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灭亡的制度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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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灭亡的制度原因分析

2023-08-30 06: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内蒙古包头市第九中学         论文摘要:了解秦朝的制度设计对于秦朝灭亡的影响,采用文献研究法,历史比较法等方法,广泛搜集史料,筛选研究史料文献进行了研究。探讨了秦朝的皇帝制度、徭役制度、刑法制度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合理性发现了其与秦朝灭亡的联系,表明秦朝的制度体制存在严重问题,导致了秦朝的灭亡。         关键词:秦朝灭亡,制度原因,皇帝,刑法,徭役

一.秦朝的法家统治思想         要对秦朝的制度政策进行研究,就必须对秦朝的统治思想进行一定了解分析。世界观决定方法论,统治者接受了某种治国思想,就会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统治。         秦朝的法家统治思想,是一把双刃剑,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法家思想既帮助秦国快速富强,兼并六国,也在秦朝建立之后,加速了秦朝的灭亡。在纷争不断的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顺应了统治者的需要和政治实际,极大地顺应了春秋战国时期武力统一的历史趋势,最终促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的诞生,由此不难看到法家思想的进步性和优势。但在秦朝建立之后,统一带来的深刻变化,使法家思想已不再适应大一统的政治形势。         春秋战国以来,几百年的争霸战争,各国征伐的主要基础就是百姓,而在百姓中占主体的,最为重要的是农民。各国的农民为国家提供了赋税,兵源,农民的生产活动更是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经济基础。春秋战国时期长期的用兵征伐,国家的负担都压在了农民身上,早已对他们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秦国又在前期进行了大规模的统一战争,秦朝建立之后,君主与底层百姓的矛盾已经十分尖锐了,只是暂时没有形成激烈的对抗。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的新制度设计和政策推行,是不利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矛盾缓和的。法家韩非子主张君主对待百姓并不需要培养“恩爱之心”,而应增强自己的“威严之势”,实行绝对的君主专制。这就使秦朝的制度和政策在实施推广过程中带有苛急、暴虐的特点。法家主张的绝对君主专制,由此建立起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都助长了秦朝统治者对于农民百姓的剥削与压制,加剧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长久矛盾,最终导致了“人人思乱,四海鼎沸,草泽竞奋”的局面。         秦朝的法家统治思想,容易导致统治者实行暴政,大大加剧社会矛盾,激起人民的强烈反抗。同时,秦朝正是因为沿用了法家的政治思想,在制度设计和政策推行上出现了错误,才导致了短命而亡的结局。

二.皇帝制度         秦朝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以维护和强化皇权为前提而创立的,皇帝制度就是保证皇帝地位独尊,大权独揽的重要制度保证。皇帝制度的高度集权性,有利于巩固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统治,加强中央集权,适应了大一统的政治需要。但皇帝制度的弊端也十分明显。         秦始皇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思想。他结束了春秋以来549年的分裂,统一了中国,这些伟大功业的建立让他十分自负“始皇自以为功过五帝,地广三皇,而羞与之侔。”过于骄傲自信的皇帝很难接受他人的意见“秦王足己不问,遂过而不变。”皇帝不愿意接受不同的声音,加之“秦俗多忌讳之言,忠言未卒于口而身为戮没矣。”于是造成“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自容”的情形,这样一来,皇帝身边留下的大多是一些阿谀奉承之辈,不同的意见会越来越少,错误则会越来越多,各方面矛盾也会越来越尖锐。皇帝制度下,皇帝的个人意志占据着主导地位,就算秦始皇雄才大略,一个人的智慧总难比一群人的智慧,言路的闭塞让始皇帝在统治失误未能及时调整,只是沉浸于“子孙帝王万世之业”的乌托邦中,加速了秦朝灭亡的脚步。         秦始皇在公元前210年病逝沙丘,其子胡亥继位。皇帝制度又一弊端暴露出来。皇帝制度下皇位世袭,虽然有嫡长子继承这一原则,但对于继承人是否有能力统治国家却没有客观的标准,统治者多半一代不如一代。“千古一帝”秦始皇也无法保证他的继承人有能力并不辞辛劳地治理国家。张守节评价秦二世:“胡亥藉帝王之威器,残酷暴虐滋己恶,恶既深笃,以至灭亡,岂其虚哉。”秦二世没有认识到秦朝统治的重大危机,反而变本加厉,更加的自私任性,荒淫奢侈,使秦朝丧失了最后拨乱反正的机会,秦朝的灭亡趋势已无法改变。         秦朝没有出现汉朝的外戚干政,或是之后朝代的宦官政治,所以皇权的独尊独大在秦朝得到了充分保证。同时,皇帝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皇帝个人因素对于国家统治的影响,皇帝的性格个性,才能品德等都会对国家产生重要影响。“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皇帝制度赋予皇帝的地位和权力导致大多数符合皇帝意志的事情一旦决定,就很难再改变, 正因如此,皇帝在统治中犯下的错误或出现的失误,是难以纠正的。在皇帝制度下,皇位的继承人选在各方面具有不确定性。秦朝嫡长子继承制产生的继任者,既无法获得百姓足够的信任,又不能及时拨乱反正,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总之,在秦朝皇帝制度下,存在两大主要的弊端:第一,皇帝权力的无限、不受限制;第二,难以产生合格的皇位继承者。这两个弊端的消极影响在秦朝的统治中都充分暴露出来,统治者的错误无法纠正,与人民之间的矛盾无法缓解,造成了秦短命而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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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朝刑法制度         秦朝的法律制度在当时已比较完备,较之前的律令已有很大进步,并且秦朝法律规定细致,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治安的良好状况,有力于社会稳定和赋役征派。但秦朝刑法制度的对于百姓的残害甚至要大过其他制度。         秦朝严刑峻法,仅死刑就有戮刑、磔刑、弃市、腰斩、枭首、具五刑、族刑等十余种,十分残酷。秦朝法律制度奉行重刑主义,轻罪重罚,形成了连坐的原则。但秦朝的地方司法制度中地方机关的行政权和司法权合一,没有分离,受官员的腐败等因素的影响,连坐原则常常残害无辜者甚多,本就严苛的刑罚制度,更加成为实行暴政的工具。《史记》中记载,范阳人蒯通曾对范阳令说:“秦法重,足下为范阳令十年矣,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然而慈父孝子莫敢倳刃公之腹中,畏秦法耳。今天下大乱,秦法不施,然则慈父孝子且倳刃公之腹中以成其名……”秦朝的皇帝用严酷刑法统御全国,地方官吏也只得以相同的方式压抑百姓,以达到皇帝的要求(如赋役的征派),否则秦法对于官吏的惩罚将会十分严厉的。秦朝的统治要靠剥削百姓维持,秦朝的过渡剥削往往导致民间怨声四起,这时,地方官吏就成了皇帝与百姓之间的缓冲,百姓对于统治者的积怨总是最先冲击地方的政府官吏,地方的任务就是要压制百姓的不满或反抗(如农民起义),从而使底层百姓的反抗力量无法对中央的皇权统治构成威胁。         刑法既是对于百姓的惩罚,更是一种震慑。刑法制度就是靠惩罚一部分不服统治的人,来震慑其余的人,使他们产生畏惧而服从统治。同时,皇帝——地方官吏——百姓会产生一种连锁反应:皇帝越是暴虐奢靡,地方官吏就越要加重对于百姓的剥削,百姓的不满反抗也愈加强烈,官吏们就需要不断用更严酷的刑法压制百姓,用更残暴的方式去镇压反抗,以产生更强大的震慑力,这样就使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矛盾不断激化和上升。百姓虽然“畏秦法”,但当社会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起义逐渐形成规模和组织时,秦朝刑法就无法再起到震慑作用了。人民冲破了秦朝刑法制度的牢笼,就会更广泛地发动起来,加速秦朝灭亡。         秦朝法律的严苛,刑罚的残酷,根本目的是无限制地压榨民力,满足统治者的需要,大力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秦朝的刑法制度,与秦朝的其他制度形成体系,与皇帝的政策形成合力,使秦朝的制度和政策推行中,带有苛急、暴虐的特点,以致超越了当时的社会承受能力,使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矛盾不断激化和上升,导致了秦朝的灭亡。

