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CSC延期、改派、缩短、放弃等管理规定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签证延长时间怎么算的 最新!CSC延期、改派、缩短、放弃等管理规定

最新!CSC延期、改派、缩短、放弃等管理规定

2024-07-12 08:4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因留学单位或国外指导教师原因,无法按计划赴原留学单位学习的。

留学单位原则上只允许变更一次。有学费资助人员申请变更留学单位的,如仍需提供学费资助,须重新审核。

(三)留学人员有下列情形,能够完成原定研修计划,且经国内外相关单位同意的,可以在派出前申请缩短留学期限:

1.因留学单位、国外指导教师原因需缩短留学期限的;

2.因国内单位工作或学习原因需缩短留学期限的;

3.因签证原因需缩短留学期限的。

留学期限缩短后低于原资助期限的,资助期限相应缩短。缩短后的留学期限不得低于项目规定的最低留学期限。

(四)留学人员计划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应在资格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资格的,2年内不得申请公派留学项目。

第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情况,申请调整留学计划的,原则上应在资格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第六条 留学人员因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提出申请的,应按下列流程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1.留学人员有国内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应就拟申请事项征得国内单位同意。

2.申请事项与留学单位有关的,留学人员应就相关事项征得国外相关单位书面同意。

3.留学人员应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按《申请表》相关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4.《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应交国内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主管部门审核。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等还需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在外申请留学人员应交有关驻外使(领)馆审核。有关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主管部门同意的,应在《申请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5.相关单位同意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第七条 派出前管理过程中需提交的邀请信等材料应符合有关公派留学项目申请材料要求。

第八条 已按要求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并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通过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并请保证人在《申请表》中填写意见并签字,无需重新签约。

第九条 有关公派留学项目对上述事项有特殊要求的,按项目要求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

注意事项:1.请打印本表并如实填写,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相关单位。2.办理过程中需要补充材料的,公派留学人员应当按要求补充材料。3.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应按项目要求办理。

联系方式查询网址:https://www.csc.edu.cn/about/lianxifangshi 相关事项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官网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96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