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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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2024-06-30 04: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六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 明确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根据《兴安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兴安盟城镇体系规划(2009-2020年)》以及兴安盟土地利用方式、资源条件、地貌特点、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要求,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确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区要求,并严格坚持土地利用现状和地貌相对一致;社会经济条件相对一致;未来战略导向一致;土地利用问题和管制措施相似性;在此基础上规划构建以优先保障生态建设,利用区域资源区位优势,适度开发、集中建设区域战略的功能分区体系,兴安盟共分为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林业发展区、牧业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等八种土地功能区。

一、基本农田集中区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法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或优质的农用地;该区主要分布在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扎赉特旗和突泉县。

二、一般农业发展区

一般农业发展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是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该区主要分布在科右前旗、科右中旗和扎赉特旗。

三、牧业发展区

牧业用地是为牧草地和发展畜牧业所划分的用地控制区。本区土地利用以保护草原资源和发展畜牧业为主,此区适当发展能源产业,合理安排建设用地。重点加强草原区土地生态建设和保护,积极推进改良草场和人工草场建设。严禁开垦草原,特别是对沙质草原、大力治理退化草场,积极开展草原沙化防治。此区主要包括现有的基本草牧场、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复垦、整治等人为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的牧草地以及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道、栏圈、牲畜饮水点、防火道、护牧林等设施用地,本区土地主要分布在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扎赉特旗。

四、林业发展区

林业用地是指发展林业所需要划定的用地,包括天然林地和人工林地。集中分布在阿尔山市、科右前旗、扎赉特旗和科右中旗。

五、城镇村发展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为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城镇用地包括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农村居民点包括村庄和集镇。分布在各旗县市。

六、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地及其它独立建设用地、采矿业发展用地、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它建设用地。该区主要分布在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和扎赉特旗。

七、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

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是指已经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历史文化价值且规模较大的区域。

该区域主要分布在乌兰浩特、科右中旗、扎赉特旗和阿尔山市。

八、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指主要河湖及其泄洪滞洪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目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该区域主要分布在科右前旗、扎赉特旗和突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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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措施

一、基本农田集中区空间管制措施

(一)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二)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三)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四)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但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配套设施的零星用地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除外;

(五)根据规划安排,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预留的耕地面积但不突破预留规模的独立建设项目,以及在规划布局范围内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

二、一般农业发展区空间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不得轻易改变用途;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四)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三、牧业发展区空间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牧草地;

(四)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

(五)严禁占用区内人工和改良草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四、林业发展区空间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四)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五)禁止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五、城镇村发展区空间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二)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三)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四)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六、独立工矿区空间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三)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四)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五)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七、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空间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允许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旅游活动;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进行观赏、娱乐、文化活动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的须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五)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八、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空间管制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在该区内严格控制各项建设活动,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

(二)加强水源保护区周边林草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提高水源涵养功能;

(三)禁止一切破坏水源林、护岸林和与水源保护有关的植被活动;

(四)鼓励合理开发本区的其他土地植树造林,鼓励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草,鼓励其它有利于保护和改善水源水质的土地利用活动。

第三节 旗、县、市土地利用调控任务

通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综合分析,分别确定各旗、县、各市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强化旗县级政府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

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旗、县、市,严格落实,不得突破,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各旗、县、市要在本规划确定的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导下,积极配合兴安盟发展战略的实施,切实落实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对行政辖区范围内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搞好全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的落实与用地政策上的相互衔接,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

第七章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第一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与发展方向

兴安盟突破传统的城市发展思维模式,依据自身的特点与优势,以归流河、洮儿河这两条清澈的河水成为城市的内河和景观带,实现“两河居中,三岸同兴”的城市布局,构建兴安盟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中心城区包括乌兰浩特市区,科尔沁镇,居力很镇,乌兰哈达镇,规划控制范围为用地面积2341.62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在建设乌兰浩特市现有城区的基础上,西移东拓,南向发展,跨越归流河与洮儿河与科尔沁新城连接成片。中心城区将是兴安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内蒙古东部重要的工贸城市;内蒙古具有蒙元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

第二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按照有利发展、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规划范围内将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四个区域。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本区域包括乌兰浩特市区、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右前旗科尔沁镇中心区域,面积为10267.11公顷。

管制措施:

(一)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按照有利发展、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在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以及与其他相关规划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根据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划定;

(二)允许建设区应涵盖规划期内将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的建设用地,划分为城镇、村庄、工矿等不同类型;