四.秦朝徭役制度         徭役制度是中国古代历朝历代都存在的一项基本的制度,徭役中包括力役和兵役两部分。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的徭役制度,能够最大限度的调用民力,迅速加强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如秦直道等,有利于促进大型工程的建设,如秦长城等。但秦朝在徭役制度上的不合理,徭役剥削过于残酷等问题,都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秦朝只存在了15年,但统治者却在这短短的十几年中大兴土木,全然不顾百姓的承受能力,导致徭役(尤其是力役)过于频繁和沉重。秦朝大兴土木,秦始皇和秦二世又都极为奢侈,阿房宫“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其规模令人惊叹,而骊山陵墓更是“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就这样两项工程就征发农民百姓约70万人。秦朝的徭役工程却不止这两项,《史记》载:(秦始皇)“离宫别馆,周遍天下”,秦朝每年服徭役的人口有近三百万,为了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力完成繁多的徭役工程,秦朝的徭役制度中又出现早役制度。这项制度就让不到服徭役年龄的人也提早加入了繁重的劳动中,这不仅进一步残酷地压榨了民力,更对青少年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由于秦朝对外的不断用兵出现了“丁男被甲,丁女传输”的景象,连妇女都要服徭役。综上所述,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中,几乎一家人都要去参加徭役,并且他们辛苦无比甚至是用性命修建的工程,大多都被用作帝王个人使用,普通百姓根本没有资格使用,这更加加剧了了民众在心理上的不平衡感,大大减少了对于帝王的信任,使秦的统治失去了民心。同时,繁重的徭役导致大量的社会劳动力(主要是成年男子)脱离生产,对社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破坏,逐渐动摇了秦朝统治的经济基础,加剧了农民贫困,不堪重负的农民不得不以极端的方式——起义求得生存。         秦朝的徭役制度,一方面无限度的压榨民力,超出百姓承受范围;另一方面导致大量劳动力脱离社会生产,破坏力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农业生产),对于小农经济的破坏,动摇了秦朝统治的经济基础,加剧了其统治的根本危机,秦朝的灭亡已是必然。

五.结论         总而言之,秦朝的灭亡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秦朝的制度层面探讨秦朝灭亡的原因,能够比较全面的反映问题。秦朝开创的制度架构延续了两千多年,所以在秦朝之后历代灭亡的原因中,总能找到与秦朝灭亡原因相似的地方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许多弊端也在秦朝短暂的统治中,暴露了出来,这些弊端大多跟随着历史的进程,在每个朝代中反复出现,这也体现了中国历史延续性、循环性的特点。但在同时,并不能否认秦朝伟大的历史功绩和对延续中华文明做出的贡献,要辩证看待秦朝的正反两面,以史为鉴。

参考文献: •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国华侨出版社,2016年版 •班固:《汉书·严安传》,中华书局,2012年版 •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周谷城:《中国通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吕思勉:《中国通史》,中国商业出版社,2010年版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谈华梅:浅析秦朝灭亡制度原因 •吕思勉:《秦汉史》,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柏杨:《中国人史纲》,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年版

        作者简介:杨秋雨(2000.9--):男,17岁,汉族,籍贯:内蒙古包头市,现为内蒙古包头市第九中学高二.1杨秋雨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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