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进科研财务助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发条财字〔2016〕1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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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进科研财务助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发条财字〔2016〕172 号)

2024-07-12 23: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院属各事业单位:

  为落实《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的精神,创新服务方式,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科研业务与经费管理,促进科研院所科研事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院科研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通过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与现有科研秘书统筹考虑,逐步形成专业化的科研财务助理队伍,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项目管理等方面提供全过程专业化服务,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通过创新服务方式,加强财务与科研工作的有效衔接,促进我院科研院所科研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确保科研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单位科研财务助理制度

  (二)科研财务助理是指为保证科技创新团队或项目组(以下简称团队)做好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旨在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科技事业发展及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坚持遵循规律、灵活和协调建设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科研财务助理制度。

  三、明确科研财务助理的配备、岗位要求及职责

  (三)科研财务助理可由各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担任,也可由非事业编制人员担任,可优先由符合条件的科研秘书兼任。各单位在配备科研财务助理时,应与现有科研秘书相结合,结合科研与财务工作实际,按照项目组、课题组等单元,自行选择配备,合理控制科研财务助理岗位数量。规模大、任务多的团队可以项目组为单元配备科研财务助理,规模小的团队也可以采取科研财务助理与科研秘书相结合的方式配备科研财务助理。

  (四)科研财务助理应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了解科技财务政策规章,熟悉科研团队运行情况;应具有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熟练应用日常办公软件;兼职人员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职责;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可优先考虑。

  (五)科研财务助理在科研团队中兼具科研管理与财务管理双重职能,既要协助团队负责人加强团队预算管理,又要做好科研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在科技创新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科研团队完善团队经费内部管理规则,落实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统筹调配预算资金,规范资金支出;协助做好团队内部各类经费的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配合财务部门按相关制度要求负责团队的相关经费审核和报销;配合采购部门落实团队政府采购计划与预算的编制申报工作;配合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团队的资产管理;加强相关科技和财务制度学习,做好财务制度的宣传贯彻;做好与本单位财务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有关事项的落实工作;配合监督部门履行科研经费监管职责,落实好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信息公开和内控规范的制度要求;协助团队做好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辅助工作。

  四、落实科研财务助理的经费保障渠道

  (六)落实科研财务助理的经费保障渠道是确保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顺利推行的关键。聘用科研财务助理所需费用,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劳务费、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等渠道解决,也可从横向科研项目等其他渠道筹集,经费支出应符合财政相关规定。

  五、强化科研财务助理的管理与保障

  (七)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科研财务助理的管理工作。科研财务助理的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等人事管理事项,由单位人事部门牵头负责,其他部门配合。所聘人员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考核培训、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事项,按照《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所在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各单位科研、人事、财务和资产等部门应加强与科研财务助理的协调联系工作,推动科研财务管理有关政策的落实。加强对科研财务助理在贯彻落实国家科技政策、财政政策和院所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组织科研财务助理高效完成项目申报、经费预决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

  (九)各科技创新团队要加强对科研财务助理的实践锻炼和培养,使其熟悉并掌握相关科研业务情况,提高科研项目预算、计划执行和风险管控的专业化水平,保障科研工作合理、合规开展和科研经费高效、规范、安全使用,促进科技创新与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

  (十)各单位人事部门应结合本单位人事管理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科研财务助理薪资待遇,确保科研财务助理人员相对稳定。同时建立符合科研财务助理特点的考核评价和晋升机制,定期对科研财务助理进行考核,激励科研财务助理安心岗位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和工资、续订合同等的主要依据。

  (十一)院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推进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培训及管理监督。定期进行有关科技政策、财政政策、项目管理等政策规章和业务知识的宣传、培训。院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推进工作的考核和监督,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单位经费安排的参考依据。同时,积极探索科研财务助理岗位设置和晋升机制,逐步完善科研财务助理的职业规划。

  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十二)各单位领导和科研团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科研财务助理聘用工作对我院加强创新服务、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保障科研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把推进科研财务助理聘用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各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有效落实。

  (十三)科研财务助理的聘用和管理需要各单位科研、财务、人事、监审等部门协同配合,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密切配合,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在推进科研财务助理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强化工作任务、责任的落实,要建立单位内部推进此项工作的领导机制,制定开展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部门,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要求。

  (十四)各单位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科研财务助理的管理制度,逐步落实本单位的科研财务助理聘用工作。院相关部门将结合国家财政管理的要求,对各单位完成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要结合政策要求,不断完善、加强科研财务助理的管理,提高科研财务助理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稳定科研财务助理队伍。

 

  

  中国科学院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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