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多家企业被曝光!责任人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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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多家企业被曝光!责任人被追责!

2023-03-09 20: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秦皇岛多家企业被曝光!责任人被追责!

4月29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典型问题,会上通报了2019年以来秦市安全生产领域查处的典型案件,市纪委监委介绍了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进展情况,通报生产安全隐患,曝光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首先通报了秦皇岛市2019年以来安全生产领域查处的7起典型案件:

典型案件

一、2019年3月28日,市应急管理局对河北晓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以下隐患和问题:1、未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2、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考核情况。3、机床间电流供电系统无漏电保护装置,北侧大门无“安全出口”指示标识。4、装配间电源插座使用非工业插座。5、库房登顶直梯无安全护笼。

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2019年3月11日,开发区安监局对秦皇岛正时乐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隐患和问题: 1、个别空气开关无控制对象标识或无剩余电流保护装置;2、变电室控制柜备用开关未挂“禁止合闸”安全标志,穿线管未封堵、穿墙线未穿管,沿金属墙板敷设的线路未穿管,自制简易控制箱无底板,电器元件直接装在金属墙板上;3、变电室电工用绝缘用品无检验标识;4、现场一自制接线板接线不规范,一螺柱接多根线,或未使用线鼻子,接线板上口无断开点;5、机加工作业人员戴手套作业;6、未按要求配备管理机构或专职管理人员等。

开发区安监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处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2019年3月7日,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对秦皇岛维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存在以下问题和隐患:1、氨水罐区北侧踏步通道有杂物遮挡,不通畅;2、制定了2019年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但未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纳入教育培训计划中;3、氨压缩机房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电源线套管未使用防爆接线盒;4、氨压缩机房内操作规程未上墙;5、液氨储罐区防火堤水管穿越围堰处未加设套管、原有穿越围堰的管道与套管之间密封不严密;6、配电室堆积的杂物未清理。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处人民币1万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2019年3月15日,抚宁区应急管理局对秦皇岛佳盟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存在以下隐患和问题:1、未在燃气管道总阀门处设立包括疏散路线、危险介质、危害表现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公示牌(板);2、蜡型车间燃气供暖取暖炉循环水泵电机未接地,配电箱操作通道堵塞,配电箱内开关无明显用途标识;3、蜡型车间现场使用的压缩空气管道未采用金属管连接(软管过长);4、蜡型车间修形操作台和局部照明金属配线灯架未接地,灯具出线孔及引线未采取绝缘措施;5、制壳车间磁力启动器按钮未采用防潮防水型按钮安装;6、浇铸车间保温炉天然气管道释放源附近距室内房顶0.3米以内未安装传感器,保温炉燃烧器处的天然气管道及放散管未可靠接地。

抚宁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人民币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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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9年3月12日,卢龙县应急管理局对河北天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卢龙分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存在以下隐患和问题:1、压缩车间内可燃气体检(探)测器位置不当,不符合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不宜大于7.5m的国家规范要求,不能覆盖所有释放源;2、压缩车间较大等级风险部位未设立包括疏散路线、危险介质、危害表现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公示牌(板)。

卢龙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肖汇丰处人民币7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2019年4月2日,青龙县应急管理局对青龙满族自治县矿源矿业有限公司小头沟尾矿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存在尾矿库左侧排洪沟淤堵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青龙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其给予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七、2019年3月1日,北戴河区应急管理局对北戴河区开发区加油站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问题。

北戴河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 根据中央和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近期秦皇岛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紧盯安全生产领域易发多发环节,深挖问题线索,发现我市部分县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森林火灾、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暴露出一些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落实不力、担当意识不强等问题。

经相关县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安全生产领域3起典型案件涉及的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典型案件

海港区石门寨镇北峪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双龙盗采煤矿造成人员死亡案。经查,2016年3月2日,海港区石门寨镇半壁店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李某某、赵某某溺水死亡。石门寨镇北峪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双龙作为该煤矿投资人,非法采矿,导致人员死亡,造成严重后果,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8月,李双龙因犯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海港区纪委给予李双龙开除党籍处分。

卢龙县蛤泊镇东街村党支部书记冯洪学工作失职案。2019年2月23日,卢龙县蛤泊镇东街村东河沟露天焚烧秸秆,引起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被生态环保部督查发现。冯洪学作为东街村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监管不力,工作失职。2019年3月,卢龙县纪委给予冯洪学党内警告处分。

原青龙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王建新工作失职案。2017年7月,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组织对全县露天开采企业进行整治,肖营子镇上抱榆槐村福合石矿在整治范围之内。2018年4月初,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在巡查时未发现该石矿矿主姚某无证采石材,致使姚某擅自在该村四道沟开采石材矿72立方米,非法获利15840元。王建新作为负责肖营子片区矿产土地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的队员,监管不力,工作失职。2019年1月,青龙满族自治县监委给予王建新政务警告处分。

记者:张辉 编辑:小燕姑娘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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