(三)允许建设区布局应进行多方案比选,优先选择有利于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方案,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少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本区域位于乌兰浩特市东南侧,主要包括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区域以及乌兰浩特市西北部周边区域和科尔沁镇东南部区域,面积为3527.58公顷。

管制措施:

(一)有条件建设区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

(二)城、镇等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应尽量采用主要河流、高速公路、铁路、绿化带、山体等具有明显隔离作用的地物;

(三)在无原则性冲突时,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可采用其他相关规划的同类边界。

三、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

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

管制措施:

(一)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森林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河流的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划入禁止建设区;

(二)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将规划期内要拆迁复垦的现状建设用地划入限制/禁止建设区;

(三)上述区域外的土地一律划入限制建设区。

 

 

 

 

 

 

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管制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法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或优质的农用地。本区主要包括生产条件和生产力较高的旱地、水浇地、菜地等。

管制措施:

(一)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二)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三)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四)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但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配套设施的零星用地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除外。

(五)根据规划安排,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预留的耕地面积但不突破预留规模的独立建设项目,以及在规划布局范围内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

二、一般农业发展区

本区域是兴安盟的农业中心区域,是粮食生产的主要产区。发展方向以农为主,农、牧、林相结合,以林护农,以牧促农,以农养牧,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充分利用本区的资源优势和现有的基础,继续抓好粮食生产;大力发挥畜牧业潜力;搞好农防林的建设和水土流失的治理。

管制措施:

(一)继续以耕地利用为主导方式,严格保护耕地;通过土地整理等手段进一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增加物质技术投入,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同时发展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

(二)控制居民点用地扩张,加大居民点整理力度,缩减农村居民点面积,增加高质耕地面积。

(三)重点要抓好粮食生产基地的建设;大力发挥畜牧业潜力;搞好农防林的建设和水土流失的治理。

(四)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草地、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草、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五)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草地、林地。

三、城镇发展区

本区域是兴安盟现有土地开发力度比较高、资源环境的承载力比较强的地区,是未来兴安盟城镇建设与发展的主要区域,要充分发挥城市中心区的作用,着重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未来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是: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产品终端化、符合环保要求的产业;强化生态建设用地布局,创造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重点建设和改造连通各个区域之间的交通道路网。大力提高该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质量,提升经济发展层次和综合竞争能力,优化和改善空间结构,防止经济过度集聚,集约利用资源,化解资源瓶颈的制约,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成为引领或者带动全盟经济发展最具活力、最具竞争力的区域。

管制措施:

(一)该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城市(城镇)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应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

(二)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城镇空间体系控制的生态走廊,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山体、水源等。

(三)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四)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五)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四、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地及其它独立建设用地、采矿业发展用地、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它建设用地。

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三)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四)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五)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五、自然保护区

本区域主要为青山自然保护区,属于森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位于中心城区的西部。

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不允许进行破坏砍伐森林,狩猎等违法活动。

(二)区内影响生态保护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三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四)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一、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

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将作为兴安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重点区域,以连结兴安盟和东北地区的铁路和公路出口通道建设为重点,加快建设支线机场,做好与东北三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对接,建设运输更为畅通、便捷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

铁路方面,规划建设的两伊铁路、两山铁路、锡乌铁路、白乌江铁路等均在该区域内。

公路方面,新建高速公路4条,新建扩建一级公路5条,形成以乌兰浩特为中心的放射型干线网络。

民航方面,将改造升级乌兰浩特市机场,新建阿尔山市机场。

能源方面,规划建设冯屯–齐南–乌兰浩特–白城输变电工程(500kv输变电线路);规划风电总装机容量为1740万千瓦。

此外一些重大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分布在全盟各旗县市。

二、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

(一)土地整理重点区域

丘陵平原粮食主产中低产田土地整理区。

主要包括:绰尔河、二龙套河下游土地整理工程;洮儿河、归流河下游土地整理工程;蛟流河土地整理工程;霍林河下游土地整理工程。

(二)土地复垦重点区域

绰尔河、洮儿河、归流河、霍林河等盟域范围河流水毁区域。

主要包括:绰尔河流域水毁农田复垦区;洮儿河、归流河水毁农田复垦区;霍林河流域水毁农田复垦区。

(三)土地开发重点区域

中东部丘陵平原、西部低山河川谷地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农业开发区。

主要包括:中东部丘陵、平原综合开发整理工程;西部低山冷凉半湿润地区综合开发整理工程。

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点项目

一、重点交通建设项目

兴安盟2006-2020年拟建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如下表所示。到2010年,全盟交通建设用地面积11110.89公顷,比2005年增加1538.14公顷。到2020年,全盟交通建设用地面积13260.35公顷,比2005年增加3687.60公顷。

