所凿沟槽恢复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2.管道安装中不包括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钢管安装定额未含支吊架制作安装,需另行计算。   六、PP-R稳态管(热熔连接)执行塑料给水管(热熔连接)安装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七、塑料排水(雨水)通气立管执行塑料直通雨水管安装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   八、在地下室或架空层敷设的雨水横管、承接阳台地漏排水管道执行过阳台雨水管安装项目。   九、化粪池前连接各检查井的室外埋地敷设塑料排水管道,执行本章相应塑料排水管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6,且每10m管道的管件含量按3个管箍计算。   十、铝合金衬塑给水管(热熔连接)执行塑料给水管(热熔连接)安装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   十一、所有给排水管道、套管安装均包括预留孔洞工作内容,不得另行计算。只做预留而不安装管道的项目,预留孔洞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十二、给水管道安装不包含孔洞封堵工作内容,孔洞封堵在套管制作安装子目中考虑。排水管道安装已包含孔洞封堵工作内容,不得另行计算。单独封堵孔洞工作按本章第三章相应项目执行。   十三、附录中的各种管件含量表是按各种工程类型综合考虑的,除特殊工程外,一般不进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管道均按施工图所示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二、钢管(焊接)安装已含管件安装内容,DN300以内的钢管(焊接)安装定额已含管件费用,管径大于DN300的管件主材费另行计算。   三、不锈钢管、铜管安装已包含管件安装内容,但管件费用按实际数量另行计算。   四、化粪池前的室外排水管道安装以“延长米”计算,应扣除各种井类所占的长度:检查井规格为Φ700时,扣除长度为0.4m;检查井规格为Φ1000时,扣除长度为0.7m。   五、管沟回填土工程量计算应扣除管径大于DN200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六、室内给排水管道与卫生器具连接的分界线:   1.给水管道工程量计算至卫生器具(含附件)前与管道系统连接的第一个连接件(角阀、冲洗阀、三通、弯头、管箍等)止;   2.排水管道工程量自卫生器具出口处的地面或墙面的设计尺寸算起;与地漏连接的排水管道自地面设计尺寸算起,不扣除地漏所占长度。

  第二章 管道支架、套管及其他   说明

  一、管道支架制作安装项目,适用于室内管道支架和室外管沟内管道支架。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所占比例为:

    (1)人工费:制作占70%,安装占30%;

    (2)辅材费:制作占96%,安装占4%;

    (3)机械费:制作占98,安装占2%。   二、弹簧式管架执行管道支架项目,弹簧减震器费用另行计算。   三、木垫式支架执行管道支架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木垫费用另行计算。   四、套管制作、安装:    1.套管安装已包含堵洞所用人工、材料。    2.柔性、刚性防水套管适用于穿水箱、水池、地下室外墙壁、屋面等有防水要求的管道套管制作、安装。    3.一般过墙套管制作、安装,执行过楼板套管制作、安装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5。    4.保温管道穿墙、板采用套管时,按保温层外径尺寸执行相应套管项目。    5.防水套管、过楼板钢(塑料)套管长度,定额按0.3m/个编制,套管实际长度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五、补孔洞仅适用于单独封堵预留孔洞工作。   六、管道消毒、冲洗和压力试验适用于管道安装中发生二次或二次以上消毒、冲洗和压力试验时使用。所有给、排水管道安装定额已含一次管道消毒、冲洗和压力试验,无特殊要求,不得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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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管道支架制作安装以“kg”为计量单位。   二、柔性和刚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按所穿越的管道直径以“个”计算。   三、一般过楼板、过墙钢套管和塑料套管制作、安装,按设计要求(设计无具体规定的,按比所穿越的管道大一级或二级的管径)以“个”计算。   四、阻火圈按敷设管道的管径,以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五、补孔洞按敷设管道的管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六、设计和规范中有要求的,管道单独的消毒、冲洗、压力试验,均按管道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  

