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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落户 《准予迁入证明》的相关说明
2024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落户人员名单公示期已结束。为保障积分落户人员顺利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现就有关事宜进行说明。 特别提示:从上期开始,除了传统的户口迁移手续之外,公安机关新增设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选择“跨省通办”可不用返回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申办人可持《准予迁入证明》以及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本市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津。由落户地派出所与申办人户籍地派出所对接业务,办理迁出手续。 该业务需落户地派出所和迁出地派出所协同完成,具体办理时长可与落户地派出所确认,请办事人选择适合自己的办理途径。推荐选择“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户口迁津手续。 一、发证时间 公安机关在接到市人社部门转递落户名单后,需通过数据核验、导库、纠错等工作,预计6月末开始打印发放《准予迁入证明》,2024年7月中旬(公示结束20个工作日)发放完毕。如遇不可控因素无法按期发放《准予迁入证明》的情况,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重要通知”内容。 二、发放方式 《准予迁入证明》通过EMS邮政速递方式邮寄至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预留的收件地址,请保持预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 三、信息修改 《准予迁入证明》登记信息如有误,申请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以及信息变更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以下地点进行修改。 (一)落户在市区的申请人《准予迁入证明》修改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48号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45 24538075。 (二)落户在滨海新区的申请人《准予迁入证明》修改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积分落户公安窗口。电话:66896826 四、常见问题 (一)收到《准予迁入证明》后,如何办理户口迁津? 1.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 答:篇首“特别提示”有详细说明。“跨省通办”业务省时、省事,推荐选择适用。 2.传统的外省市户口迁移流程。 答:首先,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注意不要将第二联、第三联自行撕开)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津落户。 (二)《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是多久? 答:1.《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为40天,请您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户口迁移。在户口迁出后的30天内,请持落户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2.自首次签发超过90日或者经工作发现已经不再符合迁入条件的,不予补(换)发,应当撤销《准予迁入证明》,待符合迁入条件后再重新申办。 (三)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时,迁出原因没有“务工”选项,怎么办? 答: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迁出原因如没有“务工”选项,可以选择“其它”选项。 (四)为维护积分落户申请人合法权益,防止非法中介损害申请人利益,公安机关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办理积分落户过程中不要轻信以盈利为目的的户口帮办网站,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居住证积分(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0日
关于公示2024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落户人员名单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规〔2021〕6号)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津人社规字〔2021〕15号)的规定,确定2024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入户人员。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至19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名单内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据实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22-24538071 地址: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河东区红星路79号)B厅55号窗口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2日
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复核结果的通知
2024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复核工作已完结,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3日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查询复核结果,该结果为复核最终结果,望周知。 查看位置:办理指南-2024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复核结果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2日
2024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分值公布通知
2024年5月29日开始,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可访问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查询2024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分值,网址为http://jzzjf.zwfwb.tj.gov.cn/index.html。 积分分值复核期开始时间5月29日9时,结束时间6月4日17时,共五个工作日。分值复核期内,申请人对分值有异议的,可申请积分分值复核,逾期将不再受理。本期实行网上提交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统一在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公布。 一、查询积分分值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访问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居住证积分模块,网址为http://jzzjf.zwfwb.tj.gov.cn/index.html,点击页面左侧栏目中的“积分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二、复核积分分值 1. 查询积分分值后需申请复核的,点击查询结果下方的“申请复核”按钮,点击后进行短信验证,验证码将发送至申请人信息中的手机号码,在页面中填写验证码,验证通过后可申请复核。如短信未收到,请耐心等待,请勿短时间内多次重复点击,短信平台限制每天短信发送数量,多次重复点击将导致当天无法继续接收验证码。 2. 分值分项复核,请认真勾选对分值有异议的项目并输入复核理由,勾选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复核”按钮。提交复核应一次性勾选所有有异议需要复核的分值项,多次点击提交无效。 本期不予积分入户人员名单查询: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办理指南-2024年第一期不予积分落户人员名单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8日
温馨提示
2024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将于4月30日结束受理,为保障申请单位和申请人顺利完成本期积分申报,特提示如下: 本期居住证积分单位网上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提交网上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00,以上功能将于截止时间自动关闭,本期受理工作结束,逾期不再受理。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务必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网上审核。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4日
关于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咨询电话、网站等公布的通知
为进一步便利办事群众及时了解居住证积分各联办部门相关政策和办理进度,现将各联办部门咨询电话、居住证积分经办网址和官方公众号公布如下。
官方网址: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http://jzzjf.zwfwb.tj.gov.cn。 官方公众号:微信搜索“天津人才工作”,点击“服务指南”—“居住证积分服务”、“居住证积分测算”。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8日
关于2024年第一期积分落户开办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2024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于1月24日开始申报,4月30日停止申报。本期居住证积分依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1〕13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15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调整相关指标分值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2〕4号)、《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津公规〔2022〕2号)执行。现将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以上所有步骤操作完成后进入审核流程。(如2022年上半年以来已经完成单位注册,无需再次注册。) 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审核受理→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发放准迁证。 二、2024年5月将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积分分值,公布(复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6月公示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分值公布和名单公示的具体日期以网站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 三、办理网址: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http://jzzjf.zwfwb.tj.gov.cn。 四、居住证积分落户不受理中介机构代办,不收取任何费用。 温馨提示: 申请单位与申请人应上传承诺书材料,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资料下载”栏中分别下载承诺书(申请人)、承诺书(申请单位),申请人本人填写并签字后拍照上传;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
咨询电话:12345 市人社局:12333 24538071 市公安局:24538075 市教委:24538087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4538088 28468119 市公积金中心:24538604 市民政局:24538079 市医保局:12393 83572211 滨海新区政务中心:66898160 滨海新区公安局:66896826 滨海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66897924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分局:66896804 滨海新区公积金中心:66897775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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