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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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启动

2024-06-15 05: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进一步宣传税收改革发展的成效和税收服务经济社会的成果,即日起,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决定联合举办福建省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

据悉,本次活动以向"十九大"献礼、"撸起袖子加油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效、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税收诚信体系建设等六个方面为重点主题,作品形式分电视类公益广告和广播类公益广告两种。活动面向全省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高等院校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本次活动将通过竞争择优评选出优秀作品并提供相应扶持资金,最高可获得10000元扶持资金,获奖作品将报送国家税务总局参加全国评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具体要求和报名流程可登录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官方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

作品形式

作品时长可为15秒、30秒、45秒、1分钟。

(一)电视类作品

1.高清: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码率不得低于8M/秒,格式以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

2.动画:需转换为相应视频格式后提交,如AVI、MP4等视频格式(高清标准参照第一条)。请勿提交flv等动画格式。

(二)广播类作品

不低于16位,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频率不低于22.05khz,格式应以MP3、WMA等主流音频格式为主。

阶段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20日。

作品评选时间:2017年8月20日至2017年8月28日。

作品展播时间: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

创作要求

围绕税收中心工作,重点突出六个方面

(1)向“十九大”献礼

(2)“撸起袖子加油干”

(3)营改增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4)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效

(5)税收服务“一带一路”

(6)税收诚信体系建设

注意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所有送选作品的著作权均为作者和主办方共同拥有,可被主办单位无偿使用。作者应保证送选作品将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参赛方法

填写活动报名表(登录福建省国税局门户网站www.fj-n-tax.gov.cn下载,或者本文后也有哦),连同作品的音视频光盘、设计说明一同寄到组委会进行报名,同时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税收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单位-作者名-作品名”。

报名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

联系人(收件人):陈静枭,刘子超;

联系电话:15880056585,13489030600;

报名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591-87098672。

评审奖励

采取组委会评审、社会公众评审和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给予相应扶持资金。

一等奖1名,扶持资金10000元(含税);

二等奖2名,扶持资金8000元(含税);

三等奖3名,扶持资金5000元(含税);

优秀奖若干,扶持资金100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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