  第三章 管道附件   说明

  一、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   二、液压式水位控制阀安装不含浮球阀及连接浮球阀的管道安装,浮球阀及连接浮球阀的管道安装另行计算。   三、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中的法兰、带帽螺栓及钢垫圈数量减半,其他不变。   四、法兰阀门(沟槽连接)执行焊接法兰阀门项目,扣除电焊条电焊机机械台班费用,平焊法兰按沟槽法兰换算,同时增加2个卡箍材料费用。除此以外,其他不变。   五、在塑料管道上安装的塑料阀门(热熔连接),阀门两端采用法兰套连接时,法兰套主材费另行计算。   六、电动二通阀套用相应规格阀门安装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电动二通阀电气接线及调试,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七、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如实际组成与此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八、过滤器以及单独安装的减压器、疏水器安装,执行相应阀门安装项目。   九、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计算。如用其他材料,不做调整。   十、智能水表安装执行螺纹水表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十一、浮标液面计FQ-Ⅱ型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2-3编制的。   十二、水塔、水池浮漂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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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种阀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二、自动排气阀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三、浮球阀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了联杆及浮球的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四、法兰阀(带短管甲乙)安装,均以“套”为计量单位,如接口材料不同时,可作调整。   五、减压器、疏水器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六、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的直径计算。   七、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方形伸缩器的两臂,按臂长的两倍合并在管道长度内计算。   八、各种法兰制作安装,均以“副”为计量单位。   九、法兰水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阀门用量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十、浮标液面计、水位标尺是按国标编制的,如设计与国标不符时,可作调整。  

  第四章 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说明

  一、本章所有卫生器具安装项目,均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中有关标准图集计算,除以下说明者外,设计无特殊要求均不作调整。   二、化验盆安装中的鹅颈水嘴、化验单联水嘴、二联水嘴、三联水嘴适用于成品件安装。   三、脚踏开关安装包括弯管和喷头的安装人工和材料。   四、淋浴器安装适用于各种成品淋浴器安装,由水管组成的淋浴器只计莲蓬喷头安装,其他按管道安装计。   五、高(无)水箱蹲式大便器,低水箱坐式大便器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   六、管道、卫生器具末端封堵的堵头安装,执行水龙头安装项目。   七、小便槽冲洗管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包括阀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八、卫生器具安装已含存水弯安装工作内容及材料费。如实际不安装卫生器具,仅预留存水弯的,存水弯材料费另行计算。   九、地漏安装定额不含存水弯。地漏安装带存水弯的,存水弯材料费另行计算。   十、沉箱(有凹坑的卫生间)内地漏安装执行地面扫除口安装相应项目。   十一、冷热水混合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温度计安装,但不包括支座制作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二、饮水器安装不含阀门和脚踏开关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三、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定额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其中的附件,但不包括安全阀安装、本体保温、刷油和基础砌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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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卫生器具组成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成组安装的卫生器具,定额均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与给水、排水管道连接的人工和材料用量,不得另行计算。角阀、软管、存水弯等给、排水配件如实际与定额取定的材质或规格型号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二、浴盆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的浴盆,但浴盆支座和浴盆周边的砌砖、磁砖粘贴应另行计算。   三、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坐便器适用于各种型号。   四、蹲式大便器安装,已包括了固定大便器的垫砖,但不包括大便器蹲台砌筑。   五、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已包括了水箱托架的制作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六、小便槽冲洗管制作与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   七、冷热水混合器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及阀门安装,其工程量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八、蒸汽-水加热器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包括莲蓬头安装,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及阀门、疏水器安装,其工程量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九、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饮水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五章 采暖、给排水设备安装 说明

、本章根据《国家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51、S342及《国家暖通空调标准图集》T905、T906编制,适用于给排水、采暖系统中一般低压碳钢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二、自动加压供水设备包括主泵、备用泵及与其相连的阀门、软接头、恒压罐等附件安装,定额按一用一备共两台水泵考虑。每增加一台水泵,定额乘以系数1.3。 三、增压稳压设备包括主泵、备用泵及与其相连的阀门、软接头、气压罐等附件安装。 四、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包括底座及支架安装,其中底座及支架按随设备配备考虑。太阳能热水器进出水管另行计算。 五、各种水箱连接管,均未包括在水箱安装定额内,按管道安装项目另行计算。 六、各类设备安装定额(除太阳能热水器外)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如为型钢支架,执行第二章“一般管道支架”项目,混凝土或砖支座可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七、水箱制作包括水箱本身及人孔的重量。水位计内外人梯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八、随设备配备的各种控制柜(箱)、电气接线及电机调试等,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九、本章设备安装定额中均未包括减震装置,若设计要求减震时,执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十、立式(卧式)增压稳压设备安装内容包括:两台水泵、一个隔膜式气压罐、一个DN100蝶阀、两个DN32截止阀、两个DN32止回阀、一个DN15安全阀、两个DN32×25橡胶接头、一个泄水阀DN20、一个远传压力表。每增加一台水泵定额乘以系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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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动加压供水设备以“套”为计量单位。 二、增压稳压设备安装,不区分安装方式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 三、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区分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出入口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四、电热水器、电开水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只考虑本体安装,连接管、连接件等工程量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五、饮水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阀门和脚踏开关工程量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六、钢板水箱制作,按施工图所示尺寸,不扣除人孔、手孔重量,以“kg”为计量单位,法兰和短管水位计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七、钢板水箱安装,按国家标准图集水箱容量以“m3”划分定额项目。各种水箱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六章 燃气附件、器具安装  说明