表9-1 兴安盟2006-2020年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表 

类型

项目名称

公路

阿力得尔–霍林河

G111线白音胡硕–哈根庙

阿尔山–扎兰屯

G111复线音德尔–塔子城

乌兰浩特西环线

乌兰浩特–阿尔山–杜拉尔

乌兰浩特–新林北

突泉–霍林郭勒

乌兰浩特–鲁北

零点–宝格达山

阿尔山–好仁–音德尔–江桥

乌兰浩特–浩绕山

铁路

锡林浩特–乌兰浩特

伊尔施–伊敏

白城–阿尔山复线

白音胡硕–乌兰浩特–江桥

乌兰浩特绕城线

通辽–霍林郭勒

阿尔山–乔巴山

白阿铁路镇西–乌兰浩特

二、重点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兴安盟2006-2020年拟建重点水利设施项目如下表所示。到2010年,全盟水利设施建设用地面积19221.39公顷,比2005年增加191.83公顷;到2020年,全盟水利设施建设用地面积19546.18公顷,比2005年增加516.62公顷。

表9-2 兴安盟2006-2020年重点水利设施建设工程表 

类型

项目名称

水利

完成绰勒水利枢纽工程

完善察尔森水库下游灌区、绰勒水库下游灌区、归流河灌区、

蛟流河灌区、霍林河灌区节水灌溉工程

新建文得根水库、白音花水库、勿布林水、耿家屯、五龙石水库

续建绰尔河、蛟流河、霍林河堤防

 

 

 

 

三、重点能源建设项目

根据内蒙古风能资源的分布及现场实地踏勘的结果来看,兴安盟西部的丘陵山地和西南部的草原地区均属于内蒙东部地区风能资源较丰富带。全盟的多处区域在相对有利的地形条件下都具备建设大型风电场的风能资源条件。兴安盟2006-2020年拟建重点能源建设项目如表9-3,表9-4,表9-5所示:

表9-3 兴安盟2006-2020年风电项目工程表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万千瓦)

项目位置

科右中旗风电场

100

科右中旗

牤牛海风电场

40

突泉县

三角山风电场

30

阿尔山

额尔格图风电场

100

科右前旗

巴彦淖尔风电场

40

科右中旗

察尔森风电场

55

科右前旗

图牧吉风电场

70

扎赉特旗

代钦塔拉风电场

55

科右中旗

翰嘎利风电场

35

科右中旗

小城子风电场

30

扎赉特旗

九龙风电场

45

突泉县

天源风电场

25

突泉县

七家子风电场

30

扎赉特旗

海力金茫哈风电场

20

科右中旗

呼和马场风电场

30

乌兰浩特

吉布吐风电场

30

扎赉特旗

葛根庙风电场

20

乌兰浩特

巴彦高勒风电场

50

扎赉特旗

老爷岭风电场

60

突泉县

桃合木百万千瓦风电基地

200

科右前旗

扎木钦风电场

100

科右中旗

 

 

 

 

 

表9-4 兴安盟2006-2020年电力项目工程表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万千瓦)

项目位置

科右中旗京科电厂

2×100

科右中旗

科右中旗电厂

2×60

科右中旗

乌兰浩特电厂

2×100

乌兰浩特

科右前旗归流河电厂

2×60

科右前旗

科右前旗德伯斯电厂

2×60+4×100

科右前旗

阿尔山生物质

2×15

阿尔山

音德尔生物质

2×15

扎赉特旗

 

表9-5 兴安盟2006-2020年输变电项目工程表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项目位置

冯屯–齐南–乌兰浩特–白城输变电工程

500kv

扎旗-前旗-乌市

兴安盟特高压变电站配套送出工程

500kv

阿尔山-前旗-突泉-中旗-乌市

乌兰浩特-兴安南-科尔沁输变电工程

500kv

乌市-前旗-突泉-中旗

乌兰哈达–德佰斯–阿尔山输变电工程

220kv

乌市-前旗-阿尔山

乌兰浩特西区输变电工程

220kv

前旗-乌市

西哲里木输变电工程

220kv

中旗

 

