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盖章、按手印哪个最有用?哪个风险大?用错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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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盖章、按手印哪个最有用?哪个风险大?用错后果很严重!

2023-02-25 23: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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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签名、盖章、按手印有什么区别?哪个最有用?哪个风险大?

签名与按手印有区别么?

一般来说,签合同时候都会签名字,那么,按手印的合同有效么?

从本质上来说,签名和按手印没有区别,二者在本质上都是确认合同的一种方式,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都是有效的。

签名

名字是公民的符号,是公民意志与人格的形式表现,所以现实社会中各类法律文件都要求本人签字来确定效力。

在签名的时候,要注意两个问题:

1.使用法定姓名

有人除了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外,可能还有多个供他人称呼的名字,比如小名、乳名、别名、曾用名等,从法律角度考虑,使用法定姓名之外的名字有引发争议的可能,需进一步证明名字与行为人等同;

2.清晰可识别

有些人签字喜欢用艺术签名,写的龙飞凤舞的,一个识别不出字眼的签名在法律上又如何明确行为人身份?故清晰可识别的签名是法律的必备要素。

按手印

按手印中社会上一般不会单独使用,除非当事人不会写字。按手印的好处在于明确身份,因为每个人的指纹具有绝对唯一性。

但缺陷也不容忽视,按手印不易体现个人的自由意志,很容易引起纠纷。

比如旧社会的刑讯逼供中,屈打成招的最后一步就是人的手印“被”按在罪状上,这种强迫性质的就有很大的隐患。

签名与按手印结合使用

在司法实践中,最为慎重的选择就是签名与按手印的结合,签名是个人自然的书写流露,是个人真实意思的体现,可也有行为人事后不认可他人代签的情况。

而按手印虽不易识别,但其确定身份的作用某种程度上可一举定纷争。

公章与私章

盖章用的最多的是公章和私章,而公章更是重中之重,咱们一个一个说:

私章

在民事活动中,私章也被大量使用,与签名相比,盖章在法律上的风险是很大的。

1.如果私章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备案登记不具有公信力;

2.私章是与人分离的,不像签名因个人笔迹有别而“字如其人”,故盖下的私章是否代表本人的意思难以确定;

3.私章容易伪造,当事人可能因此主张对方所述完全与己无关。

A

在日常生活中,亲笔签名、盖章、按手印都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有效的签名方式。

签名的基础功能是证明作用,在证明作用方面,签名比盖章更为直接,签名只能自己亲为,但盖章却有可能他人加盖。

因此,应当更加重视亲笔签名的作用,如果签名能与按手印相结合,就能互取其长,互补其短,是规避风险最实用的选择之一。

公章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广的使用范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常见的企业印章有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1.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的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

2.财务专用章,其实最主要有三个作用: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填开支票和支票入公司帐户等业务;作为预留银行印鉴;

3.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4.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5.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另外,以下这四种情况不得使用电子印章:

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公章七大问题

谁是公章的管理者和使用者?

我国法律未规定印章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属于公司意思自治的范畴。

公司可以通过章程、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等方式明确管理者,并制定使用办法。

由于公司经营活动中通常都离不开印章,因此一般来说印章由公司的管理层掌握,依据一定的流程来使用。

相同公章可以有多个吗?

公司印章分为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不同种类。

这些印章除了合同章有时可以刻制多枚,并通过标号等方式区分,其他印章一般刻制一枚。

对此,并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但有些地方的行政规章,或者公安机关公章备案的具体做法如此。

公章能作废吗?

公司印章作废主要包括印章损毁、遗失、被盗、被抢等情形。

实践中比较有争议的是发生公司内部争议,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拿走印章,是否属于遗失等情形,对此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印章脱离公司控制就属于遗失,另一种观点认为,遗失应作严格解释,因公司内部纠纷导致印章被股东等拿走并不属于遗失,这个问题还有待法律进一步明确。

一般而言,印章损毁、遗失、被盗、被抢情况下,公司可以登报声明作废印章,而在发生公司内部争议时,则需要判断声明印章作废的主体能否代表公司意志,不过遇到这种情况,公安机关通常不认可作废声明,也不受理补刻的申请。

盖自制公章的合同有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41条指出,如果盖章之人具有权限,则事后不能以加盖的是假章、所盖之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等为由否定合同效力。

印章作为代表公司的工具,在公司对外签署文件使用的时候,只能由具体的人来加盖。在接受对方盖章时,通常并不能审查或核对章的真伪。当你相信印章时,事实上是相信盖章之人具有权限。

因此,在签约时,重要的是要求盖章之人同时签字,并且注意综合判断盖章之人的权限。

个人抢夺公章犯法么?

个人抢夺公司公章,不会构成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因为该罪名规范保护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印章,公司印章不在条文规范的范围。

通常抢夺公司公章的事情发生在公司内部人之间,本身可能对印章就享有一定的管理权限,另外因为公章本身没有价值,只是作为公司对外表达意志的工具,因此一般也不认为构成抢夺罪。

国外只有财务专用章,合同有效吗?

通常而言,外国公司既没有法定代表人也没有公章。与外国公司签合同时,只需其提供授权书,授权代表签字即可。

公司更名前盖公章的合同还有效吗?

有效。企业名称的变更并不影响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公司的债务,盖有原企业名称印章的文件对变更后的公司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原企业名称印章应当妥善保管,可以明确保管人,必要时可以对该印章进行销毁并登记备案,以降低法律风险。

A

总结一下:

1.尽量要求对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特别是在签署重要合同时;

2.如果是授权代表签字,要求对方出具授权书;

3.要求对方加盖公章或经过备案的合同专用章,而不是财务专用章;

4.通常而言,与外国公司签合同,要求其提供授权书,再由授权代表签字即可。

来源:王海青律师、法制日报、财税审计圈等网络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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