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科目三考试详细扣分评判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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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科目三考试详细扣分评判大全

2024-06-03 13: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Ø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Ø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Ø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

Ø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Ø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Ø 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Ø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Ø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Ø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Ø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Ø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Ø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Ø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Ø 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的;

Ø 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的;

Ø 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的;

Ø 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扣10分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Ø 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Ø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Ø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Ø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Ø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Ø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Ø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Ø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Ø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Ø 制动不平顺的;

Ø 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专项评判

上车准备

Ø 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调整项,要求“逆时针”绕车一周);

Ø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起步

Ø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货车)

Ø 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Ø 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调整项,“侧头”调整为“回头”);

Ø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不合格(调整项,“变速器操纵杆”调整为“挡位”);

Ø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Ø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Ø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Ø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Ø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Ø 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Ø 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直线行驶

Ø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Ø 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Ø 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Ø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加减挡位操作

Ø 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Ø 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

变更车道

Ø 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调整项,增加需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评判要求)

Ø 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Ø 变更车道时,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新增项)。

靠边停车

Ø 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调整项,增加需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评判要求);

Ø 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Ø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不合格;

Ø 需要下车的,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调整项,“侧头”调整为“回头”,“后方和左侧”调整为“左后方”);

Ø 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Ø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cm的,不合格(新增项);

Ø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调整项,“超出30cm”调整为“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

Ø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Ø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Ø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Ø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Ø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Ø 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新增项);

Ø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Ø 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Ø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Ø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Ø 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会车

Ø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Ø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Ø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超车

Ø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调整项,增加需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评判要求);

Ø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Ø 超车时,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调整项,将“侧头”调整为“回头”;

Ø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Ø 超车后,驶回原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调整项,将“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调整为该项评判要求);

Ø 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Ø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掉头

Ø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Ø 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Ø 掉头前未开启左转向灯的,不合格(调整项,将“未发出掉头信号”调整为“未开启左转向灯的”);

Ø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夜间行驶

Ø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Ø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Ø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Ø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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