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开化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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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开化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9-05 14:3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农业农村办公室,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浙林绿〔2022〕38号)和衢州市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的工作部署,我县已于2022年12月起开展全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现将《开化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化县林业局

                              2023年3月27日

开化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按照《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浙林绿〔2022〕38号)和《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衢自然资规〔2023〕6 号)要求,为全面推进全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市资规(林业)局布置的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任务,根据《衢州市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普查时间

2022年12月—2024年5月。

二、普查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各乡镇(芹阳办事处,下同)、县林场及钱江源国家公园为普查基本单元,共17个。

三、普查目标和任务

(一)普查目标

完成全县行政区域内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全面摸清全县资源本底,为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提供数据,为全市林草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夯实基础。

1.清点、登记开化县林场国家杉木良种基地、省级保障性苗圃地、各科研单位的各类试验林以及各专类园已收集保存的林木、花卉、药用植物等种质资源。对清查发现的特异种质资源集中收集保存。

2.调查重点工程营造的重要商品林、果园、苗圃以及城乡绿化等栽培利用的种质资源,包括主要栽培应用的物种以及品种(良种、新品种及农家品种)、栽培规模及经济性状表现。

3.针对县域内明确的野生物种,每物种调查、收集有效资源1个及以上,平均获得有效资源到150个或以上。其中,20个重要物种的调查、收集平均5个及以上有效种质(总量100个),并从20个中选择3个具有重要价值的特色物种进行全面的清查。

4.针对重要物种杉木、南方红豆杉、闽楠 ,调查3个及以上遗传多样性群体。

(二)普查任务

1.林木种质资源普查

(1)调查野生的林木种质资源。全面调查天然林、天然次生林以及人工林中野生树种种质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境、生长情况等。

(2)调查栽培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栽培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的类型、数量及其分布等。

(3)调查收集保存的林木种质资源。对收集保存在种子园、树木园、植物园、采穗圃、繁育圃、示范基地、良种基地等专门场所的林木种质资源进行调查、登记。

(4)调查古树名木。查询登记古树名木和古树群的现有资料,进行实地核查和补充调查。

(5)调查珍稀濒危类植物、主要乡土树种、特有树种、特色树种、特色草本以及极小种群等优良林分和优良单株等。对榧树、浙江樟、紫楠、钩栗、长序榆、云锦杜鹃、小果冬青、红花香椿、七叶一枝花、南方红豆杉、白豆杉、榉树、三叶青、花榈木等15个树种(草本植物)开展群体调查。选择优良林分、优良单株、野生样方等开展调查。

(6)采集凭证标本、种子等种质资源和DNA分析样材料并进行安全保存。

2.草种质资源普查

(1)调查湿地、栽培草地的草种质资源。调查湿地、栽培草地的草种质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等。

(2)调查收集保存的草种质资源。对收集保存在专门场所的草种质资源进行调查、登记。

(3)调查主要乡土优良草种。对优良乡土草种进行调查。

(4)采集标本、种子等种质资源和 DNA分析样品材料并进行安全保存。

四、普查工作流程

(一)基本资料收集

县林业局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能分工收集调查县域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森林资源清查资料、林草区划资料、果树花卉及古树名木等单项类种质资源调查资料、树木或有关植物的考察报告、林木引种情况、良种基地建设、苗木花卉基地、地方志、树木志、植物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等方面的资料。准备调查县域内的树种和草种清单,为野外调查提供参考。

(二)开展技术培训

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组织专家开展的技术培训与业务讲座等,重点培训直接参与普查和技术人员,使参与普查人员全面熟悉普查成果和质量要求,理解技术规程,掌握调查和收集方法和野外工作方法、普查、数据库与信息系统的使用等。县林业局根据普查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开展现场培训。

(三)开展普查服务采购

根据本县域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内容、成果提交要求及市资规局制定的普查技术方案,在市局指导下编制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技术服务采购文件,完成我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技术服务采购工作,确定技术服务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四)开展普查工作

我县林草种质普查具体工作由技术服务单位承担,各单位要确定专人积极配合、协助技术服务单位按工作安排开展外业调查与资源收集。

外业调查结束后,县林业局召集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成果汇总,提交相关数据、实物及成果报告、树种(草种)名录等至市资规局。

(五)督导检查

为了保证普查和收集工作的科学严谨,县林业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技术咨询专家,适时跟踪外业普查工作,并通过外业普查轨迹上报等技术手段随时掌握普查动态,加强普查调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督导检查工作将贯穿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工作的全过程。

五、普查进度安排

2023年1月底前完成普查前期准备,包括制定全县林草普查工作方案、开展技术培训;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开展全县全面普查、资源收集和保存;

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年进行补充调查和资源收集,全县普查结果汇总并提交市资规(林业)局。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县林业局成立全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二级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绿化科,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全面组织、领导、协调和保障此项工作。

(二)技术保障

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市资规(林业)局组织了由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所、中国林业科学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衢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等单位为衢州市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具体实施技术支撑单位,主要工作是为全市林草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

县林业局将在市局组织的技术团队的指导下,研究解决普查过程中各类技术问题,组织植物鉴定指导等工作,指导并参与全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三)资金保障

县内普查经费由县林业局统筹解决,用于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同时加强和规范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精打细算、合理开支。

(四)质量保障

为保证普查成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各单位要确定专人全程参与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完成。在开展全县种质资源普查工作过程中,县普查领导小组要经常深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技术指导,着力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及时纠错纠偏,确保普查数据和成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五)安全保障

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期间普查单位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在做好普查工作的同时保证调查人员人身安全。调查和检查人员要强化森林防火意识,严禁在野外使用明火。

 

 

附件:

开化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朱建平

副组长:廖绍平 沈汉   

成  员:汪清华  汪歆  郑成忠  徐清福 余拥军 黄凤生  程兴丰  段润  邱勇斌  陈声文 各乡镇农业农村办林业负责人

工作联系人:吕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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