一、本章包括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二、编制预算时,下列项目应另行计算: 1.阀门安装,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法兰安装,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调长器安装、调长器与阀门联装、燃气计量表安装除外)。 3.穿墙套管: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4.燃气计量表安装,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基础。 5.燃气加热器具只包括器具与燃气管终端阀门连接,其他执行相应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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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长器及调长器与阀门连接,包括一副法兰安装,螺栓规格和数量以压力为0.6MPA的法兰装配,如压力不同可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规格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二、燃气表安装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以“块”为计量单位,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垫层基础,其工程量可根据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三、燃气加热设备、灶具等按不同用途规定型号,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气嘴安装按规格型号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七章 水灭火系统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各种组件、消火栓、气压水罐的安装。 二、喷头、报警装置及水流指示器安装定额均按管网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考虑的,定额中已包括丝堵、临时短管的安装、拆除及其摊销。 三、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其安装执行湿式报警装置安装定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2,其余不变。 四、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定额中已包括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的管道、管件、阀门、喷头等全部安装内容。但管道的主材数量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喷头数量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 五、室内消火栓组合卷盘安装,执行室内消火栓安装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2。箱式、柜式室内消火栓箱(带灭火器),执行室内消火栓安装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5,灭火器安装不再另行计算。 六、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定额中地脚螺栓是按设备带有考虑的,定额中包括指导二次灌浆用工,但二次灌浆费用另计。 七、消防管道安装执行本册第一章相应项目。 八、各种支架的制作安装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项目。 九、安全信号阀执行水流指示器安装相应项目。 十、沟槽式水流指示器(沟槽连接)执行本册第三章沟槽阀门项目。 十一、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的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十二、各种仪表的安装,执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十三、各种带电信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十四、管道、设备、支架、法兰焊口除锈刷油,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十五、系统调试执行《建造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十六、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阀门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 2.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 3.各种消防泵、稳压泵安装及设备二次灌浆等。 4.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信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 5.各种设备支架的制作安装。 6.管道、设备、支架、法兰焊口除锈刷油。 7.系统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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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喷头安装按有吊顶、无吊顶、隐藏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二、报警装置安装按成套产品以“组”为计量单位。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下表。

  三、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按不同型号和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但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管道的主材数量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喷头数量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   四、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安装,按不同规格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五、末端试水装置按不同规格均以“组”为计量单位。   六、集热板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七、室内消火栓安装,区分单栓和双栓以“套”为计量单位,所带消防按钮的安装另行计算。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上表。   八、室外消火栓安装,区分不同规格和覆土深度以“套”为计量单位。   九、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区分不同安装方式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如设计要求用短管时,其本身价值可另行计算,其余不变。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上表。   十、灭火器安装以“具”为计量单位。   十一、消防水炮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八章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和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中的系统组件等的安装;   二、本章定额中的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等均适用于卤代烷1211和1301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卤代烷灭火系统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   三、喷头安装定额中包括管件安装及配合水压试验安装拆除丝堵的工作内容。   四、贮存装置安装,定额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   五、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不须增压,执行定额时应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六、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及支架安装。   七、管网系统包括管道、选择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管组件。管网系统试验工作内容包括充氮气,但氮气消耗量另行计算。   八、相关说明:   1.气体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阀门、支吊架的制作、安装等均执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管道及支吊架的防腐刷油等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系统调试执行《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应项目。   4.阀驱动装置与泄漏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等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喷头安装均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二、选择阀安装按不同规格和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三、贮存装置安装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和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   四、贮存装置安装按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容量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   五、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时,不需增压,执行定额时应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六、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支架等,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九章 泡沫灭火系统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高、中、低倍数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   二、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中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不包括支架的制作、安装和二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地脚螺栓按本体带有考虑。   三、本章不包括的内容:   1.泡沫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管道支架等的安装及管道系统试压与冲(吹)洗执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泡沫喷淋系统的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管道支吊架等安装执行本册相应定额及有关规定。   3.消防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4.泡沫液贮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除锈、刷油、保温等均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6.泡沫液充装定额是按生产厂在施工现场充装考虑的,若由施工单位充装时,可另行计算。   7.泡沫灭火系统调试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泡沫发生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二、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第十章 广场喷泉系统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庭院喷灌和喷泉工程安装。   二、本章定额包括喷灌喷头、喷泉喷头及喷泉设备安装。   三、管道、阀门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喷头按“个”计算。   二、过滤网按“m2”计算。   三、过滤箱、过滤池按“个”计算。   四、过滤器按“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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