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朔笔下的痞子,每一个都自尊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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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朔笔下的痞子,每一个都自尊过敏

2023-04-11 00: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文/湃客:凤凰网读书

王朔笔下的“痞子”,也挑逗了堵着的快感神经,一时成了批评界的阅读焦点。但遗憾的是,重读当年批评界对王朔小说的审视,总觉得在如下两点:

A.所谓“王朔式痞子”?

B.王朔小说中的痞子个性与作者的精神演化境况有何关系?都语焉不详。

痞子的活法,一言以蔽之:“混”。“混”之本义,无非是无家无业无责任无操守。有家有业,便很难“混”,因为要负责任,而责任之根基,乃在操守。王朔喜称其痞子为“顽主”,不能说顽主无所置业,但顽主置业又委实与日常语境中的“职业”相距甚远。顽主们一会儿开办“替人解难替人解闷替人受过”的“三T公司”,一会儿轰轰烈烈地进军文坛,其实是想过餐餐有人请客的日子;假如朋友不小心发了财又“自投罗网”,毫无疑问,“丫有钱就吃他”。

“混”的涵义有点芜杂,表面上是“好食懒做”,“得过且过”,其本质在于拒绝用常规的体力、脑力或财力支出,来合法地换取饭碗与金钱。马青说得更直接:“干的就是骗吃骗喝。”骗,就违背了社会公理与道德自律。痞子能恬不知耻地这么说,是因为他们相信“谁做好人谁吃亏”,这更否认了良知的存在。良知的第一要义,是人当有“羞恶之心”,人若有足够的道德敏感,能为自己内心的邪念而害羞,他也就愿意积善,而不作恶。痞子拒绝做好人,这是从根本上否认了每一个体应当为社会、也为自身人格所承担的责任。这种人,即便不打架斗殴,欺凌妇女,也近乎流氓,那是精神层面的流氓,故称作“痞子”。

在痞子眼里,家庭当是有碍其肆无忌惮的紧箍咒。《动物凶猛》的主角曾有如下自白:“他们的父亲大都在外地的野战军或地方军区工作,因而他们像孤儿一样快活、无拘无束。我在很长时间内都认为,父亲恰逢其时的死亡,可以使我们保持对他的敬意,并以最真挚的感情怀念他,又不致在摆脱他的影响时受到道德理念和犯罪感的困扰。”换言之,若运气不好,双亲尚健,那就索性忘记他们吧。这便是痞子的“家庭观”暨“父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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