 

 

 

 

 

 

 

 

 

 

 

第十章 实施保障措施与管理制度创新 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调控

一、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

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各旗、县、市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的考核体系,将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耕地保护责任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

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必须符合保护耕地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

三、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组织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旗、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突出空间性和结构性,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重点明确中心城区和城镇建设用地区的范围。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一、强化近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五年近期规划,明确各项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断完善用地计划分类编制和管理,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落实差别化的计划管理政策。

二、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强化建设项目批准前的土地规划审查和许可,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审批或核准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具土地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审批或核准建设项目。

三、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人民政府批准、核准各类建设项目,应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应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应该取得农用地转用许可。

四、严格限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机制,规划实施评价报告经规划审批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后,方可开展规划的修改。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就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组织专家论证,依法组织听证,并向社会公示。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严禁擅自修改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和改变建设用地布局,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五、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采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扩大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为,定期公布各地规划执行情况。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违反规划批地用地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占地新建建筑物,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一、健全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和制约机制

加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成本,鼓励各类建设利用存量土地和其他土地。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力度,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兴安盟确定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的重要依据,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落实对农户保护耕地的直接补贴,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加大对补充耕地的资金支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该项收入全部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支出;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要向粮食主产区和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倾斜,支持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其他土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充分运用市场手段,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补充耕地。

三、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的价格调节机制

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逐步建立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征地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和完善土地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发挥地价杠杆调控作用,规范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地价管理,提高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规范土地出让价格;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征缴增值地价,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

四、逐步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税费调节机制

实行有利于有效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利用城市现有土地的税收政策。加大闲置和低效用地的税费调节力度,引导建设用地整合,提高用地效益;加大建设用地保有环节税收调节力度,提高土地保有成本,促进土地向集约高效方向流转;加大对土地深度开发等的税收支持力度,鼓励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鼓励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一、不断提高土地规划的法律地位

积极推进土地利用规划立法工作,严格和规范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巩固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制基础。依据公正、公开和便民原则,完善土地规划管理听证制度,明确违反规划处罚办法,增强土地规划执法力度。

二、加强土地调查统计和监测评价

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计和变更调查。全面完成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加强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城镇、开发区用地的集约利用潜力调查评价。加强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建立覆盖兴安盟的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系统,结合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构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测体系。

三、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完善能源、交通和公用设施、公共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按标准审核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适时根据划拨用地目录,控制并减少划拨供地数量,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外,对其他土地要加快实行有偿使用。

四、提高土地规划信息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金土工程”建设,建立涵盖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权属、土地市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基础数据的统一地政管理数据库。加快土地管理审批、供应、使用、补充耕地各环节的统一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建设用地监管,确保规划目标落实。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

五、推进规划科技创新与队伍建设

加强土地规划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研究,促进土地利用规划学科发展;加快制定或修订各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规程、各类用地规划标准和规划成果质量规范。加强土地管理专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健全完善规划从业人员上岗认证和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切实提高土地规划技术和管理人才的专业素养。

第五节 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一、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修编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地安排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建立和完善规划修编的专家咨询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成立有广泛代表性的规划专家委员会,加强规划的协调、咨询和论证等工作,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二、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

修编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扩大公众参与,切实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于县级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具体安排土地利用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方面应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法予以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三、加强规划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增强全民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使遵守土地利用法律、规划、政策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第十一章 附则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规划附件。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效力。规划附件由规划说明、专题研究和基础资料汇编构成。

本规划报国土资源厅审核,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兴安盟行政公署组织实施。

本规划由兴安盟行政公署授权兴安盟国土资源局作为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机构,对规划执行和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定期向兴安盟行政公署报告。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表 附表 1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指标

地区

2005年耕地基数

耕地保有量指标

基本农田

面积指标

2010年

2020年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兴安盟

730022.49

709795.38

703140.33

606300.00

乌兰浩特市

41172.49

40599.26

40410.66

32800.39

阿尔山市

16011.27

14476.29

13971.25

0.00

科右前旗

144880.69

141228.81

140027.28

125602.24

科右中旗

129412.80

125916.13

124765.66

110169.40

扎赉特旗

253613.71

243930.98

240745.19

215301.74

突泉县

144931.52

143643.91

143220.27

122426.23

 

 

 

 

 

 

 

 

 

 

 

 

 

 

 

 

 

 

 

 

 

 

附表 2 园地指标

地区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公顷

公顷

公顷

兴安盟

4176.68

4739.21

5546.23

乌兰浩特市

290.58

329.72

385.86

阿尔山市

0.00

0.00

0.00

科右前旗

1385.52

1572.13

1839.84

科右中旗

369.91

419.73

491.21

扎赉特旗

1231.06

1396.86

1634.73

突泉县

899.61

1020.77

1194.59

注:表中2005年园地面积为当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包括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和其他园地。

附表 3 林地指标

地区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公顷

公顷

公顷

兴安盟

1583645.37

1585041.17

1703741.17

乌兰浩特市

33578.32

33607.92

36124.74

阿尔山市

507913.92

508361.59

546431.59

科右前旗

482014.17

482439.01

518567.73

科右中旗

131673.29

131789.34

141658.74

扎赉特旗

327803.58

328092.50

352662.57

突泉县

100662.09

100750.81

108295.80

注:表中2005年林地面积为当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蔬菜林地、未成造林地、迹地和苗圃,不包括园地和林业部门统计口径的宜林地。

附表 4 牧草地指标

地区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公顷

公顷

公顷

兴安盟

2472101.75

2451746.75

2474917.32

乌兰浩特市

152117.03

150864.52

152290.28

阿尔山市

0.00

0.00

0.00

科右前旗

894493.59

887128.43

895512.36

科右中旗

947960.12

940154.72

949039.79

扎赉特旗

323515.29

320851.51

323883.76

突泉县

154015.72

152747.58

154191.13

注:表中2005年牧草地面积为当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不包括农业部门草地资源调查中的荒草地、苇地、田坎等用地类型。

 

 

 

 

 

 

 

 

附表 5 其它农用地指标

地区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公顷

公顷

公顷

兴安盟

58385.64

68901.92

79214.91

乌兰浩特市

3542.59

4180.67

4806.42

阿尔山市

862.47

1017.81

1170.15

科右前旗

10581.95

12487.94

14357.09

科右中旗

8205.32

9683.25

11132.60

扎赉特旗

30088.20

35507.61

40822.26

突泉县

5105.11

6024.63

6926.38

 

 

 

 

 

 

 

 

 

 

 

附表 6 建设用地指标

地区

200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2010年各项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总规模

 

 

其中:城乡用地规模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平方米

兴安盟

124235.15

127042.53

90225.63

15096.6

210.23

乌兰浩特市

8361.39

9259.08

7531.51

3080.17

115.03

阿尔山市

2933.64

3096.35

2350.93

2293.66

355.67

科右前旗

36184.84

36588.81

20418.09

1800.68

183.69

科右中旗

21818.81

22216.36

17774.68

2169.88

205.85

扎赉特旗

38851.59

39433.87

29666.94

3580.66

375.24

突泉县

16084.89

16448.07

12483.49

2171.54

249.54

地区

200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2020年各项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总规模

 

其中:城乡用地规模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平方米

兴安盟

124235.15

132669.02

91729.75

16958.56

171.30

乌兰浩特市

8361.39

10267.11

7987.11

3778.12

136.15

阿尔山市

2933.64

3612.57

2524.05

2500.95

319.73

科右前旗

36184.84

37728.68

20619.07

2037.73

73.20

科右中旗

21818.81

23344.59

18046.80

2462.13

176.65

扎赉特旗

38851.59

40635.25

29827.50

3818.89

354.25

突泉县

16084.89

17080.78

12725.21

2360.74

217.19

 

 

 

 

 

 

 

 

 

 

 

 

附表 7 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地区

2006-2010年新增

建设用地规模

2006-2010年建设占用

2006-2010年

占用农用地

其中:占用耕地

补充耕地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兴安盟

3400.93

2330.16

1348.25

1348.25

乌兰浩特市

933.19

639.38

370.01

370.01

阿尔山市

307.88

210.94

121.87

121.87

科右前旗

671.27

459.92

266.15

266.15

科右中旗

453.21

310.52

179.69

179.69

扎赉特旗

629.23

431.12

249.49

249.49

突泉县

406.15

278.28

161.04

161.04

 

 

 

 

 

 

 

 

 

 

附表 8 2011-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地区

2011-2020年新增

2011-2020年建设占用

2011 -2020年

建设用地规模

占用农用地

其中:占用耕地

补充耕地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兴安盟

6648.03

5080.68

2809.35

2809.35

乌兰浩特市

1728.33

1323.42

731.21

731.21

阿尔山市

546.75

419.33

231.54

231.54

科右前旗

1230.24

942.39

520.60

520.60

科右中旗

1122.61

851.61

472.31

472.31

扎赉特旗

1177.93

901.61

498.23

498.23

突泉县

842.17

642.32

355.46

355.46

 

 

 

 

 

 

 

 

 

附表 9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地区

2005年

2005年

2010年

2010年

2020年

2020年

交通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交通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交通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兴安盟

9572.75

19029.56

11110.89

19221.39

13260.35

19546.18

乌兰浩特

731.67

77.67

1284.72

80.46

1645.92

89.78

阿尔山市

709.79

0.00

744.20

1.23

893.96

5.57

科右前旗

1626.60

9110.85

1783.24

9197.46

2583.89

9335.62

科右中旗

2434.74

1125.71

2660.42

1139.06

2958.07

1163.27

扎赉特旗

3026.57

6150.20

3420.91

6212.20

3817.24

6317.17

突泉县

1043.37

2565.13

1217.40

2590.98

1361.28

2634.77

 

 

 

 

 

 

 

 

 

 

附表 10 兴安盟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地区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规划期内

面积

(公顷)

比重

(%)

面积

(公顷)

比重

(%)

面积

(公顷)

比重

(%)

增(﹢)

减(﹣)

兴安盟

5552429.39

100.00%

5552429.39

100.00%

5552429.39

100.00%

0.00

农用地

4848331.93

87.32%

4820224.43

86.81%

4966559.96

89.45%

118228.03

其中:耕地

730022.49

13.15%

709795.38

12.78%

703140.33

12.66%

-26882.16

园地

4176.68

0.08%

4739.21

0.09%

5546.23

0.10%

1369.55

林地

1583645.37

28.52%

1585041.17

28.55%

1703741.17

30.68%

120095.80

牧草地

2472101.75

44.52%

2451746.75

44.16%

2474917.33

44.57%

2815.58

其他农用地

58385.64

1.05%

68901.91

1.24%

79214.91

1.43%

20829.27

建设用地

124235.15

2.24%

127042.53

2.29%

132669.02

2.39%

8433.87

城乡用地

89148.22

1.61%

90225.63

1.62%

91729.75

1.65%

2581.53

其中:

城镇工矿用地

13957.63

0.25%

15096.60

0.27%

16958.56

0.31%

3000.93

交通用地

9572.75

0.17%

11110.88

0.20%

13260.35

0.24%

3687.60

水利设施用地

19029.56

0.34%

19221.39

0.35%

19546.18

0.35%

516.62

其他土地

579862.30

10.44%

605162.43

10.90%

453200.41

8.16%

-126661.89

 

 

 

 

 

 

 

 

 

附表 11 兴安盟重点建设项目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用地规模

符合规划类型

涉及旗县市

备注

 1、

公路

阿力得尔-霍林郭勒

新建

2010-2012

384

兴安盟“十二五”公路规划

前旗 中旗

 

乌兰浩特-新林北

改扩建

2010-2012

320

兴安盟“十二五”公路规划

乌市 前旗 扎旗

 

乌兰浩特西环线

新建

2011-2012

137

兴安盟“十二五”公路规划

乌市

 

阿尔山-好仁-音德尔-江桥

改扩建

2011-2015

176

兴安盟“十二五”公路规划

阿尔山 前旗 扎旗

 

S203乌兰浩特-阿尔山-杜拉尔

一级另一幅

2011-2013

445

兴安盟“十二五”公路规划

乌市 前旗 阿尔山

 

国道111线白音胡硕-哈根庙

一级另一幅

2011-2013

168

兴安盟“十二五”公路规划

中旗

 

G111复线音德尔-塔子城

改扩建

2013-2014

30

兴安盟“十二五”公路规划

扎旗

 

省道303线零点-宝格达山

改扩建

2012-2013

29

兴安盟“十二五”公路规划

阿尔山 前旗

 

省际通道乌兰浩特-鲁北

改扩建

2012-2015

 

兴安盟“十二五”公路规划

乌市 前旗 突泉 中旗

 

扎兰屯-阿尔山

新建

2012-2015

85

兴安盟“十二五”公路规划

阿尔山

 

乌兰浩特-浩饶山

新建

2012-2015

118

兴安盟“十二五”公路规划

乌市 扎旗

 

突泉-霍林郭勒

改扩建

2013-2015

181

兴安盟“十二五”公路规划

突泉 中旗

 

铁路

白城-阿尔山复线

改扩建

2010-2015

531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前旗 阿尔山 乌市

 

乌兰浩特绕城线

新建

2010-2015

90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乌兰浩特市

 

阿尔山-乔巴山

新建

待定

42

兴安盟中长期铁路网规划

阿尔山

 

白音胡硕-乌兰浩特-江桥

新建

待定

486

兴安盟中长期铁路网规划

中旗 突泉 前旗 乌市 扎旗

 

霍林河-长春

新建

2011-2014

216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突泉 中旗

 

阿尔山-扎兰屯

新建

待定

105

兴安盟中长期铁路网规划

阿尔山

 

阿尔山-包尔呼东

新建

待定

120

兴安盟中长期铁路网规划

阿尔山 前旗

 

通辽至乌兰浩特客运专线

新建

待定

300

兴安盟中长期铁路网规划

中旗 突泉 前旗 乌市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用地规模

(公顷)

符合规划类型

涉及旗县市

备注

2、水利

绰勒水利枢纽工程

续建

2000

兴安盟“十一五”水利规划

扎赉特旗

 

察尔森水库下游灌区节水灌溉工程

扩建

 

兴安盟“十一五”水利规划

科右前旗

 

绰勒水库下游灌区节水灌溉工程

扩建

 

兴安盟“十一五”水利规划

扎赉特旗

 

归流河灌区节水灌溉工程

扩建

 

兴安盟“十一五”水利规划

科右前旗

 

蛟流河灌区节水灌溉工程

扩建

 

兴安盟“十一五”水利规划

突泉县

 

霍林河灌区节水灌溉工程

扩建

 

兴安盟“十一五”水利规划

科右中旗

 

文得根水库

新建

3333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扎赉特旗

 

白音花水库

新建

2000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科右中旗

 

勿布林水库

新建

1667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科右前旗

 

五龙石水库

新建

1667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科右前旗

 

耿家屯水库

新建

1000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扎赉特旗

 

绰尔河堤防

续建

153

兴安盟“十一五”水利规划

扎赉特旗

 

蛟流河堤防

续建

400

兴安盟“十一五”水利规划

突泉县

 

霍林河堤防

续建

400

兴安盟“十一五”水利规划

科右中旗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用地规模

(公顷)

符合规划类型

涉及旗县市

备注

3、能源

呼和马场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21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乌市

 

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15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乌市

 

乌兰浩特市卫东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15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乌市

 

突泉县牤牛海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27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突泉

 

突泉县九龙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30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突泉

 

突泉县太平乡天源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18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突泉

 

突泉县老爷岭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39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突泉

 

突泉县水泉镇光辉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15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突泉

 

突泉县永安镇永安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15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突泉

 

突泉县永久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21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突泉

 

突泉县宝石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33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突泉

 

突泉县大青山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15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突泉

 

突泉县明星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21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突泉

 

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33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扎旗

 

扎赉特旗小城子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21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扎旗

 

扎赉特旗吉布吐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21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扎旗

 

扎赉特旗图牧吉镇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45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扎旗

 

扎赉特旗七家子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21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扎旗

 

兴安盟桃合木百万千瓦风电基地

新建

规划期内

123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前旗

 

科右前旗公主岭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18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前旗

 

科右前旗额尔格图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63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前旗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用地规模

(公顷)

符合规划类型

涉及旗县市

备注

 

3、能源

科右前旗察尔森风电项目

新建

规划期内

36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前旗

 

 

科右前旗巴拉格歹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21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前旗

 

 

科右前旗好仁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39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前旗

 

 

科右前旗哈拉黑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33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前旗

 

 

阿尔山白狼镇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15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阿尔山

 

 

阿尔山三角山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21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阿尔山

 

 

科右中旗登高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9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中旗

 

 

科右中旗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63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中旗

 

 

科右中旗代钦塔拉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36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中旗

 

 

科右中旗扎木钦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63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中旗

 

 

科右中旗杜尔基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15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中旗

 

 

翰嘎利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24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中旗

 

 

科右中旗新佳木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27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中旗

 

 

科右中旗海力金茫哈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15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中旗

 

 

科右中旗巴仁太本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15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中旗

 

 

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15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中旗

 

 

科右中旗奈曼铺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30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中旗

 

 

科右中旗好腰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6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中旗

 

 

科右中旗哈日努尔苏木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27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中旗

 

 

科右中旗吐列毛都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21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中旗

 

 

科右中旗布敦花牧场风电场

新建

规划期内

9

兴安盟风电发展规划

中旗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用地规模

(公顷)

符合规划类型

涉及旗县市

备注

4、电力

科右中旗京科电厂

新建

2010--2012

13.25

兴安盟"十一五"规划

科右中旗

 

科右中旗电厂

新建

2010--2012

13.25

兴安盟"十一五"规划

科右中旗

 

科右前旗归流河电厂

新建

2010--2012

13.25

兴安盟"十一五"规划

科右前旗

 

科右前旗德伯斯电厂

新建

2010--2012

26.15

兴安盟"十一五"规划

科右前旗

 

乌兰浩特电厂

拟建

2009--2013

13.25

兴安盟"十一五"规划

乌兰浩特

 

阿尔山生物质

拟建

2010--2012

10.5

兴安盟"十一五"规划

阿尔山

 

音德尔生物质

拟建

2010--2012

10.5

兴安盟"十一五"规划

扎赉特旗

 

冯屯–齐南–乌兰浩特–白城500kV输变电工程

新建

2010–2012

18.2

东北电网“十二五”规划

扎旗 前旗 乌市

 

乌兰浩特至兴安南至科尔沁500kV输变电工程

新建

2015

12

东北电网“十二五”规划

乌市 前旗 突泉 中旗

 

兴安盟特高压变电站500kV配套送出工程

新建

2015

19

东北电网“十二五”规划

阿尔山 前旗 突泉 中旗 乌市

 

乌兰哈达–德伯斯–阿尔山输变电工程

新建

2010–2012

12.7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乌市 前旗 阿尔山

 

西哲里木220kV输变电工程

新建

2011-2012

32.6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中旗

 

乌兰浩特西区220kV输变电工程

新建

2011-2012

3.2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前旗 乌市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用地规模(公顷)

符合规划类型

涉及旗县市

备注

4、电力

乌兰浩特500kV变电站220kV接入工程

新建

2011-2012

3.5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乌市

 

兴安2*30万千瓦热电厂接入乌兰浩特500kV变电站送电线路工程

新建

2011-2012

1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乌市

 

220kV右乌线改造工程

新建

2012-2013

4.2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乌市 前旗 突泉 中旗

 

乌兰浩特500kV变至音德尔二回220kV送电线路

新建

2013-2014

3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乌市 前旗 扎旗

 

葛根庙220kV输变电工程

新建

2014-2015

2.6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乌市

 

兴安南500kV变电站220kV接入工程

新建

2015

4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中旗 突泉

 

兴安南至西哲里木II回220kV送电线路工程

新建

2015

3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中旗

 

牤牛海220kV输变电工程

新建

2015

3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突泉

 

乌兰浩特新区66kV输变电工程

新建

2010-2011

1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乌市

 

66kV白狼异地新建工程

新建

2010

0.5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阿尔山

 

66kV五岔沟异地新建工程

新建

2010

0.5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阿尔山

 

66kV明水河异地新建工程

新建

2010

0.5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阿尔山

 

66kV天池输变电新建工程

新建

2013

1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阿尔山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用地规模

(公顷)

符合规划类型

涉及旗县市

备注

4、电力

66kV苏河输变电新建工程

新建

2014

2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阿尔山

 

66kV署秋输变电新建工程

新建

2014

1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阿尔山

 

66kV口岸输变电新建工程

新建

2014

1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阿尔山

 

66kV艾玛输变电新建工程

新建

2015

1.5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阿尔山

 

66kV好森沟输变电新建工程

新建

2015

3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阿尔山

 

66kV中心输变电新建工程

新建

2015

2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乌市

 

66kV河东输变电新建工程

新建

2014

1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乌市

 

220kV伊尔施变电站66kV配出工程

新建

2010-2012

1.5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阿尔山

 

220kV德伯斯变电站66kV配出工程

新建

2010-2012

1.5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前旗

 

220kV西区变电站66kV配出工程

新建

2011-2012

2.5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前旗 乌市

 

220kV西哲里木变电站66kV配出工程

新建

2011-2012

1.5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中旗

 

220kV葛根庙变电站66kV配出工程

新建

2015

1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乌市

 

220kV牦牛海变电站66kV配出工程

新建

2015

2

兴安盟"十二五"规划

突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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